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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亮:冷战前美国的南中国海政策

冷战前美国的南中国海政策是后来的基础。18世纪末到二战结束,南中国海越来越多地涉及美国利益。二战前,美国在南中国海的利益有限,承担责任亦有限;二战期间,美国已深深地介入南中国海事务,南中国海对美国利益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从而决定了整个冷战时期乃至如今美国南中国海政策的方向。位于南中国海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伴随着围绕群岛主权之争的展开以及由此引发的武装冲突和紧张局势,国内外对南中国海的研究逐渐增多。不过,这些研究的时间范围多集中在冷战后,研究对象侧重于对中国政策的研究,少量涉及越南、菲律宾等的政策。相比之下,国内学界对美国的南中国海政策的研究则更少。战后南中国海在美国的亚太利益诉求中所占比重日益凸现,成为当前南中国海局势各方势力博弈的重要一方。然而,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该课题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冷战后①,几乎都忽略和淡化了冷战前的美国南中国海政策,而这一时期美国对南中国海的政策又是此后政策的基础;结合美国对南中国海形势变化的重要影响,研究这一时期的美国政策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力图通过对二战前及二战期间若干事件的分析,透视美国政策的特点,并分析其原因,并对比冷战期间及冷战后美国政策的异同。

一、二战前美国的南中国海政策:有限的利益与责任

二战前,通过几次有限的接触,美国与南中国海有了最初的联系。首先,19世纪美国船在南中国海的勘测,这是美国涉足南中国海的开始;其次,美国同西班牙、英国签订的两个划界条约如何界定菲律宾的范围,尤其是在南中国海;第三,美国对30年代“九小岛”事件的反应及其原因,特别是对菲律宾人对南沙群岛提出要求的对应。

1、美国对南中国海的涉足

美国同南中国海的最初联系可追溯到18世纪末,第一艘赴中国的美国商船“中国皇后”号没有直接横跨太平洋,而是绕道大西洋,赴广州途中经过南中国海。尽管只是经过,没有留下其它任何同南中国海发生关系的记录,但之后南中国海航线成为美国远东贸易的海上通道之一,自此该航线开始关乎美国的利益了。②

南中国海是重要的航道,来往于此的船只不计其数,美国的远东贸易船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为了航海的方便和安全,西方的船只在没有经过中国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对南中国海的航线、水文情况进行勘测,其中以英国勘测最多,投入力量最大。英国将勘测结果汇集成册,至今仍为许多西方的研究者所引用。此外,德国等都在南中国海进行过测量活动,中国政府抗议了这些行为。[1](P692-694)

19世纪,美国测量船也多次在南中国海勘测。1835年,美国测量船戴维•斯科特号在南沙群岛奥援暗沙一带测量;1842年,美国文森斯号考察船在南沙群岛中部测量。[1](P691-692)19世纪末,又有美国船只在南中国海勘测。[2](P189)

美国的测量活动只是上述诸多西方国家测量活动中的一部分而已。美国的测量活动可能是为了航行安全和方便的私人行为,不具官方性质。当时美国的海军还很弱,加上当时美国在远东的利益有限,所以政府行为的可能性也较小。尽管如此,毕竟这些勘探活动为后来美国介入南中国海奠定了基础,因此其意义不可忽视。

2、南沙与美属菲律宾疆界的确定

美国再次涉入南中国海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为获取菲律宾而与西班牙③、英国签署的关于菲律宾边界的条约。美国分别与西班牙和英国签订的条约,均与南中国海有关。

首先是1898年,美国与西班牙签订《巴黎和约》,和约第三条对菲律宾群岛的范围做了规定。此举对菲律宾有着重要意义;对于南中国海争端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为从美国对菲律宾领土的界定中,可以看出南沙岛礁同菲律宾的关系,也可以看出美国对这些岛礁归属问题的立场。

《条约》称“西班牙将通称菲律宾群岛的各岛屿让与合众国,这些岛屿包括位于下列各线以内的诸岛:一条线由西向东,沿着或靠近北纬二十度通过可航行的巴士海峡中央,从东经一百一十八度至一百二十七度;由此沿东经一百二十七度至北纬四度四十五分,由此沿北纬四度四十五分至北纬四度四十五分与东经一百一十九度三十五分的交叉点,由此沿东经一百一十九度三十五分至北纬七度四十分,由此沿北纬七度四十分至该线与东经一百一十六度的交叉点,由此划一直线至北纬十度与东经一百一十八度的交叉点,由此沿东经一百一十八度至起点。合众国将在本条约互换批准书后三个月内,付给西班牙两千万美元”。[3](F240-247)

