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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生先返校 · 复课管理指南!

(吉隆坡4日讯)政府宣布学校复课后,有重要考试的中五和中六生将先获准回到学校,其他年级的学生则继续居家学习,但是教师和父母可透过在学校保安亭放置“交接盒”的方式,交接学生的作业或教学材料,以确保学生持续学习和被评估。

教育部今日发布的《学校复课管理指南》指出,教师可根据学生的作业成果,如练习或测验等进行课堂评估,至于无法在线上或透过实体交接方式提交作业的学生,教师可在开学后为他们进行课堂评估。

指南指出,校方须进行教学执行协调会议,根据课室、班级数量和师生的准备情况安排上课时间表,同时要进行年度教学计划修订,以重新规划教学。

教学将以“学校教学”和“居家教学”两种形式进行。大马教育文凭(SPM)、大马技职证书(SVM)、大马高级学校文凭(STPM)和大马高级宗教文凭(STAM)的应考生将以“学校教学”为主,其他学生则持续进行“居家教学”。

此指南并没有强制规定所有返校的师生必须戴口罩,但是校方必须确保免疫力低的学生时刻戴上口罩,同时也强调学校复课后,师生必须维持社交距离和保持个人卫生的重要性。

指南指出,餐厅业者只能准备包装好的食物,食堂的桌椅和用餐空间均不被允许使用。

这项指南适用于所有小学和中学,包括在教育部之下注册的技职学院、中六学院和私立教育学府。与其他政府机构注册的学校和私立学府也受促参考这项指南。

此指南也得到卫生部、国家安全理事会和首相署的验证。

教育部将在复课前两周做出宣布,以确保校方有时间为学生、教师和学校成员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准备。

《学校复课管理指南》

1. 角色和责任

1.1学校行政人员须

1.1.1 确保学校在安全的情况下运作;

1.1.2 确保到校的学生、教师和学校成员处于健康和安全状态;

1.1.3 持续给予学生、教师和学校成员有关冠病传染的解说和教育,尤其要强调个人卫生,如使用搓手液吸收、必要时要戴口罩,以及维持社交距离的重要性;

1.1.4 确保学生、教师和学校成员遵守指南;

1.1.5 在与州教育局、县教育厅、家教学会和其他相关机构的支持和合作下,确保学生得以接触学习内容;

1.1.5 监督教学,并给予教师合适的支持;

1.1.7 向父母或监护人汇报学生的学习进展;和

1.1.8 根据教育部所制定的指南和考量有关单位如县教育厅和县卫生局的建议后,对学校的运作问题做出决定。

1.2 教师

1.2.1 须准备每日教学计划(RPH),如1999年3号通令“准备教与学记录”所述;

1.2.2 根据学生的准备和当下的情况进行合适的教学;

1.2.3 提醒学生随时要保持个人卫生和维持社交距离;和

1.2.4 若学生出现症状,须即刻通知学校行政人员。

1.3父母/监护人

1.3.1 在送孩子到学校之前,须确保孩子健康状态良好、照顾好个人卫生,且没有出现冠病的早期症状;

1.3.2 根据能力协助孩子学习;和

1.3.3 激励孩子持续学习。

2. 执行

2.1 学校管理层

2.1.1 师生返校的细则如下:

– 教师根据公共卫生局(JPA)、首相署和教育部不时发出的指示返回学校;

– 学生将从大马教育文凭(SPM)、大马技职证书(SVM)、大马高级学校文凭(STPM)和大马高级宗教文凭(STAM)的应考生开始分阶段回校复课,包括特殊学生;和

– 除了上述提及的学生,其他学生不需回到学校,而是持续在家学习,直到教育部做出进一步宣布。

2.1.2 学校的上课时间可在得到州注册官的批准后分阶段进行。

2.1.3 周会或需要师生或学校成员群聚的活动都不被允许进行。

2.1.4 学校行政人员须注重5项学校管理,即设施管理、师生和学校成员的安全、教与学、父母/监护人的角色和宿舍管理。

2.2. 设施管理

学校行政人员有责任:

2.2.1 确保每天在上课前后都清理学校范围和建筑物,包括所有课室。

2.2.2 确保注重常被人接触的物品表面的清洁工作,例如门把、灯的开关、洗手盆、水喉、电梯按钮、冲厕按钮、厕所坐板和有特殊学生学校的走廊扶手等。

2.2.3 准备课室排列规划图,要充分利用特别房间和其他适合用来上课的地点。

2.2.4 在开学之前,确保所有课室都根据社交距离进行规划。

2.2.5 确保每间课室的桌子之间都保持1米距离。若学生人数超过桌子的数量,须把多出来的学生安排在其他课室。

2.2.6 确保所有课室、教职室和办公室的空气流通和有充足的光线。

2.2.7 确保餐厅业者只准备包装食物。食堂的桌椅和用餐空间均不被允许使用。

2.2.8 在休息时间时,须确保学生在教师的监督下,在课室里用餐。

2.2.9 确保休息时间在宿舍饭堂里用餐的学生已通知值班教师。

2.2.10 确保学校和寄宿学校的保健室成为出现症状的学生在得到治疗之前的隔离室。此房间必须备有口罩、肥皂或搓手液。

2.2.11 在以下地点使用有颜色的粘纸列明社交距离:

– 课室:在前排和最边排的桌角贴上社交距离标志,以供参考。

– 食堂:在购买和领取食物的排队区和前往洗手盆的地方贴上距离标签。

– 教职室/办公室:在扫描出席率的地方、桌椅和柜台贴上距离标签。

– 电梯:根据电梯的乘客容量贴上距离标签。

– 准备特定方向或单向的移动规划图:在学校和宿舍范围内贴上移动方向的标志,以管理学生的移动方向。

– 准备有盖的垃圾桶,确保垃圾桶时刻被盖起来。

– 在食堂、厕所和祈祷室等合适的地点准备肥皂,并在课室、办公室和教职室准备搓手液。

– 开课之前,在策略性地点贴上照顾卫生和安全步骤的印刷海报,如学生走廊、食堂、课室、办公室、教职室、等待区和宿舍。校方须从卫生部官网下载卫生部所制作的印刷材料。

– 在学校主要入口张贴防范冠病步骤的告示。

2.3 学生、教师和学校成员的安全

学校行政人员有责任:

2.3.1 参照卫生部在3月13日发出的“大马教育部学校防范2019冠病标准作业程序”。

2.3.2 确保学生、教师和学校成员在良好的健康状态下返校。须在开学前提前通知他们。

2.3.3 确保每天在上课之前,在校门口为每一名学生、教师和学校成员进行发烧、咳嗽、伤风、喉咙痛和呼吸困难的筛查。体温超过37.5摄氏度或出现症状者,不允许进入学校范围。若学校入口处过于狭窄或者很靠近主要道路,那么校方可在靠近主要入口处的学校范围内进行上述的筛查工作。这是为了避免拥挤和不遵守社交距离。

2.3.4 确保为走路或骑脚车上学的学生预留足够的时间测量体温。

2.3.5 安排值班教师以便:

– 在上学和放学时,在主要入口处管控学生的移动;

– 使用温度扫描器为学生测量体温;和

– 在休息时间管控学生的移动。

2.3.6 确保学生、教师和学校成员时刻在教师的监督下遵守社交距离。

2.3.7 确保在上课前、休息时间和放学后,进行个人卫生与安全步骤的广播,同时也在教学过程中持续提醒。

2.3.8 确保学生、教师和学校成员频密使用水和肥皂洗手。若没有水和肥皂,可使用搓手液。

2.3.9 确保教师或学生管理助理使用特殊工具,协助需要使用学习辅助工具的特殊学生,用水和肥皂或搓手液洗手。

2.3.10 确保学生在乘坐学校交通工具时,保持间隔座位的距离。

2.3.11 提醒学生遵守和使用校方所准备的移动通道。

2.3.12 为有症状的学生准备口罩。当他们在等待父母/监护人接送回家时,将他们隔离在保健室里。

2.3.13 确保免疫力低的学生随时佩戴口罩。

2.3.14 确保辅导教师不时对受学校新常态影响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2.3.15 为学校的清洁承包商、食堂业者、宿舍饮食服务供应商进行汇报会和加以强调,以便他们提醒各自员工有关下列事项:

