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买地付3.1亿佣金还挨告 赵藤雄父子获不起诉确定

图为台湾“高检署”(中时电子报资料照)

远雄人寿2008年向昌轩建设购地作为企业总部,但时任昌轩建设总经理向可立、副理罗文德佯称有“黑道介入”,找来掮客李克毅假仲介,收受远雄佣金及顾问费3.1亿元(新台币,下同),结果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远雄人寿总经理赵信清父子2人遭检举背信,北检日前不起诉赵氏父子,并依职权送台湾“高检署”再议,“高检署”审查后,今驳回再议,赵藤雄父子2人获不起诉确定。

检调调查,远雄人寿2008年欲向昌轩建设及联贷银行团代表宝华商业银行(现改为新加坡星展银行)所代表的债权人,购买昌轩建设公司、奕行、奕铭投资公司参与合建的台北市信义区土地,作为远雄人寿企业总部。

时任昌轩建设总经理向可立、副理罗文德2人明知购地案获利金额应归属昌轩建设及合建案其他参与公司,却佯称黑道觊觎建案,找掮客李克毅安排李自己的人头公司“WIN FAIR”等公司,居间为远雄人寿仲介处理该购地案。

向可立等人营造该购地整合困难、成交不易、仲介人着力甚深等假象,借此收取高额佣金,致远雄人寿2008年5月委任WIN FAIR等公司与昌轩签约,远雄付出4亿余元佣金及顾问费。

2008年7月远雄人寿以129亿元分别与昌轩、奕行及奕铭公司签订不动产买卖契约书,向、罗、李等人获取3.1亿元不法利益。事后昌轩向检调检举。北检已在7月1日起诉向男3人。

检调侦办期间,另接获匿名检举指远雄创办人赵藤雄、儿子远雄人寿总经理赵信清勾结李克毅涉及背信、违反岛内现行“证交法”,但检方清查相关金流后,认定2人罪嫌不足,另处分不起诉。

依法,北检须将赵藤雄父子不起诉处分部分,依职权送“高检署”再议,“高检署”审查后,认为再议无理由,予以驳回,因此赵藤雄父子获不起诉确定。(来源: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