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巨额款项去向存疑 交易纠纷爆出异常“关系”

三安巨额款项去向存疑 交易纠纷爆出异常“关系”

5月14日,三安光电(600703.SZ)发布公告披露企业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上交所在函件中对三安光电2018年年报中持有巨额现金却突增大量短期借款行业下行却逆势扩产导致库存高企、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畸高等诸多问题提出疑问。

据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预付款在2018年底已降至近四年来的新低49.4亿元,相比期初减少将近一半三安集团在持续多年债务规模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巨额预付款分别流向了一些小微企业,甚至其中还包含经营或税务异常企业。

今年4月初,三安集团所涉的一桩交易纠纷案浮出水面,涉案“中间人”中安重工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简称中安重工)被指实为三安集团所控。而这家企业曾出现在三安集团公示的五大预付款非关联方企业中。

案件暴露可疑关系

今年4月初,三安集团陷入一起与新加坡商人王泉成股权转让纠纷案。该案中王泉成将福建好美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好美酒店”)全部股权,在2014年以2.6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三安集团。由于其中7428.3万元转让款三安集团始终没有支付,王泉成在2015年将三安集团告上了法庭。

该案目前在福建省高院重审,尚未裁定,但原告王泉成的描述,却让中安重工三安集团的关系扑朔迷离。

王泉成称:在与三安集团的股权交易过程中,中安重工的法人陈长华全权代表三安集团进行谈判。

同时,根据王泉成提供给法院的《贷款合作协议》显示,2013年中安重工以好美酒店产权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贷款1亿元,双方约定各使用5000万元。同年交通银行的授信审批通知书显示,给中安重工2.58亿元的综合授信条件之一为,由三安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而在三安集团的公开信息中,中安重工曾是其2016年6月末及2017年12月末预付款五大企业之一的非关联方,该项预付款账面余额为6.0亿元。

三安集团向非关联第三方公司提供高额贷款担保,又委派非关联方法人作为谈判代表,这显然不合常理,也成为三安集团巨额预付款去向的重大疑点。

巨额预付款的去向

王泉成称,三安集团在收购好美酒店之后,便聘用王向向为好美酒店法人代表,王向向系陈长华儿媳妇的胞弟。同时,陈长华之子陈昭亮则在三安集团的二级子公司北京三安新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管

据王泉成判断,陈长华实际上就是代表三安集团,而中安重工的大股东黄皖明等很可能就是三安集团的委托投资人。

据查,中安重工的股东黄皖明、陈长华、新奥文投资中安智创自动化(上海)、中安智创工业装备(安徽)、安徽沃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昭亮、周海森等形成互相交织的繁复关系网络,而这幅庞大复杂的企业的关联网络图总节点正是三安集团

黄皖明曾于2011年出任股东的深圳安普光光电,亦在三安光电曾经的五大客户名单中,后因安普光光电被厦门信达收购退出。据权威当事人透露,厦门信达收购安普光光电实系由三安集团董事长林秀成协商议定。

泉盈(福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是三安集团收购的好美酒店资产之一,而该公司除王向向外的另一股东王育贤也与三安集团有关。王育贤曾和王育强、王育峰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安溪县安阳物资有限公司(已注销),其中任总经理的王育强,兼任泉州锐取商贸以及厦门亿彤贸易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而王育峰则为厦门亿彤股东及总经理。蹊跷的是,锐取商贸厦门亿彤两家企业也名列三安集团五大预付款企业榜单。

此外,厦门亿彤和另一预付款五大企业厦门亿亨特贸易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联络人竟然是同一个人。显然这2家五大预付款上榜企业,也有着某些联系。

在如此复杂的关系图谱之下,再来梳理三安集团2016年6月以来的前五大预付款企业

安溪通恒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为3万元,连续三年被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企业,甚至无法联系到登记的经营场所,而三安集团对其2017年至2018年前三季预付款分别高达7.99亿元、8.14亿元

泉州锐取商贸(王玉强出任法人),注册资本200万元,因税务违规被处罚,2016年6月至2018年前三季度从三安集团收到3笔预付款,分别高达6.6亿元、9.6亿元以及8.5亿元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如果三安集团对上述两家小规模纳税人的采购交易真实存在,共计18亿元的采购款,将使三安集团产生2.3亿以上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损失。此种不符合常规的操作,让三安集团的预付款显得目的可疑。

厦门亿彤贸易有限公司(王玉强出任法人)与厦门亿亨特贸易有限公司(与亿彤贸易工商联络人相同),在税务系统显示“查询无此纳税人”,表明它们已无法进行正常的商业行为,而三安集团对两家企业的预付款分别高达6.17亿元9.07亿元

三安集团总额高达86亿元的预付账款中,仅披露名称的五家企业(合计39.3亿元)都存在各种不符合商业逻辑的现象,是利用预付账款科目虚构资产,还是借道腾挪资金?

造假文件与无关担保

2018年11月份,王泉成向福建省高院申请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三安集团赔偿逾期付款损失1642余万元,同时申请财产保全9071余万元。同年12月26日,福建省高院经审查作出《民事裁定书》(2018闽民初118号),裁定冻结三安集团名下2个银行账户、好美酒店100%股权(人民币3646万元)及三安光电8.61%的股份,冻结期限3年。但由于《民事裁定书》(2018闽民初118号)落款时间出现笔误,使得该裁定未予执行。后王泉成不服判决,进行上诉。

在案件审理中,三安集团似乎在刻意回避“事实”。

三安集团向福建省高院提供的财务报表涉嫌造假,报表显示好美酒店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的营业额为5935余万元,净利润864万元;但泉州市税务系统申报数据显示:好美酒店2018年营业额仅为108.58万元,对应缴纳增值税3.26万元。

此外,三安集团在2019年1月份提供给福建省高院的一份复议材料中提到:安溪好美酒店并无任何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的情形。而据安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4月22日出具的查询表显示,好美酒店已经质押给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债券数额为8031万元。

三安集团在提交法院的材料中,刻意用加黑字体强调好美酒店无动产抵押,却闭口不提不动产抵押事实,涉嫌隐瞒不利事实,以虚假陈述欺瞒误导法院。对其不满的王泉成在向泉州民生银行投诉中得知,抵押好美酒店获取2亿元贷款的企业并非三安集团,而是一家名为福建天电光电的公司。

福建天电光电是三安集团的大客户,它与另一同名大客户Fujian Lightning Optoelectronic Co.Ltd从2015年至2018年前三季度分别出现在三安集团的前五大客户名单中。这两家企业由于名称完全一致,被疑实为同一家企业,其以中英文两种语言出现在客户名单的现象也让人匪夷所思。

虽然三安光电的澄清公告否认了双方的关联关系,但三安集团提供自有资产给非关联方进行抵押担保却是不争的事实。这与三安集团为中安重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行为一样不合逻辑,同样耐人寻味。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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