按照上述规定,菲律宾领土西部边界为:沿北纬4°45′与东经119°35′交接处往北,至北纬7°40′处,然后沿着此纬度线往西,至东经118°交接,后沿东经118°往北,至其与北纬20°交接处。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均不在此范围内。

1900年11月7日,美国和西班牙在华盛顿签订了《关于菲律宾外围岛屿割让的条约》,条约规定:“西班牙让与美国她在巴黎和平条约缔结事件以前也许曾经有过的全部所有权和所有权的要求,让与美国属于位于菲律宾群岛外面的该条约第三款所规定的界线内的任何和全部的岛屿,特别是加牙因(Cagayan)、苏禄(Sulu)和锡布土(Sibutu)岛屿以及它们的属地,西班牙同意所有这些岛屿必须完全地包括在群岛的割让中,只要它们曾经明显地属于上述界线以内的”。[1](P525)按此一条约,西班牙放弃属于菲律宾群岛而位于1898年条约第三条所述范围之外的岛屿。

这样上述两条约基本界定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对菲律宾有着重要的意义。“菲律宾是一个群岛国家,其疆界系依据1898年美西和约之规定,而该和约是以经纬度将菲律宾群岛割让给美国,以后1900年美西华盛顿公约、1930年美英条约、1932年美英条约都认定该项经纬度疆界为菲律宾之领土疆界。依据美西和约,菲律宾之领土就包括经纬度内的群岛领土及水域。菲国将此一条约所确定的疆界称为‘疆界条约’”。[4](P2)

1946年7月4日美菲一般关系条约肯定了这两个条约的效力。[1)(P524)1982年菲律宾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曾发表一项宣言,认为签署该公约,“不能影响1898年美国与西班牙签订的巴黎和约中有关菲律宾领土疆域的规定”。[5]“该种签署不应侵害或损害菲律宾运用其主权权利于其领土之主权,例如卡拉延群岛(Kalayaan Islands)及其附属之海域”。[4](P5)

依上述可知,最初的菲律宾领土范围并不包括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其经济和战略价值在当时并未显现出来——只是在资源紧缺和二战期间日本占领这些岛礁作为南进军事基地之后才凸现出来,所以美国也不重视这些岛礁。

20世纪30年代,美国再次通过与他国签订条约的形式为菲律宾规范了疆界,这次南沙群岛仍未进入菲律宾的版图。

1930年,英国和美国签订了关于划定英属北婆罗洲与美属菲律宾之间边界的条约,“根据条约规定,美西1898年条约所确定的一部分线将由分割属于菲律宾群岛的岛屿及属于英国保护的北婆罗各国的岛屿的线取代。[6](P301)这个条约也表明:南沙群岛未进入菲律宾版图,④美国并不认为南沙群岛是菲律宾的领土;在本文下面的论述中,美国没有支持菲律宾人对南沙群岛的要求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

美国签订的上述条约为菲律宾划定了边界,尤其是《美西条约》,这些条约都没有把南沙群岛划入菲律宾的版图,菲律宾只是在二战后才对南沙群岛部分岛礁提出要求。美国在二战后同菲律宾签署《共同防御条约》,其范围也主要根据“条约边界”的范围,没有覆盖南沙群岛;冷战后,针对南沙群岛的紧张局势,菲律宾试图援引《共同防御条约》得到美国的支持,为美国所拒,原因之一就是南沙群岛不在条约范围内。⑤

3、美国与菲律宾的南沙诉求

此后的“九小岛”事件将南沙群岛推上国际舞台,菲律宾人借此机会对南沙群岛的要求考验美国的立场与政策。

20世纪30年代初,法国在印支的殖民政府派舰队到西沙和南沙群岛勘探,并宣示“主权”。[2](P190)引起中国的抗议,国内许多团体向政府和外交部致电、致函,要求政府维护主权,由此中国政府同法国政府展开了无数次的外交交涉。⑥然而,当时正值日本侵略中国之时(“九•一八”后不久),加上国力有限,法国人还是如愿以偿地侵占了这些岛礁。当然,法国的占领某种程度上符合抗日的需要,“根据法国的档案,尽管中国在20世纪早期不断地声明对西沙群岛的主权,但还是容忍了法国的占领,因为法国的占领可以抵御日本的侵略”。⑦这就是“九小岛”事件。

