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莫哈默昨天拄拐杖出庭。(图:联合早报)
(新加坡2日讯)拐杖叔在巴士转换站对12岁男生“情有独钟”,跟随他上下巴士后,带他到楼梯口,以10新元(约30令吉)要“收买”他,伸狼爪非礼他的下体。
被告是60岁的莫哈默·塔哈,他面对一项非礼控状,指他在去年10月22日,非礼一名12岁的男生。根据案情,当天早上10时12分许,被告在勿洛巴士转换站遇到男生,主动搭讪。
当他得知男生准备探望朋友后,也跟着他上巴士,两人聊天,随后一起下车。被告问男生是否有时间陪他聊天,并带他到组屋底层,问他是否能帮他做一件事。男生同意,跟着被告一起搭电梯。
岂料,电梯门一关上,被告便问男生他穿什么尺寸的内裤?男生感到惊讶,随后被告递出一张10元钞票,要对方让他看他的内裤。男生接过钱后,并没有回应。
两人走出电梯后,被告要男生坐在楼梯口,然后四处张望,确认四下无人后,要他就范。
男生不解被告的意思,怎料被告突然拉下他的裤子和内裤。男生连忙转身,问被告在做什么。食髓知味的被告不但没停手,再次拉他的裤子,看其臀部。
伸手抓男童下体
这时,被告伸出狼爪,用右手抓男生的下体。男生非常害怕,连忙喊“不要!”
男生把10元归还给被告,但后者却坚持要他收下。被告随后要男生陪他到另外一个楼梯口处,但受害人拒绝过后离开。
隔天,男生向老师倾诉事发经过,并到警局报案。被告于28日被逮捕。
控方表示,被告跟随受害人上下巴士,显然有预谋干案。被告昨午拿着拐杖出庭,求情时表示有脚痛问题,每月需要进行治疗。法官最后判他坐牢1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