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私有化建议获法院批准

【财华社讯】冠捷科技(00903-HK)的私有化建议计划于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百慕达时间)获法院批准。

该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撤销冠捷股份于联交所之上市地位,而联交所已批准自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四时正起撤销冠捷股份于联交所之上市地位,惟须待计划生效后,方可作实。该司已向新加坡交易所申请撤销冠捷股份于新加坡交易所之上市地位,而新加坡交易所已批准撤销冠捷股份在新加坡交易所之上市地位,待联交所同意冠捷股份在联交所除牌后,于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四时正起生效。新加坡交易所的决定,并非计划或除牌可取之处的指标。

该公司于今年8月公布,中国电子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电作为要约人提出以通过计划安排方式将冠捷私有化,每股现金注销价3.86元,并将不会增加。

冠捷目前在香港及新加坡同时挂牌,在港上市的股份每股收购价为3.86元,而新加坡股份则以接近3.86元等值坡元收购。冠捷现时已发行股份约23.46亿股股份,其中中国电子及其他私有化计划发起人持有约50.96%股权。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该公司约11.5亿股或49.04%股份。完成后,冠捷股份在港交所和新加坡交易所的上市地位将被撤销。计划和购股权要约最高现金代价约46.45亿元。

来源: 财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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