中国对法国人占领南海岛礁的位置最初并不确定,曾以为法国占领的是西沙群岛,因此在给法国的最初交涉文件中,曾经声明西沙群岛是中国最南的领土。当时中国提出的抗议依据的是1928年沈鹏飞的《调查西沙群岛报告书》,该书称“西沙群岛我国最南之领土”。[8](P1)杜定友在1948年就批评沈的这种说法给外人以口实,“授人以柄”。[9]确实如此,萨谬尔斯就认为中国是在二战后才对南沙群岛提出权利要求的,因为中国战前曾说最南领土是西沙群岛,引用的正是沈鹏飞的材料。[10](P68)中国政府还曾要求驻外领事馆核实法占几岛的具体位置,并要求法方提供具体信息。中国政府的这种做法遭到当时学者和媒体的批评,徐公肃、胡焕庸、陆东亚等纷纷撰文批评政府缺乏远见,平时对于边疆少有关注,当边疆危机出现时,只得“病急乱投医”。[11]中国大陆后来的研究均以30年代中国向法国提出的抗议和交涉为由,认为当时中国政府极力维护南海诸岛的主权。⑧这种做法事实上是放大了概念,以中国维护西沙群岛的行为放大到中国已经在维护整个南海诸岛的主权。中国政府在这次事件后,勘察了南海诸岛,尤其是南沙群岛,并于1935年公布了第一份官方的南海诸岛名称,中国台湾学者陈欣之利用法国档案和中国台湾公布的关于南海诸岛的档案,研究这一事件后发现:30年代中国政府维护主权侧重西沙群岛。[7]

法国占领是出于战略考虑,为了法属印度支那的安全,加深印度支那的防御深度,尤其是在国际局势危机不断,日本在远东的动向越来越有冒险性的情况下尤其如此。[12](P262-283)此外是为了在南沙群岛设立气象站,以便获取及时的气象信息,为法属印度支那提供气象预报,以减少不良气象带来的损失。

针对沸沸扬扬的“九小岛”事件和不断紧张的远东局势,美属菲律宾当局宣称:“既不考虑该群岛是菲律宾之领海,复以该问题无关菲律宾之利益,由此菲律宾总督亦不关心此事”。不过,菲律宾前参议员陆雷彝却认为法国出兵强占南海九小岛,依照巴黎条约的规定,应属菲律宾所有。他建议政府出面交涉;但墨菲总督只是把陆的建议送转给华盛顿,未加任何个人意见,结果华盛顿没有采纳陆雷彝的建议。美国驻菲律宾海岸的测量人员表示,法国所占的九小岛的位置在巴黎条约所规的领海界线之外200英里,因此不属于菲律宾领土的范围。[13]无法确定法国在占领这些岛礁时是否通知了美国,但美国国务院的官员说,美国是在关于法国占领的报道中第一次听说这些岛礁的。[14]

20世纪30年代美国对菲律宾议员提出的占领南沙群岛的建议不予接受的原因,首先是因为在法理上该群岛不在《巴黎条约》圈定的菲律宾领土范围之内,此外还与当时美国的远东战略和对南沙群岛军事价值的认识有关。30年代大危机时期的美国专注于国内事务,在远东利益有限,力量也有限,尚不足以有效保卫菲律宾。占有南沙群岛无疑扩大美国的防御范围,增加其防务负担。在未对南沙群岛进行勘察之前,一直认为这些岛礁常年淹没在海面下,价值不大——直到50年代中期,美国还是这种看法。在日本人占领太平岛作为其南进的军事基地之前,南沙群岛的军事价值和战略意义还未被美国充分认识。

