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最全新加坡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解读

有兴趣在新加坡创业或者进行投资的投资者, 您可以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申请新加坡永久居留权(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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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案

​根据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投资方案:

方案 A

投资至少250万元新币建立新的商业实体,或者扩充现有的商业运营。

方案 B

投资至少250万元新币予一支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基金。

申请资格

​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永久居民,申请人必须拥有:

a) 丰富的商业经历;

b) 成功的创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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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标准

a) 申请人必须拥有至少三年的创业经历,并提交申请人的公司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该审计报告必须由一家认可的会计事务所完成。

b) 申请人的公司必须属于在附录A行业列表中的一个或多个商业领域。

c) 该公司最近1年的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五000万新币,并且最近3年的年均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5000万元新币。

申请人必须以营业额最高的公司作为申报投资计划的主公司。也可以提交申请人所拥有的其它公司的相关资料以达到营业额的最低要求。

d) 如果申请人的公司属于私人所有,必须持有至少30%的股权。申请人在该公司的职责范围以及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将作为审批的考虑因素。

方案A申请者评估标准

​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5年商业计划书,内容须根据在申请书表格B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预计就业人数、年商业经费支出和其他的财务数据。

申请人需要在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批准后履行商业计划中第3年所名列的目标,并在5年内达到商业计划目标。

若商业计划以投资扩充现有的商业运营,该商业计划中第3年所名列的目标须增聘至少5名员工,并且额外达到至少新币100万的年商业经费支出。

申请人的公司必须属于在A行业列表中的商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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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A行业列表(共25个商业领域)

(a) 航空业

(b) 新能源业

(c) 汽车工程业

(d) 化工业

(e) 消费产品业 (如香精香料、饮食营养、快速消费品行业)

(f) 电子业

(g) 能源业

(h) 工程服务业

(i) 卫生保健业

(j) 信息通讯产品及服务

(k) 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业

(l) 海洋事务与离岸工程业

(m) 传媒业

(n) 医疗技术业

(o) 新技术(智能系统、纳米技术、新技术行业)

(p) 自然资源业 (如金属、矿业、农业大宗商品行业)

(q) 安防产业

(r) 宇航业

(s) 航运业

(t) 制药及生物科学业

(u) 精密工程业

(v) 专业服务业

(w) 艺术类商业

– 实体艺术品商业,如拍卖行,艺术品存储

– 演艺类艺术商业

(x) 体育商品业

(y) 家族理财1及金融服务业

注:房地产、煤炭等行业都不可以做申请

亲属永久居留权的申请

申请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21岁以下)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与申请人同时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永久居留权。

a.男性孩童作为附属申请人需要服兵役。

b.父母、已婚子女、以及年满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不可通过申请人的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永久居留权。他们可申请有效期为5年的长期探访准证 (LTVP) 。该准证的有效期取决于申请人的再入境许可证(REP)的有效期,并可以申请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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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原则性批准永久居留权(AIP PR) 身份后

在永久居留权原则性批准函的6个月有效期内,您必须落实承诺的投资。您必须通过在新加坡注册的银行以您自己的姓名开设的独立个人账户进行250万元新币(取决于您的投资方案)的投资。

正式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

在收到申请人的投资证明文件和保证书后,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 (ICA) 将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其永久居留权已获最终批准 (Final Approval)。申请人必须在最终批准函1年内前往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办理永久居留权的相关手续,正式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

在首个五年之后,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续签再入境许可证:

方案A申请者:

A 续签三年:

i. 必须已经履行了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中方案A规定的投资条件;并且

ii. 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 已经在新加坡建立了商业实体,从第三年目标增聘不少于五名员工,员工总数里持新加坡国籍的员工不少于五名,并且全年的商业经费支出额外达到至少一百万元新币;或者

b) 申请人或至少一位附属申请人已经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时间。

B 续签五年:

i. 必须已经履行了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中方案A规定的投资条件;并且

ii.已经在新加坡建立了商业实体,从第三年目标增聘不少于五名员工,员工总数里持新加坡国籍的员工不少于五名,并且全年的商业经费支出额外达到至少一百万元新币;并且

iii. 申请人和附属申请人已经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时间。

方案B申请者:

A 续签三年:

i. 必须已经履行了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中方案B规定的投资条件;并且

ii. 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 已经在新加坡建立了商业实体,雇用五个或以上新加坡国籍的员工,并且全年的商业经费支出额达到至少一百万元新币*;或者

*若申请人以投资扩充现有的新加坡注册商业实体方式,聘用员工及商业经费支出额将为增值数。

b) 申请人或至少一位附属申请人已经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时间。

b) 续签五年:

i. 必须已经履行了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中方案B规定的投资条件;并且

ii. 已经在新加坡建立了商业实体,雇用五个或以上新加坡国籍的员工,并且全年的商业经费支出额达到至少一百万元新币*;并且

*若申请人以投资扩充现有的新加坡注册商业实体方式,聘用员工及商业经费支出额将为增值数。

iii. 申请人和附属申请人已经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时间。

项目优势

1. 没有年龄、学历、英语要求;

2. 一人申请,全家获批(包括21岁以下子女);

3. 无需解释资金来源,办理周期约12个月;

4. 低税率,高福利,优质的教育水平;

5. 享受永居居民待遇,公民免签150多个国家;

6. 新加坡被评为全球化程度最高的国家,是亚洲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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