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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明治维新能够成功的钱袋子:三井财阀,富可敌国400年的奥秘

三井是日本的四大垄断财阀之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该财阀一直居日本四大财阀之首,是日本经济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推动力量。三井依靠政府起家,与政府之间互相扶持、相得益彰。其影响力延续到今天,樱花银行、东芝、丰田等均属三井的产业。

1673年,三井财阀的创始人——三井八郎兵卫高利在江户和京都开办绸缎庄,并兼营钱庄,建立起了三井财阀

建立三井财阀基础的为三井高俊的四子三井八郎兵卫高利(1622-1694),他在1673年离开故乡松坂,在京都开设“吴服店”;同年亦在江户(今东京)开设同样的商店,店名与其父的店名一样叫做“越后屋”,京都店负责采购,江户店负责贩卖。这就是世界上第一家百货商店——“三越百货公司”的起源。

一、弃武从商

三井的创业可以追溯到日本元和年间(1615-1623),当时越后的地方官三井高安之子三井高俊,在伊势松阪地方开设当铺,并兼营酒以及酱类商品,标志着三井家族放弃武士地位,并作为商人起家。

1622年三井财阀、三井集团的始祖三井八郎兵卫高利在伊势松阪诞生了。高利十四岁时就开始在父亲的安排下来打理江户的店铺,并于1673年层次在后次的店帮忙的长子高平、次子高富、三字高治一起在江户本町一丁开设了“越后屋吴服(和服)店”,同时在京都开设了吴服的采购店。

三井吴服店的复原模型

之后由于采取了被称为“越后屋商法”的独特的销售、贩卖与采购技巧,到1683年,不仅营业额在十年间增长了5倍之多,而且开设了分店和扩大了采购店的规模。后来将吴服总店转移到了骏河町,并开设了“三井银两兑换店”。1686年鉴于江户汇兑店的顺利运行,高利从松坂移居到了京都,并开设了京都汇兑店。不过,此时的汇兑业务只是作为吴服业务辅助机构。

三井家族在高利的带领下,事业上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到1688年已经在江户、京都、大阪以及松坂拥有了11家店铺,称为名副其实的横跨三都的富商。三井财阀的成功得益于依附权力。在幕府时期,三井家族终于成为德川幕府的御用商人,在吴服和钱庄经营方面享有特权。三井的吴服店于1687年获得幕府御用吴服商的地位。当时各藩上缴幕府的贡奉需要运到江户(今东京都中心千代田区),交通不便,而且路上盗匪出没,很不安全。三井设立的兑钱店解决了这个问题,三井负责收缴大阪地区的贡奉,然后以汇票的形式发到江户钱庄,再由江户钱庄把汇票兑成金银交给幕府。三井被幕府指定为御用钱庄,在兑钱的过程中,幕府允许三井在一段时间内用“公款”放贷。于是三井借此机会不断扩张家业。

幕府大政奉还之后,三井又成为明治新政府的御用钱庄,钱庄80%的存款来自政府。新政府初期,为筹措资金,还由三井为政府发行国债,并可以从中提成20%。三井借着这个机会申请成立西方式的银行(Bank),成为日本第一家银行的股东和经营者。在“金行”与“银行”之间,三井家族选择了“银行”这个名词,“银行”的说法从此诞生。

靠权力得来的利益,如何能不被新的权力所没收呢?

三井得以长久生存与日本当时的多政治核心状况有关,而且站队正确。

三井依靠幕府成长起来,成为幕府的官商。但是在幕府末年,随着危机四起,幕府也开始吃大户,三井责无旁贷,对此三井积怨日深。后来,三井挪用幕府的公款十万两进行放贷,结果招致百万两罚款。而三井的账面只有15万两,百万两罚款等于是要让三井破产,最后,在周旋之下,罚款减为18万两,且可以分期付款。此事虽然摆平,但是三井却有了心结,开始暗地里与维新派接洽。

