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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教师有偿补课背后的事

两会期间,关于教育的提案有很多,有新的,如取消英语学科的主科地位,也有好似老生常谈的,如政协委员孟安明的建议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开展中小学大纲规定的必修基础课程(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有偿教育服务。明眼人应该能看出来,该提案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二是对于校外辅导内容的规定。前者似乎没有新意,毕竟这样的规定很久前就有,2015年教育部就出台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而后者才应该是较新的内容。但不知为何,该提案引起关注的原因,不是因为后者,反而依旧是因为涉及教师的有偿补课,难道是因为教师两个字自带热度吗?这倒是咄咄怪事!

不可否认,现在依然有部分教师在从事有偿补课,前几天长春市教育局公布了对某一教师的处理结果,就是因为这一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给15名高中生补课,据报道该教师为榆树市实验高级中学的在职教师。这样的事情屡见报端,也就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印象:所有的老师都在有偿补课。所以我们往往会看到人们看待老师时那种鄙夷的眼神,那种鄙夷不是因为补课而是因为有偿。但事实上,从事有偿补课的老师很少很少,他们的占比在整个教师队伍中微不足道,他们不应该代表全体教师,也不是所有的老师都掉进了钱眼里,如张桂梅校长,她才是老师群体的代言人。他们受到处罚纯属咎由自取,我也不会为他们鸣不平。但问题是在现在的形势下,他们依旧冒着丢失公职的风险去补课,原因是什么?怎样才能根本性地解决这样的问题?

一、有需求就有市场。

补课的屡见不鲜和辅导机构的方兴未艾主要因素就是需求的存在,而这种需求就是考学。目前来讲,我们现在的教育改革多数改的是课堂的教学模式,但对于最终的评价方式缺乏有效的探索,这也就造成了无论课堂改革如何轰轰烈烈,最终都要落到卷面上来,学生能否取得高分,也成了评价一个学校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而我们现在的试卷标准化十分严重,这就让刷题得高分成为可能,很多同学在校内知识巩固不足,于是刷题的主战场就移到了课外辅导,毕竟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孩子输在明明白白的战场上,这也就形成了一方面家长大骂教师的有偿补课、辅导机构的漫天要价,而另一方面又想尽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的孩子寻找名师,托关系找熟人无所不用其极的局面。这样的局面必将会造成教育不公平的加剧。针对这种现状,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教育评价方式的改革势在必行,如果能够在最终评价时再加上学生校内的综合评价,同时在试卷的命制上减少程式化的东西,多些发挥的空间,才能真正摆脱应试教育的樊笼,发展学生的创新思维。学生不再把时间都花在刷题上,校外的辅导多数还是以做题讲题为主的,当刷题不再起决定作用时,也就必然淡化了这种需求。

二、饿着肚子的老师不可能直起腰来。

禁止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并非中国独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类似的规定:德国很多法律禁止教师有偿补课,认为这是渎职的体现,否则要承担严重的后果,他们会被处分,并写入该教师的档案。韩国和新加坡对公立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也持禁止态度。美国各州的法律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但基本上均严格规定了业余时间中小学教师不能从事有偿家教,如果教师在外工作或兼职,他们会面临解聘或不续聘的处理。但当我们仔细查阅资料时,却会发现这些国家中,教师的地位十分崇高,很多国家把教师定位于国家公务人员,在此同时他们的经济待遇也很可观。

在我国,1994年的相关法律中,就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而且还规定,不仅如此,教师的工资还将逐步提高。但这样的规定几乎隔段时间就会提及,反反复复,为什么?就是说明现在我们说是说到了,但有没有做到却还得打上个问号。所以才会有了“教师涨工资——空调”这样的话。在从事有偿补课的老师中,不乏有被生活所迫的人。现在个别地方也宣布教师年金30万+。但事实上这样的地方太少了,很多地方的老师工资水平远远低于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前两天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最新!大数据揭露教师工资现状:有点儿凉凉……》,在文章中,作者提到这样一个调查:2019年4月20日,网上从全国随机抽选了2000名教师,做了一次薪资待遇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将近95%的教师,月收入未达到5000,其中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教师比例高达71%,月收入在3000~5000元的教师比例达25%。在《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8)》中提出:收入太低是大多数一线教师选择跳出体制的原因。教师是人不是神,他们有七情六欲,他们有妻儿老小,如果生活没有压力,他们也会优雅地生活,有偿家教的屡禁不止也有此原因。教师不应该等同于清贫,饿着肚子的老师直不起腰来,也不可能教出挺直腰杆的学生。

人们反感教师的有偿补课,但也希望在大骂的同时,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老师,不要对老师有太多的苛责,不要再以偏概全,多想想原因,多找找解决方法,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