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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个使馆宣布对中国产疫苗接种者提供签证便利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3月15日发布有关申请赴华签证通知。

3月15日天起对接种中国产冠病疫苗的人提供便利,包括赴任的商务人士及同行家人等将省略部分申请签证时所需材料,以有序恢复人员往来。

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冠病疫苗,并持有疫苗接种证明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的便利包括:

• 赴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照疫情前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

• 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赴华的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赴华事由为家庭团聚、赡养、探亲、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的,可递交相关材料申请签证。

• 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请办理商贸类(M字)签证。

中方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冠病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要求不变。入境后也须遵守中国关于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

此外,中国驻泰国、菲律宾、巴基斯坦等各地的大使馆也宣布从3月15日起实施同样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