政治权力助推了三井的发展,三井也对政治权力予以资助,起初是支撑幕府,后来脚踩两条船开始与维新派眉来眼去。可以说维新派如果没有三井的资助,很难上台。

二、依靠政府

1867年10月14日,德川幕府把权力奉还给天皇。以朝廷为中心的新政府成立后决定用武力给幕府残余势力施压。为了筹措军费,新政府发行了代金券,相当于国债。三井第一个站出来支持新政府,而多数富商则对新政府的吁请装聋作哑。三井的选择立刻收到了回报,新政府宣布三井为御用商。

三井家祖三井高利在江户开设的吴服店

三井资助维新派上台是一回事,维新派上台后是回报三井还是过河拆桥是另一回事。庆幸的是,明治新政府的性质决定了其需要财阀资本的合作,于是出现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相互扶植、相得益彰的局面。在日本近代崛起过程中,财阀资本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当时新兴的三菱也是支持倒幕的财阀,后来实力直追三井。

三井始终得到日本最高权力的支持,这一点很重要。但是最高执政者也会有人事变动,企业的长久生存还需要制度保证。当时与三井家走的最近的维新派当权人物当属一度担任大藏大辅(相当于财政部副部长)的井上馨。此人是“长州五杰”之一,倒幕前曾到英国留学,是日本较早接触西方的政治家。井上馨积极倡导日本“脱亚入欧”,主张日本的资本主义要跑步前进必须走政商结合的道路,因此对大商人格外倚重。大久保利通掌握实权后,提出了“殖兴产业”政策,就是运用国家权力加速资本原始积累,以国家的力量扶持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最终实现日本与西方列强比肩。明治维新以后的日本政府本质上是一个资本主义政府,但属于国家资本主义,倾向于通过政府力量扶植大企业,帮助日本迅速实现工业化。官方对企业的基本态度是,既不眷顾也不为难,以政府利益为重。

图片顺时针方向左下起井上馨、远藤谨助、井上胜、伊藤博文以及山尾庸三

长州五杰指的是日本江户时代末期长州藩政府秘密派往英国留学的五位藩士,包括伊藤博文、山尾庸三、井上胜、井上馨、远藤谨助。他们均在后来明治维新和之后的明治政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明治政府的扶植下,三井的产业迅速扩张,形成了一个覆盖金融、商业和近代工业的经济帝国。到二战结束时,三井财阀几乎控制了日本十分之一的财富,富可敌国。反过来,三井也在日本近代的扩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井积极发展军工,支持日本的军国主义。三井的海外业务为日本政府收集情报,为其侵略探路。军国主义对于世界而言是场灾难,应该批判,但这里体现出的和谐政商关系值得注意。

三、家族接班

1693年,72岁高龄的高利出现了衰老的征兆,卧病在床的他自知将不久于人世,如何实现事业和家族的永续,成为病榻上的他最为惦念的事情。于是,高利召集了子女们协议遗产继承问题,并做成遗书。

在遗书中,高利将涉及额约七万两的总资产分成70份,分别让给七个儿子、长女夫妻以及已被送做养子的五子及其女儿十人持有,各个子女持有的份额如下:

亲属关系

姓名

持股份额(千两)

占比(%)

长子

八郎兵卫 高平

29.0

41.4

次子

八郎右卫门 高富

13.0

18.6

三子

三郎助 高治

9.0

12.9

四子

次郎右卫门高清 高伴

7.5

10.7

六子

源右卫门利昌 高好

4.5

6.4

长女夫妻

则右卫门 弘孝·みね

2.0

2.9

九子

勘右卫门 高久

1.5

2.1

十子

九郎右卫门 高光(高春)

1.2

1.7

题跋者

宗左卫门(五子安长)

1.5

2.1

题跋者

吉郎右卫门 俊信·みち

0.8

1.1

合计

70.0

100

在诸子女当中,长子高平所持有的份额最多,达到41.4%,远远多于高富、高治和高伴,三人所持有部分之和也仅超过高平0.8%。在高利遗书作成的同时,作为继承人的兄弟八人就向长子高平递交了一份家庭协议书,阐明“虽然父亲高利就事业资本的分配留有遗言,但是,在兄弟们活着期间内,财产将永远不分割地运用。兄弟当中,如对事业资产有所要求时,则根据高平的判断来予以处置。我们虽然成为江户、京都、大阪、伊势等地的吴服店、汇兑店以及其它店的房屋及地产和事业资产的代理人,但这绝不意味着是名义人的房屋及地产和事业资产”。

