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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未来十五年这么发展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方晴、何瑞琪、缪璟

昨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为《规划》),为知识城未来15年的发展描绘了蓝图。

《规划》提出,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着力打造知识创造新高地、国际人才自由港、湾区创新策源地、开放合作示范区,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此外,《规划》就提高知识城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构建知识密集型产业体系、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平台、建设绿色智慧城市、构建国际化知识社区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分两步走发展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

《规划》提出,对标国际标准,聚焦模式创新,突出价值创造,把知识城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成为中新合作的新典范、高质量发展的新样板、全方位开放的新平台、知识型创新的新标杆。

到2022年,国家知识中心建设初见成效,交通网络便捷高效,智能化基础设施系统完备,优质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知识密集型产业比较发达,国际创新领军人才比较富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营商环境全国领先。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100件,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超过4.5%,数字经济占比达到40%以上,知识城在全球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明显提升。

到2035年,知识城建设取得全面成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领军人才高度聚集,知识密集型经济高度发达,高质量创新活动高度活跃,相关领域自主研发能力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知识科技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全球典范。营商环境位居国际前列,宜居宜业新城全面建成,知识城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

未来15年空间布局:“一核一轴四组团”

《规划》提出,将在知识城打造“一核一轴四组团”的总体空间布局,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协同周边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核”是指知识创造与科技创新核,位于知识城中部,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科教服务、知识产权、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科技和金融服务、商贸新零售、电子商务等知识交易市场体系和现代服务业体系。

“一轴”是指知识辐射传播轴,沿开放大道构建功能高度复合的创新发展轴线,依托轨道站点和重要功能节点,链接“一核四组团”,形成不同特色的创新型产业区域。

“四组团”是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组团、高端装备制造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组团、生命科学与生物医药产业组团、新材料新能源及集成电路产业组团。

融入全球创新体系 人才制度与国际接轨

《规划》提出,要主动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知识城科技和产业优势,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共同体。同时建设对外科技合作和技术转移园区,与全球知名创新园区联合设立创新服务联盟,合作建设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创新基地。

《规划》还提出一系列针对全球顶尖人才、高端研发机构的引进计划,并强调要创新人才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人才自由流动等先行先试政策,将知识城打造为国际人才自由港。健全吸引国际人才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政策统筹协调、人才信息资源共享,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实现精准引才高效引智。

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球人才招聘制度和吸引外国高技术人才的管理制度,建立住房、子女入学、就医社保服务通道。尊重个人兴趣,倡导学术自由,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畅通科研人员在高校院所与企业间的双向流动渠道,破除限制人才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改革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机制,善聚善用各类人才。

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企业可约定由境外机构仲裁

《规划》提出,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破除制约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造“立足广东、辐射华南、示范全国”的知识产权引领型创新驱动发展之城。

在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方面,《规划》强调要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加速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培育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在知识城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探索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将更完善。

一方面,发挥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作用,支持争取在知识城内注册的企业相互之间约定在内地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对有关争议进行仲裁的,可以认定该仲裁协议有效,裁决文书经相关仲裁机构对接确认后发生法律效力。

另一方面,支持知识城内企业可约定由境外(包括香港特区)仲裁机构对境内纠纷进行仲裁,积极引进国际先进国家及香港特区的仲裁机构、组织,提供更全面的国际化知识产权仲裁服务,令相关的仲裁裁决可在内地及香港获得执行。

支持知识城内企业在新加坡直接上市

未来知识城将汇聚哪些产业?《规划》明确,将重点推进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发展,着力布局科教服务与数字创意、智能制造产业,构建知识密集型产业体系,打造新兴产业策源地。

为优化金融支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规划建设知识城金融云谷,设立亚洲金融创新研究院,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打造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服务业态集群,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推进科技与金融良性互动,成为国际化金融创新资源聚集地。

同时,探索进一步放宽金融外资准入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包括香港)金融机构在知识城内设立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租赁、财务公司、汽车金融、消费金融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研究探索在知识城内设立中新(中国-新加坡)保险公司,增强保险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发展的能力。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支持知识城内企业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

探讨创建大湾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规划》明确,把知识城打造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

探讨创建粤港澳大湾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运用量子计算、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及前沿技术,建设具备更加高效稳定的海量数据存储、备份、运行及处理能力的国家级超大型IDC数据中心,研究建立粤港澳三地数据流动融合长效机制,高水平打造大数据流通与交易综合服务平台。

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孵化和转化平台,创建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构筑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新枢纽,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节点,形成知识产权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深化与港澳在教育、医疗、生物医药等各领域合作,大力支持港澳高校在知识城设立分校和附属机构,完善职业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推动港澳教育、规划、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在知识城便利执业,允许产学研复合型人才多岗位兼职,推动人才互通共享。

在知识城建设项目中试行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引入香港建设专业机构及人才提供服务,形成穗港合作建设范例。

下放有关国家和省级审批权限和管理权限

《规划》在保障措施中提出,围绕发展需求,将加大对知识城的政策支持力度。

支持知识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下放有关国家和省级审批权限和管理权限,支持知识城在知识创造、科技创新、引才用才、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金融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出台专项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重点在要素配置市场化、产权保护、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突破性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