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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普法 防止骚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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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生效的《保护免受骚扰法》(POHA)旨在保护人们免受网上或现实生活中的骚扰或跟踪的攻击。最近,为了加强保护并增强POHA针对骚扰行为的刑事和民事措施的有效性,引入了一系列修正案以保护虚假的受害者。这包括一种称为doxxing的新刑事犯罪。

本文将合并最新版本的POHA中的法律,普法其中的主要内容。

POHA涵盖的罪行

引起骚扰,惊恐和困扰的行为

POHA将骚扰,惊吓或折磨受害者的行为定为犯罪。

根据POHA的第3节,以意图引起,确实引起他人骚扰,惊吓或困扰的方式威胁,虐待或侮辱(无论是通过行为,言语还是其他形式的通信)的人,将构成犯罪。例如,同事X大声地并且图形化地向X同事表达了X希望与同事Y发生性关系的侮辱。X这样做是在知道Y可以听到并且打算引起Y痛苦的同时。如果Y实际上确实感到困扰,那么X就是犯罪。对故意造成骚扰,惊吓或困扰的罪行的最高刑罚为罚款5,000美元和/或监禁6个月。对于屡犯者,这些最高刑罚加倍。

请注意,根据《公共卫生法》第4条,可能导致受害者感到受到骚扰,惊恐或困扰的威胁,虐待或侮辱行为足以构成犯罪。因此,即使一个人不打算引起骚扰,惊恐或困扰,该人仍可能因其行为受到惩罚。例如,如果X在可导致Y困扰的广泛访问的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有关Y的评论,那么即使X不想让Y感到困扰也将被判有罪。此类罪行将被处以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重犯者可能会面临最高10,000美元的罚款和/或最长6个月的监禁。

引起恐惧或煽动暴力

故意使某人相信或以该人可能相信的方式行事,将对他使用非法暴力是一种犯罪。该罪行不同于上述罪行,因为存在人身暴力的威胁,而骚扰,惊恐或困扰是非人身伤害的形式。例如,X在可公开访问的网站上发布威胁性和辱骂性言论。随后,X在同一网站上写了一篇包含Y的身份信息的帖子,并威胁要殴打Y。X犯有以人身暴力威胁的罪名。引起恐惧或挑衅暴力行为的最高刑罚为罚款$ 5,000和/或监禁12个月。对于屡犯者,这些最高刑罚加倍。

非法跟踪

根据POHA,非法跟踪是违法行为。行为准则在以下情况下将被视为非法跟踪:

-涉及缠扰行为或不作为;

-引起骚扰,惊恐或困扰;

-意图或已知可能引起骚扰,惊恐或困扰。

非法跟踪行为的例子包括:

跟随某人

在某人的家庭或公司附近闲逛

尽管被要求停止送礼物或送礼物给别人

监视某人

反复向其他同学散发同学的照片

因非法跟踪行为而被定罪的人将面临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和/或最高12个月的监禁。对于屡犯者,这些最高刑罚加倍。

网络人肉行为和网络暴力

根据POHA,一项新的违法行为是DOXXING,于2020年1月1日生效。DOXXING是指发布某人的个人信息,以骚扰,威胁或促进针对他们的暴力行为。这项新罪行旨在增强对不良在线行为的保护。例如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一个人的个人信息,并要求其他人“教他一堂课”。对于发布意图骚扰的个人信息,最高可处罚款$ 5,000和/或监禁6个月。对于发布引起或助长暴力的个人信息,最高可处罚款$ 5,000和/或监禁12个月。对于屡犯者,这些最高刑罚加倍。

