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少东花330元向一名女网红买10张半裸照,他事后提出同样要求遭拒,竟恼羞成怒,恐吓网红要将握有的半裸照发给网红的家人和摄影师,昨午被判坐牢10个月。
被告梁健耀(译音,24岁)案发时在父母公司上班,他面对7项包括触犯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影片法令、以及刑事恐吓的控状。
据《新明日报》报道,案情显示被告在2018年通过Instagram认识当时只有18岁的少女,并以330元,向对方买了10张露脸的半裸照。受害少女是名网红,拥有2万至3万名追随者。少女在同年5月后悔自己的决定,将330元退回给被告,不过被告不肯罢休,继续向少女索取更多裸照。少女不堪被骚扰,在Instagram将被告拉黑。
被告为此动怒,于隔年6月和9月,设立两个新的账号,恐吓少女传新的裸照给他,不然就把手里握有的裸照传给少女的家人、追随者以及专业摄影师。少女不肯妥协,表示自己不愿继续错下去,被告却表示要与少女“一起毁灭”。
少女走投无路,在2019年9月27日晚上报警。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1年4月15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