中国商报/中国商网(王泽)近期,无论是房价高企的深圳,还是正在如火如荼进行大建设的雄安新区,都纷纷表示要学习“新加坡模式”来发展本地的房地产市场。那么,“新加坡模式”为什么如此具有吸引力?它的优势又是什么呢?
新加坡模式全世界闻名,简单来说,“新加坡模式” 主要是政府承担了“居者有其屋”的义务,通过低价转让国有土地、大规模兴建公共住房,以保障民众的住房需求。这使得新加坡的组屋占比高达80%,私人住宅为20%。正是这一系列的保障措施,让新加坡的房价收入比始终维持在5-6的合理水平。这也保证了绝大多数新加坡人都能够“居者有其屋”,安居乐业,而这便是新加坡的组屋制度。
其实新加坡廉租房制度的推出有着其特定的背景。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新加坡还是个较贫穷落后的国家,当时人口过度拥挤,居住条件恶劣,住屋严重短缺,市区交通非常拥堵,与今天的首都北京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1960年新加坡成立规划局,负责整个城市的规划设计,并制定了“五年建屋计划”,大力发展公共住房,即一般所说的“组屋”。该计划解决了当时的燃眉之急,也从根本上解决了新加坡地少人多住房严重不足的问题。
在建设廉租房时,新加坡还建立起一整套防止利用该福利投机牟利的制度。政府先颁布《土地征用法令》,法令规定政府有权征用私人土地用于国家建设,被征用土地的地价由国家进行调配,如此政府以成本价获得了全国80%的土地用于建设组屋,仅剩余20%土地用来开发商品房。为防止投机客倒卖廉租房牟利,政府还严格规定: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套组屋,如果要购买新房,则要退出目前所住组屋;组屋只有住满10年才可出售,出售后需缴纳一笔昂贵的转售税。由于转售税费用高昂,因而炒房几乎无利可图。
租房住的种种不便政府也提前考虑过了,并制定巨细无遗的规定,例如,政府会定期7至8年重新粉刷组屋,并制定屋区更新计划,更新已经损耗的设备。组屋还往往配有划了车位的露天停车场,楼与楼的空地上,还会设置游泳池、儿童游乐场所等公共配套设施,有的还会为屋区设立公用的幼儿园、政府服务机构等。而这些设施也都很便宜。
新加坡对组屋的定位是“以自住为主”,限制居民购买组屋的次数。法律明确规定,新的组屋在购买5年之内不得转售,也不能用于商业性经营。如果实在需要5年内出售,必须到政府机构登记,不得自行在市场上出售。如果有人想虚报收入“占便宜”,在买房子的时候提供虚假文件,一旦罪名成立,将会被处以5000新元的罚款或者判处最高6个月的监禁,或者二者兼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