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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39 公司简称:华恒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已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揭示,敬请查阅。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1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61,170.4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258,829.5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16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到账后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6,675,018.56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8,191,972.37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819,330.97元。募集资金2021年6月30日结存金额454,491,848.5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54,491,848.55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4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和兴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此外,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40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8,449,160.2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0.00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附表1: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2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洋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樊义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4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在合成生物学领域的布局,提前布局探索新技术,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张学礼、郭恒华、张冬竹、樊义合资设立以下两个公司,分别为华恒香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及有权管理机构的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华恒香料”)和礼合生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及有权管理机构的核准为准,以下简称“礼合生物”)。

(一)华恒香料

公司拟与上述关联方共同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万元,开展合成生物技术在香精香料行业相关产品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其中公司认缴出资95万元,占华恒香料注册资本的19%;张学礼认缴出资150万元,占华恒香料注册资本的30%;郭恒华认缴出资105万元,占华恒香料注册资本的21%;张冬竹认缴出资75万元,占华恒香料注册资本的15%;樊义认缴出资75万元,占华恒香料注册资本的15%。郭恒华为华恒香料的实际控制人。

(二)礼合生物

公司拟与上述关联方共同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开展合成生物技术在生物基材料行业相关产品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00万元,占礼合生物注册资本的10%;张学礼认缴出资4,350万元,占礼合生物注册资本的87%;郭恒华认缴出资50万元,占礼合生物注册资本的1%;张冬竹认缴出资50万元,占礼合生物注册资本的1%;樊义认缴出资50万元,占礼合生物注册资本的1%。张学礼为礼合生物的实际控制人。

● 华恒香料与礼合生物拟开展的技术研究和开发为新业务,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相关业务。公司不参与两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两公司将独立运营。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在合成生物学领域的布局,凸显公司生物制造技术优势,提前布局探索新技术:

1、公司拟与上述关联方合资设立华恒香料,开展合成生物技术在香精香料行业相关产品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其中公司认缴出资95万元,张学礼认缴出资150万元,郭恒华认缴出资105万元,张冬竹认缴出资75万元,樊义认缴出资75万元。以上出资人员均不参与华恒香料的日常经营管理。

2、公司拟与上述关联方合资设立礼合生物,开展合成生物技术在生物基材料相关产品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00万元,张学礼认缴出资4350万元,郭恒华认缴出资50万元,张冬竹认缴出资50万元,樊义认缴出资50万元。除张学礼外,公司及其他出资人员不参与礼合生物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构成关联交易。郭恒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张学礼任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及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张冬竹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樊义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三)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郭恒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张学礼任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及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张冬竹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樊义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姓名:郭恒华

性别:女

国籍:中国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郭恒华女士,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EMBA,安徽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共合肥市第八届党代会代表,中国女企业协会常务理事,长江商学院安徽校友会副会长;2011年1月至今任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合肥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姓名:张学礼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张学礼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学位;2005年至2007年于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微生物和细胞科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7年至2010年任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微生物和细胞科学系科研助理教授,现任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系统微生物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微生物学会分子微生物学与生物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生物工程学会合成生物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西医结合学会分子生药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及核心技术人员。

3、姓名:张冬竹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张冬竹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第九届政协委员,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2015年12月至今任合肥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南阳沣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4、姓名:樊义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樊义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1月至2006年8月任新加坡ASM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8年3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巴斯夫大中华区财务部经理、大中华区并购负责人;2016年9月至今任上海沣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6月至今任南阳沣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交易类型属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华恒香料

1、拟设立公司名称:华恒香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的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拟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拟主营业务:萜类产品(如檀香、玫瑰精油等)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4、出资人及出资金额:

(二)礼合生物

1、拟设立公司名称:礼合生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的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拟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拟主营业务:生物基产品(如1,3-丙二醇产品等)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4、出资人及出资金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出资各方按照持股比例平等出资,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在合成生物学领域的布局,凸显公司生物制造技术优势,提前布局探索新技术。在此背景下,本次公司拟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合资公司,分别开展合成生物技术在香精香料和生物基材料行业相关产品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动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未来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本次投资事项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长期将有助于公司优先取得两公司孵化成功的技术,加快公司发展步伐,将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可能存在的风险

华恒香料和礼合生物的设立尚需相关部门的批准,能否通过相关批准以及最终通过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两公司开展的业务属于新业务,具体产品技术研发等尚待进一步明确,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公司不参与两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存在管理风险。各投资方尚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两公司正式设立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表决同意4票,反对 0票,弃权0票,回避5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华恒香料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礼合生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恒华、郭恒平、张学礼、张冬竹、樊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与关联自然人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郭恒华、郭恒平、张学礼、张冬竹、樊义在审议该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各投资方的正式投资协议尚未签订,关联交易标的公司正式设立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两家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3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beta丙氨酸衍生物项目

● 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20,0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周期、投资效益及投资回收期等计划和预测存在不能按期推进和实现的风险;同时,随固定资产增加、计提折旧和摊销增加,存在盈利减少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产业链,进一步扩展业务范围,提高收益水平,拟投资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建设“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beta丙氨酸衍生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资金。预计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项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相关人员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后续相关实施事宜。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beta丙氨酸衍生物项目

2. 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公司

3.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4. 项目占地面积:22亩

5. 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6. 资金来源:自筹

7. 预计建设期:结合项目总体规划,本项目总建设期预计为18个月。

8. 具体建设内容:规划建筑面积16,000平米,主要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年产7,000吨beta丙氨酸衍生物生产线。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既有产品beta丙氨酸衍生物的生产规模,扩大产能,增强市场占有率。该项目采用清洁环保的生产工艺,符合公司走可持续清洁生产路线,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周期、投资效益及投资回收期等计划和预测存在不能按期推进和实现的风险;同时,随固定资产增加、计提折旧和摊销增加,存在盈利减少的风险。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5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史云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史云中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史云中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史云中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敬业精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内部管控等方面提出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对史云中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与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史云中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史云中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名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时聘任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董事候选人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现任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更换公司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附件: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简历

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1979年至1984年就读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应用化学系,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英国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获得博士学位。2006年至2009年,任汽巴公司(Ciba) 中国及亚太地区研发中心总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巴斯夫(BASF)大中华区护理化学品部业务总监。2010年至2012年,任雅芳(Avon) 全球副总裁,主管新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2013年至2021年2月,任巴斯夫(BASF)全球副总裁,主管亚太区家居及工业配方业务部、大中华区区护理化学品部。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6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相应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的公告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受疫情影响,公司呼吁广大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出示绿色健康码及行程码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2、登记地点:合肥市双凤工业区凤锦路32号华恒生物综合楼三楼董秘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如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双凤工业区凤锦路32号华恒生物综合楼三楼董秘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胡珊

邮编:231131

电话:0551-65689046

传真:0551-65689468

邮箱:ahb@ehuaheng.com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