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去年因腰痛到中医馆看诊,事后向媒体投诉女中医师治疗不当,并向当局告发后者在阻断措施期间非法营业,女中医师随即被揭发在三天内为六名病人看诊,今早(4月7日)被判罚款1万零500元。
46岁的女中医师聂欣共面对七项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她今早承认其中三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卫生部之前规定,我国去年4月7日实施病毒阻断措施时,非必要服务须暂停营业,包括中药店。只有向卫生部注册、有驻诊医师的中药店,可继续看诊与配发中药。针灸、拔罐、推拿等中医师与病人长时间接触的治疗,阻断措施实施期间不能进行。
根据案情,被告位于惹兰河水山第46座的中医馆,当时并未向当局特别申请,因此不得开门营业。然而,她当时收到一名病人的来电申诉腰痛,她竟答应让对方前来看诊。
去年4月29日下午1时,该病人和一名男伴一同到中医馆看诊,被告为他们看诊直至下午2时10分。
根据媒体报道,该名女子后来向媒体投诉被告治疗不当。
庭上也揭露,该女子事后也向当局举报,指被告在阻断措施期间非法营业。
当局对被告进行调查时,被告并未坦承其他看诊情况。不过经调查后发现,被告曾在去年4月11日、23日和29日期间,共为六名病人看诊,前后赚取1000多元门诊费。
其中,被告在29日除了替女子和男伴看诊外,也替另一对母子看诊,前后长达1小时25分钟。
该对母子中的43岁母亲申诉睡眠不佳,加上她的9岁儿子也有咳嗽,因此向被告预约,在29日上门看诊,当时被告还让病人张嘴进行检查。
控方表示,被告主动让病人到诊所看诊,加上近距离替病人检查,也未建议病人到指定诊所看病,无法确定对方是否患上冠病,因此提高染病风险。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1年4月7日的《联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