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外资控股券商增至8家!首家外资全资券商也要来了

9月1日,证监会正式核准设立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选在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和保荐。

新加坡最大银行在华合资券商获批!


星展证券(中国)的大股东为星展银行有限公司(DBS Bank Ltd.),原名为新加坡发展银行(Development Bank of Singapore),是新加坡最大的商业银行,业务地区包括东北亚、东南亚和南亚,主要业务包括商业银行、个人银行以及财富管理等。而星展银行最大股东为新加坡政府投资部门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

据公司官网数据,星展银行(中国)在华目前共有12家分行和23家支行,员工人数有1900余人,业务重点为企业银行以及财富管理。

其中,星展展银行出资额7.65亿元,出资比例为51%。

国内股东有4家,分别为上海东浩兰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汇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引导资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占比49%。实际上,4家公司均由上海国资委实控,可以说,星展证券是由星展银行与上海的国资委合力打造的合资券商。

摩根大通或成首家外资全资券商


另外还有一个消息,9月2日晚间,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布的信息显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价格是1.78亿元。

摩根大通证券于去年3月获证监会核准成立中国有限公司。同年8月份,摩根大通证券完成工商登记,摩根大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上海外高桥、珠海市迈兰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股东合计持有剩下49%股权。

从证券公司到基金公司到期货公司,摩根大通正在全面布局中国。

8月25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披露信息显示,上海信托挂牌转让上投摩根基金49%股权,转让价格为70亿元。也就是说,摩根大通此次选择以溢价形式收购上投摩根全部股权。

9月2日上海外高桥转让摩根大通证券股权消息表明,除摩根大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外,其余4家股东均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意味着摩根大通有望进一步提升在控股证券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甚至可能实现最终的完全控股。事实上,摩根大通此前曾宣布,计划未来数年内,在监管允许的条件下将控股证券公司持股比例增加到100%。

外资控股券商增至8家!

2020年3月13日,证监会宣布,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面对巨大的中国市场,外资控股券商纷至沓来。

在星展证券获批后,中国内地外资控股券商已达8家,其中4家为新设立合资券商(星展证券、大和证券、摩根大通证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另外4家则是外资股东通过提升持股比例获得控股权(瑞银证券、瑞信方正、摩根华鑫、高盛高华)。

1、瑞银证券

首家实现控股合资证券公司的外资金融机构。

2018年12月24日,瑞银正式控股内地合资证券公司瑞银证券,持股比例由24.99%增加至51%。目前瑞银证券的股东方及持股比例为:瑞银集团(51%)、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3%)、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4.01%),以及中国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99%)。

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

2、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

2020年3月27日,摩根士丹利宣布,中国证监会已批准将其在合资企业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的股权比例从49%增加至51%。在经营业务范围上,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主要是以投行业务为主,获得了包括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自营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摩根士丹利与华鑫证券共同成立,已营业将近十年,其股东摩根士丹利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国际性金融服务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投资银行、证券、财富管理及投资管理服务。在全球42 个国家设有超过1300家分公司或办公室,早在1993 年便进入中国。

3、摩根大通证券

2019年3月29日,摩根大通证券获证监会核准成立中国有限公司。同年8月份,摩根大通证券完成工商登记,摩根大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上海外高桥、珠海市迈兰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股东合计持有剩下49%股权。目前拿到的四块业务牌照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证券承销与保荐。

公开资料显示,摩根大通为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公司,目前公司总资产达2.8万亿美元,在投资银行、消费者和小型企业金融服务、商业银行服务等领域享有全球领先地位。

从中国市场来看,摩根大通是在中国最早从事金融和投资业务的境外机构,在中国运营已近一个世纪。据了解,此前摩根大通在中国经营的业务主要涵盖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环球企业支付、市场业务、销售和研究以及资产管理等领域。其中,投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是被业内广泛熟知的重要业务。

4、野村东方国际证券

2019年3月29日,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获证监会核准成立。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的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野村控股株式会社出资10.2亿元,占比51%;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98亿元,占比24.9%;上海黄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82亿元,占比24.1%。