这份遗言和家庭协议书作成后的三个月(1694年5月6日),高利去世了,并且,在遗言和家庭协议书的双重作用下,三井家族的事业在第二代的接班人手中,作为“共同的事业”来加以运营,实现了代际传承中的分家不分业。可见,从代际传承的伊始,高瞻远瞩的高利就构筑了一个在长子高平领导下的,由兄弟协助来维持事业的体制。

高利去世以后,三井家族的领导权正如最初设计的一样,掌握在了高平手中。在总领家高平的带领下,三井先后又在京都创设了采购丝类和农村布匹的丝店,在江户开设了采购和管理厨房用具以及销售上州的麻和烟草的小名木川店等等。随着事业规模的逐渐扩大,在营业额提升的同时,三井也开始面临着一系列的管理问题。

三井家族创业者三井高利夫妇像

高利时代,京都的汇兑店作为经营本部,吴服店每半年结算以后,除却运转所必要的资金,其余都要交回汇兑店,汇兑店作为三井的财库,握有重要的财务权。在这种组织架构下,由于难以把各营业店作为独立的利益责任单位来处理,在权责不对等的情况下,不能够有效的激励各营业店。

例如,前述的京都吴服店和江户、大阪的吴服店由于分别承担着采购和销售的不同机能,它们之间的利益和费用就很难厘清。汇兑店之间以及汇兑店和吴服店之间亦是如此。这些问题在创业者高利在世时,基于其个人的权威与权限,能够有效地从全体上进行掌控,并不成为实质上的问题。

然而,高利去世以后,三井家族的事业成为了子女们“共同的事业”,并且由于实际上的管理常常是各营业店的支配人作为代理人代替主人来执行,这些代理人在相关决策过程中,势必从自己所在店的利益来考虑,进而造成店与店之间在经营上丧失弥合性,最终直接导致三井旗下各店涌现出了不协调的声音。如何管理兄弟集体指导体制下的组织巨大化问题,成为三井亟待解决的课题。对此,三井在高富和中西宗助的带领下走上了组织革新之路。

四、组织革新

为了理顺汇兑店和吴服店之间的财务关系,中西宗助提出了一个将吴服店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来经营,并从汇兑店当中将财务独立出来的改革方案,这个建议最终被采纳。作为其具体的实施,1705年京都总店(吴服店)和江户总店(吴服店)首先在经营上实现了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经营体,在财务上统一核算。随后大阪吴服店、京都上之店以及江户小野店也相继加入,最终吴服店成为一个集采购、销售为一体的有机结合体。

另外,为了理顺吴服店和汇兑店之间的资金关系,进一步将以前吴服店把所有剩余资金都缴纳到汇兑店的做法,改为只缴纳一定数额的上纳金,其余留归吴服店所用,并实现了吴服店和汇兑店经理的分离。然而,革新在理顺了部分关系的同时,随之而来又出现了诸如“如何调整吴服店和汇兑店的全部事业”、“如何负担三井同族家计的支出以及三井全体的管理费用”和“如何在以高平为首的兄弟们由于年龄原因逐渐退出经营第一线时,有效地对事业进行控制”等新问题。

针对三井的组织变革后存在的问题,当时有两个调整方案。一个是三井族人三井高富的方案,就是把吴服店(总店)系统、棉店系统和汇兑店系统各自设置总店,来支配其他营业店。针对那些在总店的创业期中有功绩的雇员(重任者),设置了一个通称为“头役”(相当于掌柜或者是负责人)的职位,把这些店托付给他们经营。各总店每三年计算收益,缴纳给三井同族。

高富的提案实质上采取了把三井的事业按照业务种类分割成三个分公司,由所有者同族来支配,每一部分业务委托给业务执行雇员,并在三个分公司下设立系列公司的样态。与此不同,中西宗助的提案则是设置一个能够统辖三井同族全部财产和全体事业的中央机构,在其下设置各营业店这种事业部组织形式。从1710年三井事业的构成安排来看,最终实质上采取了以中西宗助的提案为主,高富的提案为辅的组织形态。