总的来看,二战前,美国在南中国海的利益有限,仅限于同南中国海周边贸易时商船往来于南中国海。且这种贸易所占美国外贸很小的份额,不足以引起美国对南中国海地区的重视。战略上,南中国海位于菲律宾西侧,而菲律宾所面临的威胁是来自北方的日本,而非来自南中国海方向的法国、英国或者荷兰,所以南中国海对于菲律宾的战略价值也不大。所以,南中国海在当时的战略价值还不为美国所肯定。后来在二战期间,当日本占领南中国海的岛礁,以此作为南进基地之后,这些岛礁乃至整个南中国海的战略重要性才显现出来。

二、《开罗宣言》的缺憾与南中国海美对日作战

二战期间,日本占领了西沙和南沙群岛等位于南中国海的岛屿,作为南进基地,以缩短到新加坡的距离。正如霍尔所说:“(日本之所以占领)是为了克服它苦于没有比福摩萨(即台湾)更靠近新加坡的海军基地这一严重的不利条件。占领海南岛可使它与新加坡的距离缩短至一千三百海里,而占南沙群岛则可再缩短七百海里。”[15](P920-921)1938年11月,日本到西沙群岛,树立石碑,详述侵犯西沙的经过。[16](P21)日本人将其名称改为“平田群岛”;并在西沙群岛的珊瑚岛修建5座碉堡,南北各1座、东北角两座、东南角1座。[2](P190)

1939年3月30日,日本占领南沙群岛;并在南沙群岛修建了军事设施和纪念性标志;4月9日,日本正式宣布占领南沙群岛等3个群岛,并将其更名为“新南群岛”,划归台湾总督管辖。台湾总督府以第122号告示宣布领有“新南群岛”,并编属于高雄市。[2](P190)西沙群岛与东沙群岛也一并划归台湾总督管辖,隶属高雄县治,以之作为榆林港与台厦的前进军事基地。[17](P13)“在日本的管理体系中,那南沙群岛主要依靠台湾,而西沙群岛主要依靠海南……(并且)在二战期间的大部分时间里,事实上是越南人(以法国的名誉)和台湾人(以日本人的名誉)驻守在两群岛。”[18](P10)

尽管美国没有支持菲律宾对南沙群岛的要求,但日本对南沙的占领提醒了菲律宾,菲在日本占领南沙群岛后,采取措施勘查所属岛屿。[19](P119-120)也正是法国和日本的占领使菲律宾意识到了南沙群岛对其安全的重要性——从南沙群岛出发到菲律宾是二战期间日本攻占菲律宾的途径之一,这也是战后不久菲就对南沙提出要求的原因之一。

美国曾对日本占领西沙和南沙群岛的单方面行为提出抗议,[18](P10)这也主要是出于战略考虑。

此外,二战期间,美国同日占南中国海两群岛联系还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美国同中、英开罗会议时,在要求日本归还中国的领土中没有明确提到日占的南中国海两群岛,这引起了战后对《开罗宣言》的不同解读和主权纠纷;再者,为击败日本,美国频频在南中国海破坏日本交通线。此外,就日本战败受降一事,美国为首的盟军司令部对两群岛的日军向何处投降一事也不明确,此举又招致了不同解读和争议。

1、《开罗宣言》的后遗症

首先是美、中、英《开罗宣言》问题。对于开罗会议和宣言,学者门普遍关注的是其对中美关系⑨和台湾问题的影响。

1943年11月,中、美、英三国首脑开罗会晤,发表《开罗宣言》,其中写到:“……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原件中以“such as”的形式列举了部分中国领土。[20](P176-177)

长期以来,国内学者关注该《宣言》的合法性、严肃性、有效性及其意义,以说明台湾已归还中国⑩;而对《宣言》与西沙和南沙群岛的关系关注不够。《宣言》未明确如何处理当时被日本占领的两群岛,后来中越就该《宣言》是否涉及两群岛而对《宣言》有不同的解释。

越南否认《开罗宣言》关于归还中国领土的条款中包括西沙和南沙群岛。南越外交部1974年2月14日发布的白皮书说:“战后领土解决的基本文件开罗宣言(1943年)……没有与越南对这两群岛的主权相反的条款”;“在开罗会议上虽然蒋介石元帅是对帕拉塞尔群岛和斯普拉特利群岛有要求的唯一国家,但他没有提及在最后宣言中包括这些岛屿在内”。[16](P34-42)南越学者也认为:“有一点遗憾的是,在开罗宣言中只谈到满洲、台湾和澎湖列岛是日本应归还中国的领土,而从未涉及到黄沙和长沙两群岛”。[2](P191)“开罗宣言……完全没有提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初被日本强占的黄沙、长沙两群岛归还中国的问题。这就间接证明参加会议的领导人已经意识到这两组群岛不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2](P90)统一后的越南沿用南越的这种观点。[16](P110)

