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国家安全理事会(MKN)推出更新版的零售业标准作业程序(SOP),要求所有零售业者不只是每日要帮员工量体温,还要记录员工是否有出现冠病症状,如发烧、咳嗽、喉咙痛、伤风或呼吸困难。
客户只需量体温
至于客户,只需要记录体温即可。
更新版的SOP在员工健康检查的解释中写道:“向员工提问,并进行冠病症状的检查,如发烧、咳嗽、喉咙痛、伤风或呼吸困难。”
“如果体温超过37.5摄氏度或有症状,员工不被允许进入店内,必须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根据SOP,必须遵守以上规定的零售业包括:
1. 购物商场
2. 超市/霸级市场
3. 百货公司
4. 药房
5. 服装及服饰精品店
6. 便利商店/迷你市场
7. 洗衣店(包括自助式洗衣店)
8. 餐厅
9. 汽车维修及零件店
10. 家具店
11. 金饰店
12. 电器及电子商品店
13. 书店及文具店
14. 五金店
15. 宠物食品店
16. 眼镜店及光学器件店
17. 油站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