就变革后的三井事业具体构成而言,首先,设置了统辖三井同族全部财产和全体事业的家族治理结构——大元方。大元方的成员由六本家和三连家组成,统一管理京都、江户、大阪的越后屋吴服店和汇兑店以及三井家族的财产,负责各店资金的融通,承担着无限责任的机能。在大元方,三井同族人员和中西宗助、松野治兵卫等管理层干部定期举行会议,来决定干部任用以及三井事业的发展,成为了事实上的经营决策最高机构。同时,三井同族的生活费、住宅修葺费、结婚费用等由原来从汇兑店支出,改革后则由大元方支出。也就是说,三井事业最终形成了通过大元方来支配各店的形式。

三井治理机构“大元方”的印章盒

其次,共有九家营业店直属大元方并被确认为由其直接投资。各店每期要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数额的红利,以“功纳”的名义缴纳给大元方。在缴纳“功纳”的剩余利润中,扣除从大元方借债的利息或者租赁不动产的费用以及雇员的退休工资、房屋修葺费用之后,将最后剩余资金作为营业店内部留存资金。并且要将留存资金的10%或者12%作为给雇员的奖金积存起来,剩余部分存于大元方。最后,在直属大元方的九家营业店中,京都总店、江户棉店和京都御用所又同时是拥有几个营业店的事业本部,拥有利益责任单位的性质。

结合以上说明可以看出,在设置大元方这一家族治理结构上,实际上是采用了中西宗助的提案,而在吴服系统、棉店系统等总店下设营业店这一点上,又体现了高富的改革设想,可以说,三井此次改革成果,最终是综合了高富和中西宗助两人的智慧,为三井同族实现了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为三井的分家不分业提供了组织支持。

在企业文化层面进一步夯实“分家不分业”的理念

将这些改革集大成、明文化的是1722年制定的“宗竺遗书”,这封遗书成为三井以后直到近代同族结合和事业存在的根本方针。

五、三井家规

三井家规《宗竺遗书》

宗竺遗书是在高利遗言基础上做成的,共分为16部分,从三井家族内部事项到三井事业,大到三井事业资产的分配与雇员的选择,小到生活费用的支出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在遗书的开篇就言道:“族内人必须团结互助,地位高者对下慈爱,地位低者对上尊敬。我们是兄弟,可以和睦相处,后世子孙则未必这样。因此今后必须更加团结一致,决不可破坏为延续家业而制定的家法和礼仪,而且要谦恭遵守,如此,家族才会日益繁荣”。

可见,宗竺遗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永续高利去世后兄弟们在家庭协议书中所说的“财产不分割”的理念,使家族齐心协力来繁荣三井家族。

在对大元方的规定中,宗竺遗书指出:“大元方应每月定期开会,商讨业务,不得懈怠。会议时反复颂听所定家规。”;“大元方设立后,督促各店按功纳金规定三年一清算,将上交大元方功纳金所剩余额之十分之一作为褒美金,论功行赏,激励各店致力于经营,淘汰慵懒者”。

从上述宗竺遗书中关于三井财产的分配以及大元方的运作所作的规定来看,三井事业的运营,不是以个人所有权为前提的,而是以三井各家为中心展开的。虽然本家与连家财产可以由各家单独继承,但是各家仅具有持有部分的收益分配权,而永远不具有财产的分割请求权与处分权。

作为统辖三井全部事业以及处理族务的大元方,它事实上封杀了三井同族个人所有权的自由行使,使得三井事业能够在集中全族资本的基础上,通过所有权的“总有制”来实现永续经营。宗竺遗书后,在同族的努力下三井家事业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并且伴随着各营业店营业额的增加,大元方可支配的资产额也不断地递增。

三井家训:

(三井高利制订)

