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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第三年,对感染者的网暴为什么仍在持续?

这是新冠大流行时期司空见惯的故事,一夜之间,一个普通人,仅仅因为感染病毒,便忽然变成了网络上的段子,又因为那些臆想的段子,发酵成为某种程度上的“全城公敌”。

两个星期前,他还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深圳打工人。

去年腊月二十三,跟公司请假要回家过年。腊月二十五,核酸检测,阴性,自驾回家过年。腊月二十六,他回到家,家里有60多岁的妈妈和姑姑。

然后,见了些朋友,跟亲戚吃饭,还住过县城的酒店。

大年初三,他收到了一条来自广东的短信,提醒他曾在中高风险地区停留过,健康码被赋予“黄码”,并列为健康排查对象。下午,去当地的人民医院,采样,阳性。

他成了流调报告中的许某某——这波汹涌的广西百色疫情中第一例被发现的感染者。

网络上,有人叫他“毒王”,还有人说他“偷情引发新冠疫情”,网传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勾勒了一个广东老板在县城开房会情人传播病毒的故事……

2月7日,当地卫健委出来辟谣,网传广西德保“毒王”与情人开房一事并不属实。2月9日,许某某自己站出来发声,他说自己“没有结婚,酒店偷情引发疫情是谣言。”住酒店,是“因为家里没有地方睡,也没有水冲凉”。

许某某说,自己身体感觉还好,但感染后个人信息都被发到了网上,还接了很多骚扰电话,内心特别崩溃。

这只不过是众多网暴事件的机械重复。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元旦刚过,大连疫情中的首位感染者小白接受媒体采访,提及自己“遭到网暴”——“接连不断的各种人加我微信”,被指责“不要给大学生丢人了”“回家祸害家人”……

再往前,去年12月,西安疫情中,早期确诊的一位女护士被造谣与另一位确诊人员“开房”。

……

去年9月中,哈尔滨疫情,1号病例因连续三天去剧本杀店而被编成了段子群嘲,还有人扒出她的身份资料和照片,有人发短信骚扰……一位亲戚替她分辩:去剧本杀是为了考察市场。

去年9月初,福建疫情,1号病例,新加坡返闽的林某杰收到了大量谩骂的骚扰电话和短信,质问他:“在国外待着死回来干嘛”“干嘛要过来害人”……

新冠疫情已经进入第三个年头,感染者频频被网暴的情况却几乎毫无改善。对于新冠感染者,从确诊阳性到信息泄露,再到网暴,几乎成了一个固定的三部曲,而网暴的情节,更是几乎成了每次感染事件的必备环节。

一位长期关注疫情报道的主流媒体视频节目编导告诉八点健闻:最开始的时候记者们报题网暴,都还能通过,到后来每次疫情都有人被网暴,这个角度我们就不做了,因为不是新闻了。

而据《半月谈》的统计,从去年11月以来,石家庄、成都、沈阳、杭州等地至少出现10起流调泄露,对感染者造成二次伤害的事件,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令多位患者,甚至密切接触者“精神崩溃”。

有时,信息泄露和网暴,不及确诊便已启动了。

1月15日,广州通报了一位自愿检测人员的新冠核酸检测初筛结果异常,随即,这位初筛异常的大姐一家三口的姓名地址职业身份证号手机号出行记录在微信群里被大肆传播。虽然最终,疾控部门的复核和重新采样检测结果显示阴性,这位并非感染者的大姐的信息却以新冠之名早已传播开来。

网暴是一种“迁怒”

对于整个社会对感染者的恶意,独立智库公共卫生项目执行主任贾平倾向于将这种行为很大程度上归因于:“迁怒”。

“防疫政策要付出成本,这个成本往往由公众自己来承受——数万到数千万人排队检测核酸;小店主不能开门,没有收入,房租却还要继续交;普通白领不能出差,收入降低……

人们愤怒,去找替罪羊,便会指责那个把疫情”带”到这里的人:“如果不是你到处乱跑的话,我们怎么会这样?”

一位正在研究新冠感染者污名化问题的心理学研究者介绍,根据他们的调研,在这类事件中,“所谓的1号病人,也就是第一例感染者所受的冲击是首当其冲的。”

疫情两年,网暴的角度也开始有了细微的变化,从过去的偷窥人生,推断别人私生活,变得更为关注感染者的行为是否合规,一旦发现感染者并非完美受害者,那个倒霉蛋便足以成为“全城公敌”,网暴顺理成章便启动了。

前述的心理学家告诉八点健闻:他们的调研也表明,“感染者自己对感染和传播是否负有责任,部分地决定了污名化的强度。”

两年间,随着疫情缠绵不去,防控措施层层加码,从合法或非法渠道流出的真真假假的信息中,人们拿着放大镜寻找感染者违规之处的技艺愈加高超,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去批评的兴趣也越来越足。

于是,大连首位感染者提及自己遭受网暴的新闻后面,有本地人提到:“大型商超和饭店”被封,市民要冒着寒风做核酸,也有人提到,“大连本地都第五轮疫情了,仅11月就做了5轮全员核酸了……”

有人问:“既然都居家隔离了,烧烤店老板为什么也要隔离?商场为什么也要封闭?她不是哪里都没去吗?”