中国学者认为:尽管《开罗宣言》所规定的归还中国的领土范围没有明确提到两群岛,但宣言已经蕴含了把两群岛归还中国的意义。并且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日本占领期间把南海诸岛划归台湾高雄管辖,所以归还台湾也就自然而然地归还了南海诸岛;“《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将日本侵占的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归还中国,但提到了将台湾归还中国。1939年4月,日本已把南沙群岛等群岛(日方所谓‘新南群岛’)划归日方当时占据的台湾管辖,归还台湾理应归还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21]

另种解释认为,《宣言》只是举例、列举——Such as,因日本侵占中国领土较多,没有必要一一列出,就以“等”字来包括那些没有必要一一列出的中国领土,其中就包括了南海诸岛,“在满洲、台湾、澎湖群岛前面有‘例如’,后面有‘等’字,十分清楚,《开罗宣言》意在列举,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日本所强占中国领土全部都写出来。而越南在引用时,却故意去掉一个‘等’字,来歪曲文件的原意”。[16](P4)

美、中等发表的《开罗宣言》对日占中国领土的简单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为南中国海岛礁争端留下了后遗症。目前,限于资料,还无法确定美、中——尤其是美,没有在《宣言》中明确提及南中国海岛礁的原因。开罗会议主要议题是对日作战及战后处置日本问题,讨论了归还日占中国领土问题,主要是对是否在《宣言》中写入澎湖一事,中方内部有不同意见。[22](P98-105,139-150)而美国方面是如何考虑该问题的?目前,仍是未解之谜!

2、对日作战:凸显南中国海的战略重要性

二战期间,美国在南中国海破坏日本的交通线、直接或间接地打击日本,为最后击败日本奠定了基础。由此,南中国海及其群岛的战略重要性显现出来,这也是战后,乃至今日美国直接同南中国海重要联系的开始,此后,美国的利益越来越多地与南中国海结合在一起。

日本占领南中国海岛礁,尤其是占领南沙群岛,在太平岛修建军事设施,作为“不沉的航空母舰”,作为其南进东南亚的军事基地,凸显南沙群岛的军事价值和战略意义。20世纪90年代南中国海危机时,许多人想到了日本二战期间这段以南沙群岛尤其太平岛为其南进基地的历史,以此来对比冷战后中国在南沙群岛的行动,增加了对中国的担忧。

日本本土和中国同东南亚的联系主要靠南中国海航线,在战争情况下,这条航线显得尤为重要。[23](P225-238)为击败日本,二战期间美国频频破坏南中国海的日本交通线。珍珠港事件爆发后仅几个小时,美国就发布了对日本商船进行无限制潜艇战的命令,因为美国海军研究发现:它的潜艇攻击日本商船比攻击潜艇更有用。[24](P492)

1942年3月,美军S-39号潜艇受命前往南中国海的一个岛上救援从新加坡撤出的一名英军海军少将斯伯勒和几名澳大利亚飞行员,到达时发现他们已被日军抓走,救援未能成功。不过,撤退途中,于3月4日在邦加岛以东水域炸沉日本油船“襟裳丸”。同年5月,美军“跳鱼”号潜艇前往南海,破坏日本的交通线,主要在中南半岛沿岸活动。6日,在金兰湾外海击沉日本运输船“河南丸”;8日,在北纬12度、东经111度10分击沉日本货船“抚顺丸”;17日,在北纬6度、东经118度36分击沉日本客货轮船“他山丸”。

1943年11月,美军“泥鱼号”潜艇在南中国海执行破坏日本交通线的任务,因为当时日本本土和中国沿海港口经由南中国海往来新加坡的海上航线相当繁忙。1944年春,日本在太平洋的战线已被大大压缩,其石油资源主要来自婆罗洲,并且大部分经由南中国海运回国内。于是美军这一时期加强在南中国海破坏日本交通线的活动。