一、一根树枝易折,许多树枝捆在一处则难断,汝等必须和睦相处,巩固家运。

二、各公司营业所得的总收入,必须扣减一定金额的公积金以后,才能分配给各公司。

三、由各公司推选一位年长老人,成为大家的首领,各司的负责人都必须服从他的指挥。

四、同族绝不可互相斗争。

五、严禁奢侈,厉行节约。

六、名将之下无弱兵,必须重视启用贤能的人,应该避免部属有牢骚和怨言。

七、家族统领者必须仔细地了解整个家族的大小事情。

八、同族的少主,某一时期应和店员一样待遇,让他在掌柜和大伙手下做苦工,而完全不以主人对待。

九、要有买卖不一定能成功的觉悟。

十、应该到岛崎或外国去做交易。

六、三井财团

三井

明治维新时,三井家族到朝廷方面,资助新的天皇制政府调度兵粮军饷,发展成政商,得到明治政府的照顾,把持了全国的金融业。在此基础上,1876年开设了日本第一家私人银行三井银行,创设了三井物产公司。1910年建立了总持股公司,基本形成了近代的三井财阀。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三井财阀成为最大的垄断资本集团。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三井财阀所属直系和旁系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达273家。三井财阀在此之后曾一度被解散。50年代初,由三井银行发起成立了月曜会,接着以促进三井物产公司的合并为目的而成立了总经理一级的五日会,1960年改名为二木会,逐渐成为三井财团的统筹领导机构。50年代末,原三井财阀直系、旁系公司以企业集团的新形式集结而恢复成为大财团。三井财团的经理会成员公司及其子公司和联带公司共达150多家。

三井成功的奥秘就是,凭借对产业链最上游资源类企业一般不超过10%的参股、入股作为润滑剂,取得资源品的长期价格控制优势;同时借助庞大的物流和贸易网络,三井把这种优势进一步巩固。这样的路径,在三井帝国的版图上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复制,从核电站到鸡蛋,几乎囊括了所有能够想象的产业。

也因此,甚少有人知道三井通过各种隐秘渠道越来越广泛的影响世界经济,尤其是与之一水之隔的中国——比如稀有功能糖产业。如果没有中国企业奋起直追,三井于7年前布下的棋局,将扼住13亿中国人未来健康食糖的咽喉。

无论是农作物、矿产资源还是消费品,无论是原材料、中间件亦或是终端商品,在 所有的生产、贸易和物流环节,三井都扮演着“幕后推手”的角色,将自己的下属公司以及关联企业推到台前,不断地扩大着市场、资源和疆土,谋求着利润最大化,而自己则隐藏起来,像极了“影子帝国”里的王者。

三井的经营策略,就是如影子般站在企业背后,利用自己雄厚的资本、发达的贸易体系以及占有的丰富资源,在推动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向着世界微观经济的每一个角落渗透。通过化整为零隐藏于大小各类企业背后的三井帝国,事实上有着自己的一套“行动 逻辑”——资源、贸易、金融以及信息是为关键词。逐一看来,全球贸易网络、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以综合供应链管理为特征的物流体系,以及强大的信息搜集系统,正是如此庞大的商业帝国得以高效运转的关键所在。

2007年4月,三井物产决定将核能、生物燃料等新兴能源从原有的钢 铁原料/有色金属本部划出,成立新的能源本部。原有的钢铁原料/有色金属本部改名为矿产/金属资源本部,将精力更集中于矿产资源尤其是铁矿石的开采和交易上。日本关西大学经济政治研究所的教授小松原聪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指出:“铁矿石等原材料上游产业,是三井综合商社海外扩张的重点,这不仅表现在铁 矿及金属资源给企业带来的巨大利润,同时也支撑着整个日本钢铁业在全球的翘楚地位。”

铁矿石

这个帝国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明珠。而这颗明珠的诞生过程,是对三井“帝国攻略”的最好诠释。

目前,全球铁矿石的开采主要分布在澳大利亚、巴西以及印度等国家。 在澳大利亚24个主要铁矿中,日本企业重点投资8家,参股16家。1965年,三井物产开始投资澳大利亚的罗布河(Robe River)铁矿山。1967年,继续投资澳大利亚的纽曼(Newman)铁矿山。目前,位于西澳大利亚纽曼西北112公里处的西安吉拉斯(West Angelas)矿山和潘那沃尼加(Pannawonica)的罗布河矿山由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三井物产、新日铁、住友金属工业公司共同拥有和开采。

