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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整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公司鼎鼎A款65168号理财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35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议案经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公司鼎鼎A款65168号理财计划

(2)理财本金:壹仟伍佰万元整

(3)产品认购日:2021年4月27日

(4)产品到期日:2022年4月17日

(5)收益类型:固定收益类产品。本产品类型系按照监管要求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所作出的分类,固定收益类产品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者本金及收益的任何承诺和保障。在不利情况下,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仍可能发生亏损乃至全部损失。

(6)业绩比较基准:5%(年化)

(7)产品费用及税收规定:本产品收取的费用包括固定管理费0.95% /年,销售服务费0.5%/年,托管费0.02%/年等其他费用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理财计划募集资金100%用于受让“粤财信托-安文2021年第一期消费信贷资产流转财产权信托”项下的次级档信托受益权,并由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届时募集资金金额确定具体受让的次级档信托受益权份数。标的信托委托人宁波银行将其符合合格标准和资产保证的消费信贷资产信托予标的信托受托人粤财信托,由受托人设立财产权信托。标的信托委托人为宁波银行,信托受托人为粤财信托,次级档信托受益人之一为招商银行(代表本理财计划),信托保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最终资金使用方情况

招商银行公司鼎鼎A款65168号理财计划

1. 最终资金使用方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2. 最终资金使用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 最终资金使用方经营状况:

宁波银行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该行最初由宁波市原有的17家城市信用合作社、1家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挂靠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4个办事处重组改制而成,后于2007年正式更名为宁波银行。2007年7月19日,宁波银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截至2021年3月底,宁波银行前三大持股股东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分别为18.72%、18.67%和8.32%,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宁波银行第一大股东。

截至2020年末,宁波银行共有员工24,291人,宁波银行下设15家分行、19家一级支行及1家资金营运中心;总行营业部及支行设在浙江省宁波市区、郊区及县(市),分行设在上海市、杭州市、南京市、深圳市、苏州市、温州市、北京市、无锡市、金华市、绍兴市、台州市、嘉兴市、丽水市、湖州市和衢州市,资金营运中心设在上海市。

截至2021年3月末,该行总资产为17,227.23亿元,股东权益合计1237.46亿元,客户存款总额10372.34亿元,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7364.72亿元,2021年1月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132.2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5亿元。

4. 最终资金使用方资信状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发布的跟踪评级报告显示,宁波银行主体评级为AAA。

5. 最终资金使用方担保情况或其他增信措施情况:

无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

6. 最终资金使用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最终资金使用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 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 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1500万元,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五、 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议案经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