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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为取消高铁赔偿我国1亿多元 两国政府:取得完整和最终解决

新马两国昨天发出联合声明,宣布就新隆高铁项目双边协定终止的赔偿额友好地达成协议。声明指,马国政府已就新加坡政府为新隆高铁发展计划所投入的开支及计划展延的费用,向我国政府支付共1亿零281万5576元。

新隆高铁计划正式取消近三个月后,马来西亚政府完成赔偿我国1亿多元,标志着两国政府就这项双边协定的取消已获得完整、最终的解决。

我国交通部和马来西亚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的部长昨天下午代表各自政府发出联合声明,宣布两国就新隆高铁项目双边协定终止的赔偿额友好地达成协议。

声明指,马国政府已就新加坡政府为新隆高铁发展计划所投入的开支及计划展延的费用,向我国政府支付共1亿零281万5576元。

两国政府指出,双方是在马国政府经过核实有关款项的程序后,达至这笔赔款额。这笔赔款也标志着高铁双边协定的终止已取得“完整和最终的解决。”

声明也说:“两国承诺,将致力于维持良好关系,并促进密切合作,为两国人民谋求共同利益。”

新马两国在2013年就共同兴建衔接新加坡和吉隆坡两地的高速铁路达成共识,并于2016年12月签署这项目的双边协定。2018年马国政权更替后,计划数次展延。马国2018年第一次要求展延高铁计划时,已赔偿1500万新元的延期费。

到了去年12月31日的最后期限,双方在多次会谈后无法达成协议,高铁协定随即失效。双方今年1月1日宣布协定终止,并将遵守各自的义务,以及进一步采取必要的措施。

交通部发言人:赔偿不包括征地费用

根据协定,马国必须向我国作出赔偿。交通部长王乙康1月4日在国会里针对议员询问透露,我国已为高铁计划投入约2亿7000万新元。

针对我国投入的资金与马国赔偿的数额有落差,交通部发言人答复媒体询问时指出,我国投入的约2亿7000万新元涵盖征地费用。不过,由于我国政府仍可从征得的地段中起回价值,因此不对这部分的费用寻求赔偿。

发言人举例说,其中一块被征用地段将用于发展本月刚动土的地铁综合测试中心。因此,马方向我国赔偿的1亿零281万5576新元,是扣除了征地费用,并涵盖其他费用如咨询费、基础设施和人力成本。

发言人也说,这笔赔偿数额的大部分在我国接受马国要求搁置高铁计划时就已计算出来,并且也列在高铁协定里。

交通部长王乙康昨天在消息发布后在面簿贴文,对两国能不影响良好双边关系、友好地为高铁事项划上句点表示欣慰。

王乙康也说,新马日后在许多领域仍有合作机遇,包括恢复部分航空旅游及新柔长堤的通勤。

前官委议员、新跃社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特斯拉博士(Walter Theseira)受访时指出,虽然我国极其希望高铁项目能继续,但在马国认为原本计划不可行后,终结计划并由马国履行义务支付款项已是“最不坏的结果”。

特斯拉认为,双方在处理协定终止上良好维护了更广泛的双边关系,可圈可点。此外,尽管边境因疫情而关闭,但新马两国仍相互合作,维持供应链畅通,在新柔地铁等合作项目上也保持进度。

至于马国政府过去在高铁计划上立场反复不定并最终导致项目难产,对日后双边合作项目的影响,特斯拉说,这凸显了制定协议时确保协议具国际约束力,同时照顾到纠纷解决程序和根据责任公平分摊赔款等应急条款的重要。

“我不认为我们应刻意回避与马来西亚的双边合作。如果说冠病证明了什么,那就是因跨境人流、物流和服务流通的缘故,新马关系对双边是多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