三井物产

根据三井物产公布的资料,目前,三井还和澳大利亚必和必拓、日本伊藤忠商社共同拥有距离Port Hedland以南353公里的MAC铁矿和距纽曼以东15公里的BHP-OB23/25铁矿;在纽曼西北90公里处的BHP-Yandi铁矿、Port Hedland以东175公里处的Goldsworthy铁矿,以及位于纽曼山的威尔巴克矿山(Mount Whaleback),也由必和必拓、三井物产以及澳大利亚CI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共同开发。

在巴西,三井物产早在 2001年就开始介入淡水河谷对Caemi Mineracao Metalurgia(CMM)公司的收购。据白益民所著的《三井帝国启示录》一书介绍,三井物产首先从CMM创始人的孙子Frering兄弟手中买进 CMM公司60%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加上之前已经拥有的40%的股份,三井物产彻底并购CMM后,再将一半的CMM股份卖给淡水河谷,帮助后者成功控制 CMM。在合作过程中,白益民透露,三井物产不仅向淡水河谷提供产品和技术,还积极给于后者以金融援助,帮助后者扩展业务范围。双方同时还有着非常密切的人员交流。例如,三井物产派人出任淡水河谷的客户经理,率领三井物产的客户管理团队常驻巴西,在现场推进与淡水河谷开展的各项业务。2003年,三井最终 拿到了巴西Valepar S.A.公司15%的股份——这家公司正是控制淡水河谷的母公司。

在印度,三井的势力同样根深蒂固。 2006年淡水河谷与德国蒂森-克虏伯旷日持久的铁矿石谈判中,印度最大私营铁矿石出口商SesaGoa公司表示,该公司将把铁矿石价格上调19%,从而积极策应淡水河谷的价格谈判。原来,三井物产拥有印度Sesa Goa公司51%的股份,该公司目前年产矿石量大约900万吨,其市场多元化,覆盖日本主要的钢铁厂及欧洲大的钢厂,在中国的主要客户包括宝钢、马钢、重钢、昆钢、南钢等重要的钢铁生产商。

可以说,三井物产不仅通过参股或控股提高了自有矿的供给能力,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控制供需关系 平衡的制约力量,形成定价权而影响价格走势。因此,对于新日铁这家由三井控股的钢铁公司来说,不仅每年可以和必和必拓、力拓以及淡水河谷就国际铁矿石价格讨价还价,事实上,铁矿石价格上涨还是下跌,新日铁都可以从中获益。

三井钢铁

金属原材料本部共有17个子公司,其中包括位于澳大利亚的三井铁矿石发展有限公司、印度的Sesa Goa有限公司,澳大利亚的三井伊藤忠铁矿有限公司、美国的原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巴西的三井物产金属销售会社以及位于日本的三井物产原材料发展会社等,再加上三井自身在澳大利亚、巴西以及印度、智利等国设立的三井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分布在世界各地的12个相关联公司,三井就已然构建起了一个钢铁原材料 的全球交易网络。三井物产直接获利于这一流动的交易网络。该公司2007年的年报披露,三井通过铁矿生产获得的直接利润为1723亿日元,其他金属原料销售利润为1487亿日元,而提供中介服务和价差获得的利润达到267亿日元。

在控制核心生产企业的同时,三井还着力打通生产链条上的各个辅助环节,以保证自己对整个上游资源领域的驾驭。在与废钢、硅锰等其他钢铁原材料生产企业的合作过程中,三井仍然以少量持股的形式进行参与:其中,三井参与了美国的太平洋西海岸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废钢储存业务,这一废钢出口终端对于亚洲日益增长的钢铁需求非常重要,目前,该公 司由三井麾下的原材料发展公司全资控股; 三井在内蒙古与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公司以及日本的JFE钢铁公司成立了合资厂(ERDOS EPM),持股比例为25%。该合资厂自2006年7月开始生产,目前的初步年产量已经达到75000吨。