处罚和责任

个人和公司都可以是对与骚扰有关的犯罪追责的对象

根据2019年修正案,个人和公司都可以对与骚扰有关的罪行负责。这是一个重要的澄清,因为以前使用了“人”一词,因此对于POHA是否涵盖公司和组织产生了不确定性。

起诉海外罪犯

如果在犯罪时可以起诉海外POHA犯罪者:受害者在新加坡和罪犯知道或有理由相信受害人在新加坡。例如,如果某海外罪犯知道受害者在新加坡学习,并向其同学散发受害者(在新加坡)的照片,则他/她可能会因在新加坡非法跟踪而被起诉并被定罪。

加强对某些受害者的犯罪处罚

针对两类特定受害者的罪行的处罚更加严厉。针对弱势群体(即,不论年龄大小)有智力和身体残疾的人的最高刑罚加倍。例如,对令人脆弱的人造成恐惧或挑衅的犯罪行为的个人或实体,可被处以最高10,000美元的罚款和/或最高24个月的监禁。如果受害人与罪犯有亲密关系,则还应加重处罚。如果罪犯知道或应有理由知道受害人与他/她有亲密关系,则最高刑罚加倍。受害人和犯罪者不必结婚就可以被视为有亲密关系。相反,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情况确定双方是否有亲密关系。法院将考虑的因素包括:双方是否都住在同一家庭和他们是否分担日常生活的任务和职责。

POHA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

骚扰受害者的补救措施

除刑事处罚外,受害者还可在民事诉讼中以骚扰者的名义起诉要求赔偿。受害人还可以申请保护令(PO)或增强保护令(EPO),以防止骚扰者继续其不良行为或交流。最新出台的POHA修正案将在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PO制度。这些变化包括如何将PO和EPO扩展到不仅涵盖受害者,还涵盖与受害者相关的人员。鉴于受害人的家庭成员也可能受到骚扰的风险,因此也需要保护,因此引入了这一保护措施。此外,在合理怀疑骚扰者未遵守PO或EPO的情况下,警察可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进行逮捕。修正案将允许警察在需要逮捕令的情况下(例如在持续进行骚扰的情况下)逮捕未经骚扰的骚扰者。

对造谣行为受害者的补救措施

最新的修正案还为虚假信息的受害者提供更好的追索权。根据这些修正案,成为造假的受害者的实体也将能够获得针对这种造假的救济,而不仅仅是个人。当前的POHA授予法院下达命令(称为“停止发布命令”)的权力,禁止进一步发布虚假陈述。新的修正案将扩大命令的范围,从而使法院有权对据称散布虚假信息的个人或实体作出一系列命令:

-停止发布令。这要求罪犯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停止发布虚假陈述。

-一般和针对性的更正令。这要求罪犯在指定的时间内以指定的形式发布更正通知。

-禁用令。此命令要求互联网中介禁止用户访问所谓的内容。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加快作出这样的命令,可以在仍在申请该禁止令的同时作出临时禁止令(出于相同目的)。

骚扰保护法庭(PHC)

最新成立的骚扰保护法庭(PHC),以为骚扰受害者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在现有系统中,受害人可能不得不提出多项申请或重复提供证据的过程,以求助于骚扰。例如,一位已经提出地方法院控诉但又要求PO的受害人将不得不分别向民事法院提出申请。这意味着他/她将不得不再次为PO申请复制证据。在PHC中,该专业法院将审理POHA下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在PHC寻求根据POHA提出的损害赔偿和法院命令的索赔时,受害者可能希望简化归档程序并加快案件时间表。例如,对于高达20,000美元的损害赔偿索赔和PO的申请,受害人无需在线提交原始传票,就可以在线提交更直接的索赔表。一旦开始运作,初级卫生保健中心将致力于分别在4周和48-72小时内受理PO和EPO的申请,对于涉及暴力因素的紧急案件,则希望在24小时内受理。

总而言之,希望POHA能够使骚扰和虚假的受害者处于更好的位置,以获得适当的补救措施。如果您是骚扰的受害者,可以理解您可能会面临巨大压力甚至恐惧。请考虑聘请律师的保护,该律师将能够协助您寻求适当的补救措施,以减轻您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