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轰动一时的玛莎拉蒂跑车拖撞交警案,涉案商人被判监4年7个月、罚款及终身禁驾,没想到他保释在外,等待上诉期间再次闯祸,涉嫌犯下闯红灯、飙车、遇路检没有停下车子等10项罪状,于周一被逮捕还押。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被告李承彦(36岁,商人)之前面对69项控状,包括蓄意重伤公务员、妨碍司法公正、鲁莽驾驶、无照驾驶、无汽车保险驾驶、触犯公路交通法令等罪名。
他在2017年11月17日晚上9时20分左右,于勿洛蓄水池路开玛莎拉蒂跑车拒临检,还拖行交警逾100米,从勿洛蓄水池路一路逃到四德道弃车。过程中,车子逆向行驶,至少三次闯红灯,被告过后在芽笼峇鲁的朋友组屋单位内被逮捕。
被告李承彦。(档案照)
被告针对其中10项控状抗辩,在审讯后被判罪成,被判监4年7个月、罚款3700元(约1万3000令吉)以及终身禁驾。
被告对判决不满,获以10万元(约30万令吉)保释在外等候上诉,没想到他这段期间再次犯案,面对多10项新控状。
据新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今年2月13日至3月12日间,4次无照驾驶。控状也指被告在这个月12日凌晨3时59分,驾车在麦波申路朝往机场路方向路段,遇到临检却没有停车,之后在麦波申路朝往机场路方向路段,以及机场路朝往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KPE)方向路段,以每小时140公里时速飙车。
控状也指被告在麦波申路与阿裕尼路,以及麦波申路与巴耶利峇路交界处闯红灯。
被告在17日遭还押,高庭昨午原本要审理被告的上诉案,但由于他要求撤换代表律师,案件因此展期。
除了上诉案,被告还有59项未了结的罪状,审讯定在下周审理。
被告前科累累,先是在18岁时半年内两度无照驾驶,吊销各级驾照10年。
根据之前报道,被告从2001年开始就多次涉及交通罪行,包括未成年驾驶、超速等。被告又分别在2014年、2015年和2017年重犯,不但涉及非法改造车子,还因疏忽驾驶导致他人受伤。
控方也指出,被告造成警员永久性的伤害,警员曾透露,事发至今,每当提起重物时,背后仍感到疼痛。有鉴于此,警员无法执行一些任务,也没法升职,事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