– 每天开始工作前须测量体温;

– 若出现症状,不允许进入学校范围;

– 遵守社交距离、戴口罩和其他安全程序的指示;和

– 照顾双手卫生,勤洗手。

2.3.16 若获县卫生局证实,在学生、教师和学校成员当中出现冠病确诊病例,须采取下列行动:

– 鉴定和准备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名单,以协助县卫生局;

– 给予县卫生局合作;和

– 得到县卫生局有关在特定地点进行消毒的劝告。

2.4 教与学

将会有两种教学形式,即在校教学和居家教学。获准返校的学生将进行在校教学,而其他学生则会进行居家学习。

2.4.1 校方须采取以下行动

– 举办教学协调会议;

– 根据班级数量和师生的准备排列上课时间表。没有教导考试班的教师也须参与;

– 进行年度教学计划修订,以重新规划教学;

– 给予教师重点式辅导,以确保教学有效进行。

2.4.2 学校教学

教师必须:

– 策划各种适合的教学方式,例如面对面实体教学和线上教学混合的模式;

– 策划和执行符合社交距离需求的教学活动;

– 确保所有教学不涉及课室外的活动;和

– 确保不进行所有面对面的体育和课外活动,直到当局宣布特定日期。

2.4.3 居家教学

教师必须:

– 根据创意和当地资源进行多样化的教学;

– 使用适合的教学方式,如在线学习、TV Pendidikan、广播或社交媒体,胥视学生的情况;

– 在进行线上学习时,须考虑到学生的网络和是否具备或是否有能力拥有有关器材;

– 为无法上网的学生准备课本、练习簿或教师自己准备习题;

– 根据学生易获和合适的资源,准备项目式学习;

– 使用在学校交接材料的方式。教师或家长可定下时间,将有关材料放在保安亭交接;

– 根据学生的作业成果进行课堂评估,例如练习、测验或其他可以在线上或通过交接进行的方式;

– 在开学后,为无法在线上或透过交接方式提交功课的学生进行课堂评估。

2.5父母及监护人的参与

父母或监护人可透过家教协会或“家长支援团队”(KSIB)协助校方

2.5.1 提升关于冠病传染的醒觉和理解

– 灌输孩子在上车之前、期间和之后皆需保持社交距离的醒觉;

– 劝导孩子避免和教师、朋友或周遭人士握手问候或互相触碰;

– 劝导饭前饭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父母或监护人受促亲自接送孩子;

– 建议父母或监护人在家中为孩子准备食物,以减少在食堂的活动和拥挤情况;

– 确保孩子在上学之前吃适量早餐;

– 劝导孩子不要与其他学生分享食物和饮料;和

– 通过勤洗手和洗澡以确保孩子在上学前和放学后的卫生和安全。

2.5.2 帮助学校设定社交距离措施,依据学校需求控制学生上课、休息和回家的活动

2.5.3 协助提供洗手液和体温检测器以供学校使用(若有能力和需求)

2.6.宿舍管理

管理人员有责任确保:

2.6.1 除了有家长载送的孩子外,需为学生提供教育部准备的巴士载送,以便他们返回寄宿学校(SBP)、体育学院(SSM)、艺术学院(SSEM)、技能中学(SMT)、技专学院(KV)和特殊教育学校(SPK)的宿舍

2.6.2 只有健康的学生才可以返回宿舍。如果他们感到不适,应在返回宿舍前寻求医疗服务并获得健康证明

2.6.3 如果宿舍设施充足,则鼓励参加大马教育文凭(SPM),大马高级学校文凭(STPM),大马技职证书(SVM)和大马高级宗教文凭(STAM)考试的学生留在宿舍