利用同样的方式,三井将自己原材料领域的控制优势,逐渐延伸到了产业链的下游——钢铁成品的分销以及物流。

三井的钢铁制品本部下属19个分公司,包括三井物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津田株式会社、立臻亚洲有限公司等,与其有股权相关联的企业包括新日铁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宝井钢铁销售有限公司等16家。钢铁本部的产品通过这些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贸易网络,被广泛用于汽车、电子、运输、建筑以及能源领域。以立臻 亚洲为例,2004年1月,三井将自己收购的丰隆亚洲的钢铁结构部门与立臻钢铁材料合并成为立臻亚洲,目前主要客户是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中国以及印度等国家的海事与海外工程建筑商,因此三井收购立臻亚洲的主要目的就是满足亚洲市场对钢铁批发业务不断增长的需求。

物流网络

为达到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分销的目的,同样采用了通过成员企业和投资持股来完成生产资料的分销。

三井物产在中国

三井物产首先通过投资持股扩张分销配送网络。在中国,三井物产持有香港保昌控股有限公司25%的股份,而香港保昌控股是亚洲地区主要的物流企业,在内地共有14个分支机构;同时,三井物产还通过与成员企业的合作,借助成员企业的网络进行分销。以铁矿石的运输为例,日本占有绝对优势,其中商船三井和日本邮船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商船三井同属三井财团,在全世界有500个网点,经营包 括国际进出口空运、海运、进出口清关、供应链管理、第三方物流、保税仓、内陆运输在内的综合物流服务,中国的上海、北京、大连等主要城市均开设有分公司。此外,在三井物产的物流发展战略中,三井物产企图通过已有和新增的战略合作伙伴的协同作用,在亚洲地区成为钢铁制品的首要物流供应商。

亚洲之外,三井也已经拥有了高效的物流体系。在俄罗斯物流市场,三井物产持有Toyo运输公司30%股份;在资源丰富的巴西市场,三井物产与巴西顶尖物流提供商Libra Group合作提供仓储服务;在印度,三井物产投资物流的基础设施建设,并与当地企业建立合作联盟;在中东,三井物产将在迪拜的Jebel Ali自由贸易区内进行物流基础建设投资,并以此作为三井物产扩张中东市场的门户。基于这样全球化的物流体系,三井进入各国建设钢铁分销网络实在是易如反掌。

事实上,三井财团就是一个新型的家族企业,它不再依靠自然人的血缘关系界定家族成员,而是以企业法人之间的资本关系形成新型的命运共同体。三井财团企业实行的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企业内工会在维系财团体制方面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从另一角度来看,三井财团实际上是一个长期稳定、从事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相互紧密依赖、有共同文化理念的人群的集合体。

在这个新型的、现代化的家族式企业集团(财团)中,主办银行(或金融集团)扮演着父亲的角色,通常决定家庭成员的血缘关系和姓氏归属,是家庭成员稳定的经济来源。而综合商社自然扮演了母亲的角色,她负责生育儿女(众多制造业),照顾家庭成员的起居,对孩子的教育和成长施加影响,为子女长大后外出求学与发展谋划(获得情报),甚至为子女选择对象和操办婚嫁(创办合资企业)。

在一个传统的家庭中,子女是否能够健康成长,丈夫是否事业有成,更多取决于是否有一个贤妻良母对这个家庭成员投入无私的照顾和关怀。三井财团大家族中正是通过三井物产这个综合商社承担起妻子和母亲义务,维持着整个家庭的和谐与发展。当大哥哥姐姐们(成熟产业)有了充足的经济来源和积蓄后,他们会将这笔钱投入到父母新孕育出的小弟弟妹妹们(新兴产业)身上,或将手头富余的资金存入父母的钱箱中,供全家统筹。

结束语:当代的三井财团企业早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私人家族企业,经过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改造已经成为真正的社会企业,被日本人称为”民有国营”的企业,或称”国民企业”。虽然三井财团的外在形式发生了变化,但内含的传统家族文化却得到了延续。三井财团的创始人三井高利(1622-1694年)整理父亲生前的文章,又总结一生的处世经营,完成了《三井氏家规》,至今保存在东京大学,成为日本工商管理的重要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