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称前妻出轨而崩溃陷毒海的律师,开车入境兀兰关卡时被发现车上藏毒。经心理医生判定,他是因患有重郁症才导致吸毒,法官昨早判他坐牢21个月,比控方要求的36个月少了整整15个月。
《联合晚报》之前曾报道,42岁的陈德宇(译音)于2018年3月17日晚上10时45分左右,开车从马来西亚通过兀兰关卡回返新加坡时,被我国关卡人员拦下做例行检查,结果在驾驶座后面发现一包包的吸毒用具,并找到100粒埃利敏5号药丸和两包冰毒。
被告曾是艾伦格禧律师事务所(Allen & Gledhill)以及瑞德律师事务所(Dentons Rodyk & Davidson LLP)的合伙律师,于2018年成立Mark Tan律师事务所。
男子最终被判监禁21个月。
他的代表律师曾求情时说,被告在2012年发现前妻出轨,又无法挽回婚姻,生活一时陷入泥沼,工作表现也每况愈下,逐渐患上重郁症。他虽然曾尝试借酒消愁,但结果“愁更愁”,才会转向毒品找回“活着”的感觉。
主控官曾表示,被告的个人遭遇不可构成减低刑罚的因素,因此要求法官判他坐牢36个月。
法官昨早在下判前表示,两名为被告进行评估的心理医生,都指向被告是因患有重郁症才会用毒品来疏导情绪,而当时他并没有求医,并不知道自己患有重郁症,才会吸毒。
心理医生也指出,如今已开始接受治疗的他,相信不会再吸食毒品,生活也已逐渐有了改变,加上现任妻子和亲友的支持,重犯几率低。
法官最终判他坐牢21个月,比控方要求的36个月少。被告申请展期服刑获得批准,展延至10月19日开始服刑。
法官:被告没从中谋利 非预谋干案
案发前已在马来西亚,法官指被告并非预谋干案。
根据案情,他在调查中承认,2010年认识了一位名叫伊曼的朋友,自2012年开始两人偶尔会一起吸毒。
他称,伊曼在前年3月17日托他从马国购买一盒埃利敏5号,而他知道伊曼只是为了个人使用才想买药丸,因此答应以750元的费用帮忙。
对此,法官庭上说,虽然被告帮朋友把毒品从马国带入境是加重刑罚的因素,但朋友联系被告请他带毒品回国时,他人已经在马来西亚。
此外,朋友已是吸毒者,被告也没有从中谋利,因此并非预谋干案。
针对这项控状,法官也指主控官已把被告的罪状从贩毒改为拥有毒品,不该再以此作为理由来提高他的判刑。
图、文/《联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