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援引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份执行裁定书称,在小黄车ofo与一家供应商的买卖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小黄车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向法院报告,其名下无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无对外投资、无车辆,虽开设了银行账户,但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或账户无余额。对比在国内的“凄惨落魄”,作为交通工具的小黄车似乎在缅甸找到了“新生”。据缅甸本地和我国国内媒体报道,缅甸一位创业者今年3月发起了一项“少走路”(Lesswalk)的公益项目,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购买共享单车公司oBike、ofo和摩拜停止运营后闲置的单车,捐给缅甸贫困家庭的孩子,“圆了他们的单车梦”。据称这位创业者还打算号召“全球的朋友”加入他的计划,让那些废弃的单车“获得新生”,而不是制造更多的垃圾。
仅仅是在两三年前,共享单车在国内风靡没多久,就被冠以“新四大发明”的美誉。这一方面是因为它以“互联网 ”的创新形态,通过技术赋能给解决城市的一公里出行痛点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可能方案,另一方面则是虽然包括巴黎在内的一些城市此前已有通过手机应用租借自行车的做法,但却远未引领风潮。在共享单车的首创者那里,讲述的是一个创新服务人们美好生活的故事。问题是,资本助力下的野蛮生长,大大小小企业的天量投放,只顾在市场占有率“攻城略地”而忽视运营维护,堆积成山的废弃车辆使这一新业态转眼给城市环境带来巨大的负担,创新的故事在现实中走到了反面。相比之下,“少走路”尽管也是一个创业项目,然而着实算不上什么创新,但落到现实中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服务美好生活的故事。
小黄车的两种遭遇背后,承载着两个版本的创业故事。在这些故事里,创业者的初衷都是服务人们生活,不过路径的不同却导致了结果的差异。共享单车以“共享”而闻名,然而刨根问底的话,却未必真正切合借助网络技术有效配置社会闲置资产的本意,而更像是用互联网技术升级传统的租车行业。这就使得其一旦变成资本游戏后,看似这种竞争可以更好满足人们出行需求,却首先要投入大量资源,且又因此加重了城市的公共交通承载力。“少走路”作为公益项目,在将目标指向服务贫困孩子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致力于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既有资源。换言之,其实际上是在更好地匹配需求的过程中实现了共赢,而不是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却制造了新的问题。
透过相关报道,oBike、ofo和摩拜最终在新加坡等地停止运营,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当地对共享单车运维的严格管制要求。事实上,相比于国内很多地方政府的宽容态度,共享单车在进军海外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不得不面对审慎的监管限制。就连美国本土的共享单车企业Spin,此前打算以无桩的形式进入纽约时,也遭到拒绝,而该市交通局长给出的理由是:“我们期待拥抱新技术,但必须以安全有序的方式进行,我们不希望变成狂野西部。”共享单车后来的发展进一步验证,涉及城市公共服务的创新,有时候最重要的未必是一心想着在引领行业的路上飞奔,而是要尽最大可能符合公共利益。进一步,对监管者而言,只有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时保持理性的审慎乃至适度的“不宽容”,才不至于等到泡沫破裂之时,需要政府来接手处理满城尽是废弃单车的“烂摊子”。
从被限制进入,到缅甸的“少走路”公益项目,期待人们从共享单车在国内外推广管理过程中的不同遭遇得到更多启示,这也算是最大化其价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