2.6.4 学生入住宿舍前需进行健康检查,体温超过37.5摄氏度的学生应被送往医疗室进行隔离,并提供口罩,以及送往健康诊所进行治疗或由其父母/监护人带回家

2.6.5 学生进入宿舍前,校方需以下准备:

a. 学生的床位之间需相隔1米,双层床架则只能使用底部床位

b.在学生需排队使用的地点如厕所、洗手间、浴室、盥洗室和厨房等,标记1米的社交距离标签

c.若有需要,采取轮流的用餐时间

d.在用餐的排队地点和座位标记1米的社交距离标签

e.课室的桌位预选布置需保持至少1米距离

f.宿舍需备有体温扫检测器

2.6.6 学生离开学校之前和在宿舍时,提醒保持社交距离

2.6.7 不允许在宿舍间举行会议/聚会(超过10人),舍监需监督学生在宿舍的情况

2.6.8 在宿舍时,身体出现不适的学生需被隔离,并提供口罩使用,然后送到健康诊所治疗或由父母/监护人带回家

2.6.9 学生一旦发现自己或朋友出现发烧,咳嗽,感冒或呼吸困难的症状,应立即向舍监报告

2.6.10 所有祷告会和群体活动被推迟,鼓励学生独立进行祷告

2.6.11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访客才可以与宿舍的学生见面,并且需获得管理员或舍监长的许可

2.6.12 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学生时刻遵守社交距离以及处于健康状况

2.6.13 卫生部发出进一步通知之前,禁止外出活动和夜归

2.6.14 教师轮流进行监督,以确保学生遵守社交距离

3.私立教育机构(IPS)的管理

私立教育机构(IPS)的管理覆盖6个方面,即行政管理,基础设施管理,学生,教职人员的安全,教学管理,父母、监护人角色和宿舍管理

3.1 行政管理

私立教育机构需成立管理冠病的委员会

3.1.1 冠病委员会成员可从现有的相关委员会挑选,并应能够执行其分配的职能

3.1.2 冠病委员会应由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和教师组成,父母或监护人可参与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人数依据学校的规模而定

3.1.3 委员会的职责:

a.根据复课指南中的规定,计划学校的复课运作

b.与父母/监护人和利益相关者,定期进行联络会议

c.在复课前和复课期间,监督所有建筑管理和设施的实施

d.确保不进行任何涉及学生或校方职员的聚会

e.监督学生、教师和职员的健康状态

f.一旦学生、教师和职员出现患病症状,即向县教育局汇报

g.向州教育局会县教育局提呈复课的准备报告

3.2 复课计划

委员会有责任:

3.2.1 研究和重新规划学期,并考虑以下因素:

a.受到行动管制令影响的学习时间

b.上学天数

c.公共评估和考试的准备时间

3.2.2 复课之前,提供父母/监护人最新的学期信息

3.3 学费和费用管理

委员会调整有关学费和收费事项时,

3.3.1 需与涉及董事会的学校最高管理层商讨。任何决策都必须让校方和家长或监护人之间取得双赢

3.3.2 需考虑疫情对各方包括父母或监护人造成的影响

3.3.3 与家长或监护人协商,学校可以采用的方法是参考书面条款和协议进行讨论,简报,磋商或公告

3.3.4 考虑基于以下情况来调整收费:

a.无法在行动管制令期间提供的服务(如食物,交通,需要额外付费的学习活动)

b.受疫情影响、感染疫情或其他相关情况的家长

3.3.5 了解父母和监护人的信息,以了解受因疫情或行动管制令影响的需求

3.4 国际学生的管理

委员会有责任:

3.4.1 检测新录取或在籍国际学生健康和旅行记录

3.4.2 对新录取的国际学生采取相关监控措施:

a.获取原籍国发放,证明没有感染疫情的英文证明信函

b.卫生部发出的隔离指令信函

3.4.3 无法出示卫生部所发出隔离指令信函的国际学生,需呈报予移民局

3.4.4 确保学生获得移民局的批准后,才能回到学校

3.5 人力资源管理

委员会有责任:

