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帮他,让他死!”2017年7月10日新加坡某餐馆,员工和客人十分无助,他们亲眼目睹了一位老人刺倒了一名壮年男子,现在还威胁大家不准对男子实施救助,然后又自己打了电话等警察来,坦然自若到让人汗毛倒竖,他这是和倒地的男子有什么深仇大恨?
杀人的叫做陈某成,本来是个码头工人的他,趁着新加坡经济腾飞之际,创立了TNS船运公司,一跃而成当时的大富豪,不过在事业蓬勃发展时,他的婚姻却一地鸡毛,只能独自带着3个女儿生活,经年之久后女儿的终身大事成了他的心病,尤其大女儿清清已经30岁。
这时候公司里来了一个25岁的年轻人,就是开头被杀的人,名叫斯宾塞,中印混血,离过婚还有个2岁的孩子,他对清清展开了如狼似虎的追求,由于斯宾塞到底是有经验的人了,清清毫无抵抗能力,就这么深陷了下去,等陈某成发现不妥想阻止时,已经来不及。
没办法,陈某成默认了他们的恋情,后来又想着目前为止斯宾塞也没有人品和能力上的问题,其前妻也没有跑出来说他的不是,他们的婚姻应该不会太差,就还同意了两人结婚,婚后两人生了3个孩子,也从没有过不和的传闻,陈某成心中悬着的达摩利斯之剑终于消失了。
不过陈某成又开始担心另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年事已高,家里面的3个女儿却都不是经商之材,他的公司女儿们肯定继承不了,怎么办?他开始器重大女婿斯宾塞,斯宾塞在他的扶持下一路繁花似锦,成为了整个公司的核心,当上了公司的总裁。
不过这时候陈某成还没有完全放权,斯宾塞本质上只是他委任的总裁,股份总额还是不及他高,但在考验了一段时间以后,发现斯宾塞确实没有作妖的意图,当斯宾塞怂恿他把股份以100万的价格转让给他的时候,他想了想同意了。
谁知道斯宾塞只给了他45万元,陈某成有点生气,觉得他做人没有诚信意识,最重要的是,这样一来不仅没有拿到应拿的钱,自己还被架空了,只是陈某成考虑到自己这公司迟早还是要给别人,给了女婿至少对大女儿好,就强忍了下来,结果他突然得知了一个秘密。
清清和他哭诉自己已经和斯宾塞闹结婚好几年了!原因是斯宾塞就是一个典型的凤凰男、软饭男,总是把自己那些又穷又上不得台面,阴暗小心思巨多还喜欢嚼舌根的家人放在第一位,甚至不惜拿公司的钱给他们买豪宅豪车,给他们安排一些光拿钱不做事的闲职。
最严重的是,随着他在公司混得风生水起,竟然立马就撕破了深情人设,在外面养起了情人,花的钱自然又是公司的、老丈人的、清清的,这一次掌握了证据的清清忍无可忍,和斯宾塞大吵了一架,甚至不惜拿肚子里的第四个孩子的性命威胁,可惜只换来了片刻的安稳。
斯宾塞看似是被她要打胎的行为给吓到了,实则是他忙着架空自己的老丈人,害怕她闹出去自己的算盘落空而已,等一切都如愿以偿以后,他立马就恢复了那副大尾巴狼的嘴脸,居然跑去给情人和私生子办生日宴,闹得她的朋友也知道了,清清彻底崩溃。
侵吞公司和家产、出轨包养情人和私生子,以及后来清清和他打离婚官司,斯宾塞故意用言语刺激清清,让清清失控后录下她发脾气的视频和语音,以此来证明她不适合抚养孩子,让清清差点丧失抚养权,还有当清清妹妹为她讨说法的时候,他直接让她“滚”……
以上种种让陈某成再也无法隐忍,尤其是在听了清清的哭诉以后,看到自己的二女儿被他羞辱以后,他就忍不住了,他觉得以正常的手段无法对付陈某成,以非常规手段也完全不及斯宾塞阴险狠毒,于是他想了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当然是他自认为一劳永逸的办法。
事发当天,陈某成内心正一肚子火,刚好看到斯宾塞坐在咖啡馆,他就去拿了一把水果刀,然后毫不犹豫地直冲斯宾塞而去,彼时斯宾塞一看到他手中的刀就脸色苍白,双腿发软,刚开口喊了一句“爸”就被捅了,他转身想跑,最后还是被捅死在了餐馆门口。
然后就是开头那一幕了,陈某成之所以这么冷静,在于他认为自己给女儿和自己报仇了,一命换一命没有什么可惜的,但不得不说,这个行为实在是太偏激,因为《新加坡刑法典》对几乎所有罪行量刑都比较重,远超所有国家。
要知道,自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一句“人类凭借什么杀死自己的同胞”之后,关于死刑存废的问题就争论至今,尤其是很多欧美国家都纷纷废止了死刑,不过新加坡没有管,《新加坡刑法典》中很多罪行的最高量刑依然是死刑,其中就包括谋杀罪。
除此之外,当世界各国都提倡要让死刑犯尽量不痛苦的死去时,新加坡依然没有管,他们的《新加坡刑法典》规定死刑可以执行绞刑这种残酷的方法,所以在新加坡犯罪,尤其是犯死罪是十分不明智的行为,陈某成的结局不会太好。
但大家也都知道,在各国刑法和民法中,以不同的表达方式制定了一条差不多的规定,就是受害人或被侵权人本身具有过错,这个过错和加害人和侵权人施加的这个罪行有因果关系,那么就可以减轻加害人和侵权人的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在斯宾塞有着绝对错误的情况下,陈某成有被减轻和从轻判决的可能性,加上他被诊断出抑郁症,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成有期徒刑8年,这毫无疑问是法律对于一个父亲的维护,一个伟大父亲在法律的捍卫下的一场完美的胜利,也是法律公正公平的绝佳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