还有人问:为什么不集中隔离?为什么不道歉?

然而,激动的情绪中,没有人注意到,就在条采访视频中,女孩曾经提到过:与社区联系后,“考虑到他们之间内部安排的问题,让我们居家隔离……”

同样,也没有人注意到,大连,这座因“轮轮陪跑”,防疫体系愈加娴熟灵敏的城市在这例阳性检出后的公告中提到,“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高传染性的特点,大连市已对所有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进行提级管控”。

一位与大连疫情的首位感染者有接触的知情人向八点健闻透露,这位感染者自己也“不知道这些地方为什么会关停”,她与母亲“两人均未出过门”,甚至她的母亲在接触过女儿之后也“请假不再上班”,“一起居家隔离在家,有亲戚把饭送到门口”,且“并没有去过商场、烧烤店”……

公众沸腾的情绪之下,感染者自证清白的努力显得愈加苍白,愤怒之外,几乎没人意识到,感染者自己也是这场疫情的受害者。

去年9月,福建感染者林某某说:“如果我真的是源头,肯定是我的不好,向大家道歉。希望大家对我的家人多一些理解和包容。”

大连1月份的那位被感染的女生委托朋友转告八点健闻:“真的很抱歉,给大家添麻烦了。可是,真的不知道什么原因。”

广西百色那位许某某说:“我感觉挺难过的。如果早知道自己感染了病毒的话,我就不会回来了。”

新冠第三年,我们对网暴仍然无能为力

一边是自证清白的乏力,一边是两年多疫情间积累下来的怨气,即使2021年8月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但现实层面,我们对网暴问题却往往仍显无力。

目前,对于感染者的网暴,法律上通常针对信息泄露、造谣等环节,追究侵犯隐私权的信息泄露或是侵犯人格权的造谣中伤等。

然而,一位律师向八点健闻提到,针对隐私的追责大部分只到机构,很难具体到个人,其处理大多体现为机构内部的处罚处分。

2020年的冬天,检出阳性的成都女孩因轨迹中有一夜转场3家夜店,跑遍半个成都,女孩被诬为“转场皇后”,遭遇了严重的荡妇羞辱。

那几乎是当年最为严重的一次针对新冠感染者的网暴,其最终的处理却也不过是“泄露赵某隐私的男子王某被警方找到并予以行政处罚”。然而,王某是谁,什么职业,为什么能得到这样的信息,这些,都没有在当时的消息中公布。

对于针对感染者的网暴,是否需要专门立法?

多位法律界人士告诉八点健闻,这是老问题了,已有的法规已经足以解决这个问题。

有人解释,如若对网暴立法,也许如同现在对家暴的立法,只是补充了一些补救措施而已。而对于目前网上对网暴立法的呼吁,也有人认为,目前的呼声也许是源于“量刑轻重不符合人们心中的标准”。

在《半月谈》的文章中,提到了信息泄露的原因之一——非专业人员参与流调;惩处不严的原因之一——“执法部门惩处不严格、不及时,甚至存在’法不责众’心理,还有的地方认为这是负面舆情进行’捂盖子’。”

贾平也提到,对于感染者信息的保护,需要培训、教育、监督和惩罚,要有完善的体系,“这真是一个综合治理的问题,因为,一份信息会流转很多不同的人员的手里”,仅仅靠惩罚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贾平还提到了传染病防控中的伦理。比如,世界卫生组织的《传染病爆发伦理问题管理指南》,其中就规定:卫生保健工作人员应当以与正当的公共卫生利益相容的方式,最大程度地保护患者信息的机密性。我国可以通过系统制定防疫抗疫的伦理操作指南,将尊重人、公平公正、共济和为脆弱人群提供帮助和支持等伦理原则,融入到伦理操作指南的每一个操作细节中去,为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以及受疾病影响人群在制定、执行或面对防疫抗疫的政策时,提供细节化的帮助,从而在提升精准防疫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护大流行病期间的社会公正,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面对疫情时“休戚与共的共同体意识”,消除网暴赖以生存的“土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则解释,感染病防控中需要把握的是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与公众利益的平衡,对于这种实践,中国在艾滋病和乙肝方面已有一些经验,然而“新冠极强的感染性和广泛的波及面使得新冠防控与感染者隐私的冲突变得与之前的传染性疾病都不一样。”

不过,无论如何,石佳友告诉八点健闻,感染者隐私和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属于法律应该介入和干预的范畴,相关的受害人,应该迅速去举报采取维权措施。”

然而,真实世界中,出于各种原因,新冠下被网暴的受害人们多数保持着沉默。

2020年12月,重庆渝北法院判决了一家营销公司书面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原因是,该公司在重庆沙坪坝区有进口虾的外包装检出新冠阳性后,擅自公开了重庆各区县一万多名购买进口白虾的人员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详细个人信息。

一万多名信息被泄露的无辜居民中,只有一位赵姓购买者,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最后获得了赔偿金1块钱。

有意思的是,那家营销公司公布这些信息的借口是“目前是非常时期,没有什么东西比安全和生命更重要”,“目的在于希望涉及到的群众主动配合官方”。

李珊珊、张宇琦|撰稿

徐卓君|责编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八点健闻”(ID:Health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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