1944年3月,美军“拉鹏”号潜艇在南中国海北部水域——海南岛和吕宋岛之间,击沉日船3艘,计1.9万余吨。4-5月,“科立威尔”号潜艇在海军少将沃克的指挥下,在南中国海击沉了日本最大的油船“日进丸”。6-7月,美军加大破坏力度,派出由4艘潜艇组成的“米基芬兹”潜艇群到南中国海执行“破交”任务,共击沉日船8艘,计4万余吨。8至9月,由3艘潜艇组成的“彻尔提东卡”美军潜艇群在南中国海击沉日船12艘——包括一艘驱逐舰,计6.3万余吨。

上述仅是根据有限材料所展示的美军在南中国海袭击日军场面的一部分,但此已足以显示南中国海航线的重要性,及美军在南中国海破坏日本运输线的活动对最终击败日军的作用。事实上,二战后,随着美国更多的介入亚太,南中国海航线对美国越来越重要了。

此外,美军还空袭太平岛日军。1943年,太平岛上的建筑物大部分遭到美机空袭破坏,所建的宿舍、仓库、晒渔场、冷藏库、重油库、医疗室、隙望台、气象台、机关枪掩体和炮座等均被破坏;1945年,美军在太平岛登陆。[25]

三、结论

如前所述,这一时期是美国南中国海政策的基础;因此回顾这段历史,厘清一段史实,对于理解和分析冷战期间及气候美国的南中国海政策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通过上述论述、分析可知,早在美国最初到亚太从事贸易开始,南中国海已经成为美国远东商路上重要一环,南中国海的交通要道地位已经开始为美国利益服务,尽管当时利益有限;也是仅有少量美国船只在南中国海勘探而已。19世纪末,美国在亚洲获取殖民地——菲律宾,为确定菲律宾的领土范围,美国分别与西班牙和英国签订了条约,这些条约确定了菲律宾领土的范围,此即菲律宾的边界的条约;而正是这些条约证明了位于南中国海的南沙群岛并非菲律宾的领土。20世纪30年代,法国占领了南中国海的一些岛礁,中国抗议法国的侵占行为;有菲律宾人向美国驻菲律宾总督提出:对南沙群岛提出权利要求,但未获得美国的支持;在美国看来,这些岛礁的价值有限。二战期间,日本侵占了西沙和南沙群岛,不过在1943年美、中等签署的《开罗宣言》中,未明确提出日占的西沙和南沙群岛战后归还中国,它国借此否认中国对西沙和南沙的主权。日占西沙和南沙群岛凸显了两群岛与南中国海的战略重要性,这里也是沟通东南亚与日本本土、中国等地的战略要道,从而也成为美国对日作战的重要战场;二战期间,美国在南中国海的破坏日本交通线行动对最终击败日本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时期,尤其是二战期间在南中国海的对日作战开启了日后美国涉入南中国海、在此承担更多责任的大门;之后在亚太地区,越来越多的美国利益都与南中国海密不可分。

冷战期间,南中国海对美国的重要性日趋增加,所以美国涉入南中国海的程度要远高于二战前及二战期间;牵涉到了更多的美国利益,也就在此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无论是遏制“共产主义”、还是在越战时期,凭借其战略要道地位,南中国海始终是美国亚太战略上重要一环。美国不仅力图确保该航线对美国开放。此外,20世纪50和60年代,美国还设法阻止中国(大陆)恢复对西沙和南沙群岛的权利和控制;[26](P32-33)同时放任其盟友——南越、中国台湾、菲律宾等在南中国海的活动。不过,到了70和80年代,美国默许了中国(大陆)在南中国海的活动。[27](PL2)

冷战后,美国在南中国海的利益有增无减,承担责任的方式更加多元化。除了冷战时期持续至今的战略和安全方面的利益外,随着美国与亚太地区、尤其是环南中国海地区的经贸联系变得更加密切,南中国海在经济利益上对美国的重要性在上升。为维护美国的利益,除了如二战期间开始的、通过军事力量确保航线外,还通过外交等途径对相关方施加压力,以村和平与稳定。[28](PC4)

