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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私运150多公斤肉类产品进新加坡,中国游客被海关识破将面控

一名中国游客企图私运

150多公斤的肉类产品

被新加坡移民局逮个正著

并会被控上法庭

这名中国男子1月27日入境新加坡。移民局(ICA)官员检查行李时发现这些产品,此案随后转交给新加坡食品管理局(SFA)进行处理和调查。行李箱内发现大约153公斤的肉类产品,包括猪肉香肠和冷冻鸡。

在新加坡,食品进口必须符合SFA的要求。食品只能由持牌进口商进口,每批货物都必须申报并随附有效的进口许可证。非法进口的食品来源不明,可能构成食品安全风险。此外,肉类和肉类产品只能从符合新加坡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认可国家/地区中,从经过认可的来源进口。

不可携带:

• 新鲜鸡蛋

• 牛肉及含牛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例如:牛肉干、牛肉丸)

• 羊肉及含羊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例如:羊肉串)

• 猪肉及含猪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例如:肉干、午餐肉罐头、腊肠)

• 禽肉及含禽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例如:鸡、鸭、鹅、火鸡、鹌鹑)

• 新鲜及冷冻生蚝

可携带(自用不可售卖):

• 新鲜蔬菜水果 – 少、合理、可手提分量

• 冷冻煮蟹肉和虾肉 – 每人最多2公斤

• 其他海鲜 – 每人最多5公斤(例如:鱼、鱿鱼、生虾、鲍鱼、海参)

注意:

• 携带入境的所有海鲜食品,每人最多5公斤。

• 每人可以携带最多5公斤或5升、总值不超过100新元的加工食品进入新加坡。

– 但这些加工食品不包括:

肉类(如:快餐、肉干、午餐肉罐头);

海鲜类(如:金枪鱼罐头、腌熏三文鱼、干贝);

新鲜蔬果;

蛋类(如:新鲜鸡蛋、咸蛋、皮蛋)

非法进口肉类产品的违法者可罚款$5万新币或监禁长达两年,再犯者罚款不超过$10万新币或监禁长达三年。

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8视界,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