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公民,对于民生福利特别关注。
事实上,从我们国家而言,福利体系已经是做得相当的好。
生病有新农合、医保,买房有公积金,退休有养老金、事业年金,失业有失业保险。
如果条件好的,购买各种保险,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身的权益。
而在新加坡,他们在保障方面,做得也不错。
特别是他们的公积金制度,可以多达工资的1/3。
对此,我们来看一看。
对于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医疗、养老和社会福利事业,人民行动党政府也采取了多项措施。
首先是完善中央公积金制度。
中央公积金在1955年7月开始设立,当时只有个人养老账户,没有涉及保健、投资、住房、保险以及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从1968年开始,公积金的用途和功能开始拓展。
政府规定公积金会员可以动用公积金购买组屋。
1978年又允许会员动用公积金购买新加坡公共汽车公司的股票。
1981年政府允许会员动用公积金购买私人汽车和保险等。
到1984年国家实施保健储蓄计划,公积金的功能开始拓展到医疗领域。
1996年,政府又计划让会员利用公积金存款在海外投资。
目前,公积金账户发展为三个:
1.普通账户,存人比例为员工薪金的30%,用于购房、投资、教育等支出;
2.保健储蓄账户,存入比例为薪金的6%一8%,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与重病医疗费用;
3.特别账户,存入比例为薪金的4%,只用于养老金或遇特殊情况下的支付,平时不可随便支付。
经过40多年的完善,中央公积金制度使新加坡人普遍受益。
1955年,公积金会员只有18万人,存款只有900万新元。
到1993年6月,全国270万人口中,有238万人成为公积金会员,公积金存款总额达542亿新元,占当年国民总收入的45%。
这种通过政府强制储蓄方式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国际社会较具特色。
与此同时,国家福利理事会下属有50多个慈善团体。
各团体向社会募捐款项的同时,也经常从政府那里获得与募捐款项对等的资金。
这些政策和措施,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改善了百姓生活。
政府对于公民的保障,的确可以助推大家安居乐业。
也只有安居乐业,才能保证社会的发展!
在这方面,的确有很多经验是可以互通的!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