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的马来西亚籍公民将无法通过新马周期性通勤安排申请回返我国工作,但他们随时可以入境我国,只是必须履行14天居家通知。
根据我国的SafeTravel Portal网站的更新资料,这群人并不符合周期性通勤安排(Periodic Commuting Arrangement,简称PCA)的申请资格。
只有持有长期工作或商务证件的马国公民或马国永久居民,可以通过雇主申请在周期性通勤安排下入境新加坡。符合申请资格的长期证件包括人力部发出的就业准证、创业准证(EntrePass)、个人就业准证(Personalised Employment Pass)、特别准证和工作准证。
资料显示,拥有有效再入境许可证(Re-Entry Permit)的本地永久居民无需当局批准入境就能回返新加坡,不过必须遵守现有的居家通知规定,也就是到政府指定的设施履行14天居家通知。
但有别于工作证件或长期证件持有者,本地永久居民只需要支付大约200元的检测费用,无须自付2000元的住宿费用,只有那些在3月27日之后罔顾我国旅游警告出境者,才需要自行承担费用。公众可向移民与关卡局了解更多详情。
若是通过周期性通勤安排回返我国工作的长期证件持有者,则只需要履行最少七天的居家通知,雇主或员工本身则必须自行安排住宿,政府不会安排住宿。
同样的,目前人在马国的本地公民也不需要当局批准就能入境回国,但必须遵守现有的居家通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