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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岁女毒贩收留3少年教吸毒

(新加坡1日讯)年轻女毒贩收留3名“无家可归”的孩子,却在家中教他们吸毒,昨天被判入狱7年9个月,兼罚款1万零300元(3万9000令吉)。

这是新加坡自去年修订滥用毒品法令后,首起在“让未成年人士接触毒品”条文下在法院裁决的案件。

被告诺法迪拉(29岁)面对14项罪名,除了毒品相关罪名以外,她也面对贩售及收藏漏税香烟等罪名。

庭上揭露,被告在武吉巴督一带的组屋租了房间贩售私烟,许多上门的顾客都是青少年。

新国关税局人员接获通报后,在去年9月17日展开行动,埋伏在被告租住的组屋单位外面。他们见到她卖两包私烟给两名14岁少男后,突击有关单位并起获另外93包私烟。

被告遭逮捕后保释在外,却向“供应商”拿了更多的货。她为了赚更多钱,在“供应商”的说服下决定除了卖私烟外,也开始贩卖冰毒。

新国中央肃毒局人员在去年9月25日突击被告的单位,除了搜出毒品以外,也起获55箱及16包的漏税香烟。

肃毒局人员将被告和另外7人逮捕,包括一名14岁的少男,以及一对14岁及13岁的姐妹。经过验尿后,肃毒局人员发现这3名少年都有吸毒。

调查显示,3名少年向被告购买私烟认识了她,过后就经常留在她的房间内打发时间。

在9月24日午夜12时左右,被告在房间里吸冰毒,还问当时在场的3名少年要不要吸。3人说他们也想吸毒,被告把她的吸毒工具借给他们,帮他们装上冰毒,让他们轮流吸几口。

主控官指出,新加坡修订滥用毒品法令,其中主要的目的在于保护青少年,而被告不但教3名年幼的少年一起吸毒,还亲自帮他们准备好工具,行为令人发指。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和3名少年没有“特别关系”,不是3人的父母或长辈,而她只是“敞开大门”,让一群“无家可归”的少年待在她房间内。

律师指出,3名少年自己想要吸毒,被告没有强迫或威胁3人,因此行为也不像主控官说得那么严重。

法官驳斥律师的说法,指3人把被告当成避风港,不能说是“没有关系”,她身为大人就应该拒绝让他们吸毒。

法官说,吸毒不但危害个人的健康,还能破坏家庭,甚至夺走性命,而3名受害者因被告的关系,年纪轻轻就染上了毒品,因此判被告入狱7年9个月,兼罚款1万零300元(3万9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