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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区放开油气全产业链,或成为第三个国家级油气交易平台

记者 | 徐宁 侯瑞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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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

3月3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高级经济师、中国油气产业智库联盟专家刘满平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这是全国自贸区中第一家针对特定产业出台具体支持性措施。

刘满平称,这些措施是为了把近几年国家油气体制改革的成果落到实处,同时体现了先行先试、逐步推广的改革实践特点。

2017年4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浙江自贸区总面积为119.95平方公里,由陆域和相关海洋锚地组成。

《若干措施》指出,要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发挥国际知名交易所作用,引入纽约、伦敦、新加坡、迪拜等地经验丰富的交易所作为战略投资者,并引进国际油品贸易商资源。

刘满平认为,文件明确引进油品贸易国际战略投资者,并引进国际油品贸易商资源,站位比较高、国际性强。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要建设国际能源贸易与交易平台,促进浙江自贸试验区加快发展国际油气贸易,打造天然气交易平台,做大做强LNG国际贸易。

刘满平表示,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打造液化天然气接收中心和天然气交易平台,预示浙江省油气交易中心地位得到提升,将成为继上海、重庆后的第三个国家级交易平台。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刘毅军也持这一观点。他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此前浙江省网统购统销的模式受到诟病,并尝试做过一些改革。现在通过自贸试验区的形式,可能是想在交易中心这块有所推进。

刘毅军同时表示,浙江临近上海,如何协调多个交易中心的关系,还需要仔细探讨。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快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建设,利用国际先进的化工生产技术,聚焦高端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发展化工下游精深加工产业链。此外,要加速油气进口、储运、加工、贸易、交易、服务全产业链发展。

刘满平表示,与此前批复的新疆油气体制改革侧重于上游改革不同,这次政策根据浙江省油气资源市场情况和自由贸易区业务和功能特点,出台的若干支持性措施主要偏重于油气下游、贸易和流通方面,指向性比较强。

浙江省资源贫乏,缺煤、少气、贫油,但是国内较早提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省份。

卓创资讯报告显示,“十一五”以后,浙江政府将石化工业的转型升级纳入了政府产业发展规划,一大批基础石化项目、化工新材料项目、高端精细化学品项目落户浙江,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据《中国化工报》报道,2018年,浙江规模以上石化工业总产值1.039万亿元,占全省规模工业比重的15.1%,高于全省工业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在全国,浙江石化行业规模位居第四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兴夫在2019国家制造强国建设专家论坛上表示,到2022年,浙江石化产值将达1.5万亿元,宁波将达到1.2万亿吨的炼油能力,成为全球最大的石化基地之一。

刘满平还认为,此次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措施还开拓了诸多新业务。

例如,《若干措施》提出了支持适度开展成品油出口业务;允许境内外行业内企业进入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开展交易业务;开展LNG罐箱多式联运业务;试点开展船用LNG加注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