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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

新加坡有关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的法规是《食品条例》,该条例自199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历经22次修订,最新一次修订案为2020年4月3日起实施的G.N. No. S 237/2020 — Food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20。该条例目前由新加坡农业食品和兽医管理局(AVA)管理。农粮兽医局是新加坡国家发展部下属部门,负责保障初级食品和加工食品从生产到邻近销售过程的安全。新加坡本地生产及进口的所有食品都应该符合农粮兽医局指定的相关法规要求。

《食品条例》中Part I部分给出了“容器”和“包装”的定义:

“容器”包括以单件形式出售的任何形式的食品包装,无论是以全部或部分包裹食物的方式,还是将食品附着在其他物品上的方式,特别是包括包装纸或约束带;

“包装”包括装箱、封闭、盛装或包装食物的各种方式。

《食品条例》中Part III部分第37条,规定了食品容器和包装的相关要求,其中包括对聚氯乙烯包装/容器和陶瓷容器的具体要求。

补充材料

新加坡的主要食品安全法规是《食品销售法》及其附属法规,其他食品安全相关的法规还有《动物及鸟类法令》、《植物控制法令》、《饲料法令》、《渔业法令》和《肉及鱼法令》等。

《食品销售法》及相关标准是保障食品的卫生洁净,防止有害健康物质的使用、销售和散播,提供食品注册的法律依据。它的附属法规包括:

《食品条例》

《食品销售法(违法条例)》

《食品销售法(费用)》

《食品销售法(非零售食品业)》

《食品销售法(禁止口香糖)》

《食品销售令2018(非零售食品业的豁免)》

《食品销售令2018(向部长申诉-规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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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常州DPTC-FCM)

文章撰写:邢飞

责任编辑:姜欢

制版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