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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医护接种 4种患者不可施打

(新加坡10日讯)近三个月曾动过移植手术、活性癌症、正接受癌症治疗者以及其他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都不可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百汇班台医疗集团昨日率先在伊丽莎白医院和伊丽莎白诺维娜医院为50名医护人员接种冠病疫苗,下来其旗下四家医院的职员也会陆续接种疫苗,平均每个医院的疫苗接种中心每天都可为约150名职员施打。

  

接种者须根据预约进行登记,并会拿到一张卫生部冠病疫苗表格以及疫苗资讯单。据悉,所有表格和资讯都由卫生部统一提供。

  

医护人员会确保接种者了解疫苗内容并协助他们填写表格,接种者便可排队等候施打,注射过程严谨,护士会再同接种者确认个人信息和疫苗接种后施打。接种者可选择施打左臂或右臂,之后到休息区观察30分钟才可离开。

  

值得注意的是,接种者施打前须签署的卫生部冠病疫苗表格(一)共有六大部分,其中个人信息、医疗信息、接种者声明和同意是由接种者自行填写完成,其余对接种者的临床安全评估、疫苗记录以及观察和离开则是由医生或护士完成。

  

其中以对接种者的临床安全评估最为详尽,不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人士包括孕妇、16岁及以下者,以及有严重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这包括近三个月曾进行移植手术者、有活性癌症且病情没有缓解的患者、正在接受免疫疗法、化疗和放射治疗的癌症患者,以及CD4细胞少于200个的艾滋病患者。

  

CD4细胞是免疫系统的重要元素,功能在于强化身体对各种感染的免疫反应。

 

根据接种者所拿到的卫生部疫苗资讯单,其中特别注明女性——怀孕、备孕或哺乳期的女性——接种前应先咨询医生或护士。

  

当局建议,哺乳期女性接种疫苗或需停止哺乳5至7天,如果有怀孕计划的女性,应该在完成两剂冠病疫苗接种的一个月后才考虑。

  

另外,正在服用稀释血液药物的患者,接种疫苗后,应立即长按注射口长达五分钟。

医生或护士会根据以下三种情况评估,并与接种者讨论其中风险、好处以及不良反应,才决定是否让患者接种疫苗。

(一)不符合接种疫苗资格者:

孕妇

16岁及以下

严重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三个月曾进行移植手术者、有活性癌症且病情没有缓解的患者、正在接受免疫疗法、化疗和放射治疗的癌症患者、艾滋病患者(CD4细胞少于200个)。

(二)忌讳接种疫苗者:

接种第一剂新冠病毒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

有严重过敏反应或多种过敏反应病史

(三)建议延期或改日接种疫苗者:

近24小时出现发烧(37.5度及以上),应在退烧后重新预约。

过去14天曾接种疫苗,应在14天后重新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