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妙婷
因卖房事件动杀念,男子从马六甲带刀越堤来新加坡杀女儿,法官指男子两度攻击女儿,不顾路人喝止继续刺杀,肆无忌惮地当着路人的面行凶,无视法律,判他坐牢15年。
现年65岁的马来西亚籍罗厘司机苏亚三在周二(11月2日)承认于2020年1月17日清晨5时零5分,在马西岭巷第15座组屋旁的巴士站附近,企图刺杀大女儿苏雪莲(42岁)。
法官指苏亚三(图)肆无忌惮地当着路人的面刺伤女儿,行为凶残、无视法律。(档案照片)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被告以为大女儿主张卖房,害他无家可归。当被同居女友赶出家门后,他气得从马六甲一路来到新加坡刺杀大女儿。
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宣判时说,被告两度刺杀女儿,不仅在公共场所干案,还不顾路人喝止,肆无忌惮地当着路人的面拿着刀刺伤女儿,直到女儿嘴角流血才逃离现场,行为凶残、无视法律,造成公众不安,影响公共安宁。
控方曾在判刑陈词中提到,被告筹谋多个月来刺杀女儿,带着一把不显眼的小刀避免被发现,但此刀却足以伤及重要器官。对此,辩方的解释是,被告是一名散工,那把刀是随身携带的,他只是想找女儿谈谈。
案件发生在2020年1月17日清晨5时05分,地点是马西岭巷第15座组屋旁的巴士站。(档案照)
法官认为,被告是不是预谋干案并不会影响最终判刑,并指根据案情,被告想杀害女儿的意图是在第一次攻击她后才形成的。
至于控方指被告背叛父女之间的信任,法官认为双方的关系一向疏离,根本不涉及背叛。
辩方律师则曾在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如今已65岁,马来西亚男子的预期寿命(life expectancy)是74岁,若按照控方的要求被判坐牢至少16年,无疑等于终身监禁。
辩方也认为,除非被告的罪行可让他面对终生监禁,否则不该给予太长的监刑。
对此,法官说,虽然他明白辩方是指被告这65年来都不曾犯法,理应构成减轻刑罚的因素。但法官认为,若被告犯下的罪行令人发指,即便被告得在牢里度过余生,仍得给予长期监刑。
法官不认为被告的年龄可构成减轻刑罚的因素,最终判他监禁15年。(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