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在发达国家征收多年,各个国家的政策均不相同。房产税通常分为虚拟租金为征税基础和评估价值为征税基础两种。前者主要包括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后者主要包括美国、日本、德国等。按照应交税额=税基*税率的计算方式,针对税基、税率进行分析。
税基方面,新加坡采用房产年价值虚拟租金作税基,用房产年价值计算根据可比建筑的年租金再扣除家居、设备租金和维修费,根据以上相关数据分析确定;美国根据房产的参考市值与各州政府决定的评估率相乘;德国根据房产经济价值与各市政府的市政系数相乘确定税基;日本根据房产的买卖价格确定税基。与国内现有的上海和重庆两地相比较,上海的税基为房产交易价格的70%;重庆为房产交易价格。
税率方面,新加坡采用累进制税率,针对住宅用途收取不同的税率,自住性住宅[0,16%],非自住性[10%,20%];美国的名义税率各州收取不同,经评估率调整后的实际税率在{0.31%,2.13%}区间;德国的基础税率为0.35%,在经市政系数调整后实际税率在[0.98%,2.84%]区间;日本采用固定资产税和城市规划税两部分,固定资产标准税率为1.4%、城市规划税限制税率为0.3%。与国内现有的上海和重庆两地相比较,上海根据房产单价不同定0.4%和0.6%的税率;重庆根据房产单价不同定0.5%、1%和1.2%。
税收占财政收入方面,2019年新加坡财产税占财政总收入为6.41%,近五年在(5%,8%)区间内;2020年美国房产税占州政府总收入的0.64%,并长期维持在0.6%左右的水平;2020年德国房产税占联邦政府税收的9.81%,近五年来该数值从5.54%持续增长;2019年日本东京都的房产税占当地财政收入的19.95%,近五年该值维持在20%的水平。与国内现有的上海和重庆相比较,2020年上海的房产税占财政收入的2.82%;重庆的房产税占财政收入的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