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news 12月3日消息,据搜狐网消息,对于新加坡《数字代币发行指引》的修订,火币律林总经理杨锦炎表示其具有以下亮点:
一、新指引将数字代币的商业信托纳入“资本市场产品”,所增加的商业信托和衍生品不过是新加坡金管局对于市场中经常出现的资本市场产品的列举,让从业者对金管局的判断尺度有更清晰的概念;
二、强化了监管主体和反洗钱反恐监管,被监管的主体几乎涵盖金融市场的全部玩家;
三、支付型代币和稳定币要持牌经营,依据新法,任何从业者提供任何涉及支付型代币的或者运营平台交易任何支付型代币的必须获得证照,并且遵守支付法案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规定。一旦代币具备支付功能,则任何提供支付代币交易服务的公司必须依据支付法案申请牌照;
四、强调新加坡证券币标准有别于美国,新加坡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某一种代币是否构成新加坡证券和期货定义下的“资本市场产品”进行独立的判断;
五、积分不构成“资本市场产品”,积分型代币不是证券和期货法定义下的“资本市场产品”。但是,发币者必须遵守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相关法律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
六、代币回购具有证券属性,需持牌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