3.5.1 在复课之前,检查教师和职员的健康和旅行记录

3.5.2 对出现症状或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出国的教师和职员采取以下监控措施:

a.获取卫生部发出的隔离指令信函

b.向临近的县卫生局进行查证

3.5.3 无法出示证明文件的教师和职员,将被禁止上班,且需前往临近的县卫生局进行汇报,并在家进行14天的隔离

3.5.4 确保教职人员获得卫生部的批准后才能复工

3.5.5 对新录取或持有准证的国际教师采取相关监控措施:

a.获取原籍国发放,证明没有感染疫情的英文证明信函

b.卫生部发出的隔离指令信函

3.5.6 无法出示卫生部所发出隔离指令信函的国际教师,需呈报予移民局

3.5.7 确保相关教师获得移民局的批准后,才能回到学校

3.6 基础设施管理

委员会负责确保:

3.6.1 教室,教师室,办公室,食堂和其他设施例如宿舍,医疗室,厕所和以及涉及学生,老师,职员和父母/监护人使用的任何区域获得清理

3.6.2 教室的布置需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如果学生人数超过所提供的桌椅,则多余的学生必须被安排在另一班上课

3.6.3 教师和办公室的布置,需保持社交距离,并且在椅子,书桌,柜台和打卡处标志社交距离的标签

3.7 学生,教师和职员的安全

委员会需确保执行以下措施:

3.7.1 健康检查

a.所有学生、教师和职员进入校内时进行检测,包括

i.测量体温

ii.使用洗手液

iii.观察是否出现发烧,喉咙痛,咳嗽和呼吸困难的症状

b.如果有任何学生,老师或工作人员出现症状,应将他们隔离,并立即遣送回家

c.父母或监护人受促不要将有症状的孩子送往学校

d.所有学生,教师和职员需时刻佩戴口罩

e.辅导员需定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确保学生适应新常态

3.7.2 检查行程记录

a.任何学生,教师或职员有出国的情况,则必须提交健康记录,如卫生部发出的隔离指令信函

b.不符合条件的生,教师或职员需被隔离,并立即遣送回家

3.7.3 出现确诊冠病的管理

a.鉴定曾经与患者进行紧密接触的人士

b.给予卫生部官员合作

c.向卫生部官员寻求建议,确定需要进行消毒的地点

3.7.4 在学校的所有进出口,课室,教师室和医疗室提供洗手液和体温检测器

3.7.5 为出现症状的学生,老师或职员提供口罩

3.8 教学

委员会有责任确保:

3.8.1 教学计划

a.透过合适的平台如电子学习或虚拟学习进行学习活动

b.教师进行教学时,需遵守社交距离

3.8.2 教学配备和器材

a.确保所有配备和器材在教学前已被清理

b.确保所有教学配备和器材正常运行

3.8.3 教学活动

a.教学活动应遵循所批准的学习时间,禁止进行任何户外活动

b.教学活动仅限于课室

c.为遵守社交距离而无法在课室上课的学生,可透过电子教学上课;如果学生无法进行电子教学,校方需与父母进行商讨以指定合适的教学方案

3.8.4 教育部发布进一步指示之前,不允许进行课外活动

3.9 父母/监护人的角色

父母/监护人需协助校方:

3.9.1 为孩子提供口罩

3.9.2 提醒孩子在校内保持社交距离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3.9.3 监测孩子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症状立即通知校方并接受健康咨询

3.9.4 如果孩子出现症状,避免送往学校

3.9.5 遵守卫生部、教育部和校方发布的规定

3.10 宿舍管理层

委员会有责任

3.10.1 维持1米的社交距离:

a.宿舍的床位和家具布置;

b.食堂的座椅布置

3.10.2 禁止有症状的学生返回宿舍

3.10.3 在宿舍入口处对学生,教师和职员进行检查,包括:

a.体温检查

b.使用洗手液

c.观察是否出现发烧,喉咙痛,咳嗽和呼吸困难的症状

3.10.4 确保食堂保持清洁,餐厅业者遵守卫生部制定的食物准备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