野村控股是日本四大证券公司之首,也是全世界最大证券公司之一。野村控股还设有综合研究所、电子计算中心,接受其他机构委托,从事调查研究等情报业务。

作为日本第一大券商,野村证券也是最早拓展中国金融和投资业务的境外机构之一,早在1982年便在北京设立代表处办公室。2002年,中国入世的第二年,深交所接纳野村证券上海代表处为境外特别会员,系首家获准成为特别会员的境外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目前同样拿到四块牌照,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及证券资产管理。

5、高盛高华证券

2020年3月27日,高盛宣布,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将在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盛高华)的持股比例从33%增至51%。同时,高盛也表示,将寻求尽早实现100%的所有权。

高盛高华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的证券公司,由高盛集团和北京高华于2004年12月共同出资组建,当时高盛集团持股比例为33%,北京高华持股比例为67%。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向客户提供广泛的投资银行服务,包括承销股票、债券与可转债等各类证券,还可提供收购兼并等财务顾问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

6、瑞信方正证券

2020年6月1日,瑞信集团正式宣布,已完成对瑞信方正的6.28亿元增资。增资完成后,瑞信对瑞信方正的持股比例由增资前的33.30%提高至51.00%,取得在华合资证券公司的控股权。

据悉,瑞信方正证券成立于2008年,为客户提供包括A股、外资股、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的保荐与承销以及有关的财务顾问服务,2016年10月,瑞信方正在深圳前海推出了证券经纪业务。

7、大和证券

2020年8月28日,证监会核准设立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和证券)。大和证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手握三块牌照。

股东持股方面,株式会社大和证券集团总公司出资额为5.1亿元,持股比例为51%;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出资3.3亿元,持股比例33%;北京熙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6亿元,持股比例16%。

大和证券集团总公司创立于1902年,发展至今已有118年的历史,是代表日本的券商之一。深耕国际资本市场多年以来,大和证券集团目前拥有日本国内最大规模的零售网点,并且是唯一一家拥有网络银行牌照的日本大型券商。在全球网络布局上,大和证券集团网点覆盖了全球20余个国家和地区,跨境并购业务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在业务发展规划上,大和证券集团以金融业务为核心,在金融科技、可再生能源、养老、农业、卫生等领域取得了多元化、可持续化地长足发展。

截止目前,外资控股券商已增至8家之多。现在,还有澳海证券、百富证券、方圆证券等十几家合资券商的设立申请正在排队待批。

高盛称外资券商对本土券商冲击有限

高盛研究部发表观点认为,中国券商行业机遇可观,预计中国券商行业2026年收入将达到1160亿美元(按当日汇率换算,约合人民币8203亿元)、税后净利润47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323亿元),净资产回报率为9.4%。

业内人士表示,新的金融开放背景下,外资控股券商看重全球协同效应,会长期布局中国。战术上,其与国内券商同台竞技时,将在财富管理、跨境投行、衍生品等擅长领域寻求差异化突破。

对于外资巨头纷纷进军中国券商市场所带来的影响,高盛研究部认为,目前来看,由于资本流动限制以及经营约束依然存在,外资券商参与度加大对于国内券商的竞争冲击有限。

从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的《证券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分析》可以了解到,2019年,外资参股控股券商的收入、净利润增速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但依然较低。数据显示,13家外资券商2019年度营业收入230.2亿元,同比增长27.98%(行业增速35.37%);净利润55.85亿元,同比增长61.32%(行业增速84.77%)。外资券商2019年的净利率为23.62%,比2018年提升4.38个百分点,但仍远低于非外资证券公司34.87%的水平;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4.59%,也低于非外资券商6.4%的水平。

不过,高盛认为,外资巨头将着重扩大在机构服务和资产及财富管理领域的业务版图。

高盛分析称,相对国内券商,他们拥有的竞争优势包括:

一、在全球跨市场/跨资产交易系统以及研究覆盖上服务于境外投资客户群体,因此具备明显优势来捕捉随着跨境交易迅速增长而涌现的机构服务机会。

二、随着市场逐步成熟、资本市场活动越来越多地遵循国际惯例,主经纪商业务、衍生品做市和资产及财富管理领域将在中国进一步普及,而外资银行在这些业务领域更熟练、经验更丰富。

三、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行业务之间的潜在协同效应:在华经营的外资银行大多数持有这两类牌照,而国内券商和银行必须在独立的监管框架下开展经营,通常不允许交叉持有这两类牌照。

对于外资控股券商来说,如何在“水土不服”的情况下,拓展业务,提升排名,或许还需要时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