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8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刊发文章称,近日,新加坡交通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在国会提出东京公约(修订)法案一读,解释修订的条文如何加强新加坡作为航班着陆国可行使的权利。如有人在非新加坡控制的航班上滋事,一旦飞机在新加坡着陆,新加坡的执法者有权对付滋事者。
文章摘编如下:
交通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蓝彬明医生在国会提出东京公约(修订)法案一读,解释修订的条文如何加强新加坡作为航班着陆国可行使的权利。
根据修订条文,在非新加坡控制的航班上,若有人犯罪(或若在新加坡属于违法行为),就算该犯罪行为发生在境外,航班降落在新加坡后,嫌犯在机上的行为可被视为违反本地法律。新加坡作为航班着陆国可行使权利,对付这些违规者。
此外,修订条文还包括,若某些特定人员,例如机长、机组人员、机上乘客或空中警卫等,为了保护航班或机上乘客与财产安全,而对危害航班或乘客安全的人采取行动,将无须负个人责任。
新加坡民航局发言人表示,法案通过后,将使新加坡有权针对所有飞机飞行时的肇事乘客,在飞机抵达新加坡时采取执法行动。
目前,新加坡对于在国外注册的飞机上发生的犯罪行为并没有管辖权。新加坡只能对那些在新加坡注册的航空飞机上闹事的乘客采取执法行动。
发言人说:“在适当的案件上有权采取执法行动,取缔抵新客机上行为不检的乘客,将有很大的威慑作用,并有助于确保机上乘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