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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人胸部 鱼圆面嫂坐牢

(新加坡22日讯)无罪变有罪!鱼圆面嫂被指往虾面嫂身上泼热水,经控方上诉后,昨被判罪名成立坐牢10个月,虾面嫂在报告揭露,左胸变形毁容,部分乳晕消失,导致没自信心,已做好永远单身的心理准备。

这起案件发生于2017年8月13日,地点是黄埔熟食中心的沈记传统美食摊位。

据《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金英(Kim Eng Suthivanich,53岁)是一名鱼圆面摊的助手,她被指向虾面摊摊主廖雪凤(46岁)泼水,导致对方的胸部、腰部和肩部等烫伤,因此被控蓄意伤人。

根据判词,当天受害者以为被告跟别人窃窃私语,还对她比手画脚,过去拿材料时就质问对方,为什么要对自己指指点点。两人因此争吵起来,被告不让受害者到摊位的冰箱拿东西,口角演变成了肢体冲突。这时,受害者用手中的红碗打向了被告,被告则拿起勺子盛水,三度泼向受害者。

整个过程持续几分钟,并被现场的闭路电视拍下。

鱼圆面嫂被指往虾面嫂身上泼热水,经控方上诉昨被判罪名成立坐牢10个月。(档案示意图)

案经审讯后,法官认为被告被激怒正当自卫,并无意伤害受害者,判她无罪释放。控方对此今年3月提出上诉,结果上诉得直,案件昨天下判翻转之前的无罪判决。

据创伤报告显示,受害者称左胸被烫伤,部分乳晕消失,被烫伤的部位变色,胸部甚至变形。这让她失去自信心,也影响了她找对象的能力,担心对方嫌弃她胸部毁容,身体不完整。

受害者曾想过接受整容,但医生表示即使接受手术未必有效,受害者最后放弃手术,做好永远单身的心理准备。

法官昨天判被告坐牢10个月,赔偿受害者约226元(约688令吉),并批准被告10月1日服刑。(人名译音)

法官之前在发表裁决时说,他同意控方所说,认为被告不可能不知道泼在受害者身上的水是热的,最后判被告罪名成立。

控方上诉时说,被告在摊位里工作多年,理应知道锅里的水热得能烫熟面条,却偏偏要将水泼在受害者身上,明显是要导致对方受伤,求法官判她罪成。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说,是受害者闯入摊位里质问被告, 被告泼水只是要赶走对方,无意要伤害对方,加上被告从离炉灶最远的锅子取水泼受害者,水温不高,当她知道受害者被烫伤后也感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