对比冷战前、冷战期间、冷战后美国的南中国海政策,可以发现:美国在此的利益越来越多、涉入的程度越来越深、涉入的方式多元化、对南中国海局势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通过对冷战前美国南中国海的梳理、分析,也有利于更加完整、系统地理解和分析美国的南中国海政策。

注释:

①在美国南中国海政策的研究方面,首推台湾学者宋燕辉,他有多篇文章论述美国的南中国海政策,如:SongYann-huei,The U.S Policy on the Spratly Islands and the South China Sea,The Indonesian Quarterly,XXV/3,Vol.3,1997;宋燕辉:《美国对南海周边国家历史性水域主张之反应》(上、下),[台湾]《问题与研究》第37卷第10、11期,1998;Song Yann-huei,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Dispute:A Study of Ocean Law and Policy,Baltimore,Md.:School of Law,University of Maryland,2002。其它成果可参阅:Wayne Bert,Chinese policies and U.S.Interests in the South China Sea,Asian Survey,Vol.23,No.3,March 1993;林丽香:《中美在南中国海的战略与军事部署》,[台湾]共党问题研究,第27卷第6期,2001(6);田震亚:《南海群岛主权争夺与美国对北京之围堵》,[香港]《亚洲研究》第41期,2001(12)。Lee Lai To,China,the USA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Conflicts,Security Dialogue,vol.34,no.1,March 2003.

②对“中国皇后号”来华路线及其前后的中美早期贸易,可参阅李长久、施鲁佳主编:《中美关系二百年》,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3页;李定一:《中美早期外交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10页。深入研究“中国皇后”号的是齐文颖,两篇文章专门论述该问题:《关于“中国皇后”号来华问题》,载《中美关系史论文集•第一辑》,重庆出版社1985年版;《“中国皇后”号首航成功的原因初步分析》,载《中美关系史论文集•第二辑》,重庆出版社1988年版。不过,这些研究都没有涉及美国商船船来华路线中的南中国海及相关情况。

③有关菲律宾领土变迁的相关情况以及美国对此的影响,可参阅:李金明:《菲律宾国家领土界限述评》,《史学集刊》2003年第3期。

④菲律宾人也是这样认为的,参阅佐伊洛•姆•加兰编:《菲律宾百科全书》第16卷,“历史”,第21-22页,1957年菲律宾马尼拉出版;转引自韩振华主编:《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第526-528页。

⑤有学者的研究肯定了美国此举对南中国海地区乃至亚太和平与稳定的积极意义,参阅宋燕辉:《南海地区安全战略情势之发展与现况》,“《南海政策纲领》核定实施十周年:南海政策回顾与展望研讨会”论文,2003年3月。

⑥有关当时中国团体和中国政府为维护南海岛屿主权的努力可参阅吴士存:《南沙争端的由来与发展》,北京:海洋出版社1999年版,第18-20页,作者参考台湾“外交部”编辑的《外交部南海诸岛资料汇编》,研究了国内民众的反应,较为详尽;萧曦清:《中菲外交关系史》,台北:正中书局1995年版,第778-781页。

⑦参阅Greg Austin,China’s Ocean Frontier:International Law,Military Force and National Development.,St. Leonards:Allen & Unwin,1998,pp.98-130.转引自Stein Tonnesson,Vietnam’s objective in the South China Sea:National or regional security?in 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Apr.2000,Vol.22,Issue:1,pp.199-220,note 6.

⑧关于这一时期的南海诸岛情况,可参阅林金枝:《民国时期中国政府行使和维护南海诸岛主权的斗争》,《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报告》1991年第1-2期;李国强:《民国政府与南沙群岛》,《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2期;吴士存:《民国时期的南海诸岛问题》,《民国档案》1996年第3期。

⑨有关《开罗宣言》与中美关系的研究,参阅陶文钊:《开罗会议是美国对华政策的转折点吗?》,《历史研究》1995年第6期。

⑩参阅陈体强:《台湾的主权属于中国》,《人民日报》1955年2月8日第4版;饶戈平:《开罗宣言的法律效力不容否定》,《人民日报》,2003年11月28日第4版;刘文宗:《〈开罗宣言〉确立了一个中国原则不可动摇的国际法基础——驳所谓“〈开罗宣言〉无效”论》,《人民日报》2003年11月29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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