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弊案的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被引渡到美国后,在纽约法院面控,如果罪成,他将面临30年监禁。
47岁的黄宗华曾是高盛集团东南亚行销与贸易负责人,在2014年4月离职。美国司法部控状指黄宗华2012至2013年间在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时,与通缉犯刘特佐违法串谋规避高盛集团内部监控机制,串谋贿赂马来西亚和阿布达比官员,以及串谋洗白窃自一马公司的数十亿美元资金。
法官准许他以2000万美元(近2730万新元)保释,但他须戴上脚镣,并被软禁在纽约市内一个法庭许可的住所内。
黄宗华的代表律师透露,他说服黄宗华被引渡到美国,因为美国司法部显然不会撤销控罪,而黄宗华的健康很差,被扣留在纽约“总比在马来西亚的监狱好”。
此前,据彭博社报道,面对洗黑钱和贿赂指控的黄宗华与其家人同意向新加坡当局归还4000万新元,并将资金汇回马来西亚。
据美国司法部调查显示,黄宗华是涉案的3名现任和前任高盛银行家之一,因为他们参与或了解司法部所称的多年犯罪事务,而黄宗华本人曾担任高盛东南亚前主席莱斯纳的副手,后者一承认涉及相关贿赂和洗钱活动。
创业初期的黄宗华
黄宗华出生在马来西亚的一个小乡村,在金融业大展身手,曾一手将濒临破产的OSK证券有限公司(后易名侨丰投资银行)经营上市,2010年,《福布斯》马来西亚40富豪榜,黄宗华以净值1.4亿美元排在第3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