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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眼惹风波 火爆男拿锯刺伤人监9月

(早报讯)“为什么瞪我?”酒吧常客不满被人瞪眼,怒火中烧的他不仅往对方扔酒杯,还跑到车上拿出藏在雨伞里的锯子,返回酒吧砸烂啤酒塔后再刺伤对方,昨日他被判坐牢九个月。受访的被告亲友透露,其实被告和伤者是同事。

这起伤人案发生在2019年11月19日凌晨约2时51分,地点在芽笼路的一家酒吧。

被告张德龙(译音,49岁)昨日在母亲的陪同下出庭认罪,承认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罪及两项鲁莽行事危害他人性命罪。

案情揭露,被告在案发前一晚约11时,就和朋友相约到事发的酒吧喝酒。约凌晨2时26分,被告发现坐在他斜对角的一名男子(31岁)看着他,便心生不满,拿起酒杯就往男子的方向丢去。

根据庭上播放的视频,杯子砸中男子身后的一面墙,但所幸没有伤到任何人。

男子感到困惑,被告接着气冲冲地走向他,问他“为什么瞪我”,即便对方否认,被告仍感到不满意。

被告过后离开酒吧,到车上拿出一把雨伞,伞内藏有一把50公分长的锯子,再返回酒吧与男子对质。

虽然被告的朋友曾上前阻拦被告,但他仍抽出锯子指着男子,问他“为什么瞪我?”对方否认瞪他,被告仍步步逼近,用锯子砸烂男子身边的啤酒塔,把锯子挥向男子,刺伤他的左腿。

被告见男子流血,在警方抵达前已开车匆匆离去。

男子送院诊治后,发现有一道五公分深的伤,他住院一天和拿了25天的病假。

事后逃马弃武器 回返时关卡被捕

被告伤人后逃到马国,将武器丢弃在那里,案发当晚返回狮城时在兀兰关卡被捕。

调查发现,被告案发当天凌晨3时35分通过兀兰关卡离境到马来西亚,并把雨伞及锯子丢在那里。他于当晚9时35分回国,在兀兰关卡被捕。

被告的代表律师指出,他并非潜逃,而是因为女友住在马国,因此他几乎每天都两地跑。

律师也说,案发后,被告已给伤者做出3000元的赔偿,伤者也呈上一封信,表示已原谅被告。

由于被告年迈的母亲靠他照顾,律师恳求法官轻判。

法官下判前说,被告的行为极其危险,可酿成更严重的伤人事件,最终判他坐牢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