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女郎夜店醉倒被5名男子“捡尸”带到度假村,惨遭一人强奸,另一人则性侵她,性侵她的男子,被判坐牢10年3个月打5鞭。
被告是28岁的郑文发,他面对三项控状,分别为性侵、非礼和骚乱罪 。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其余的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其他涉案人包括叶俊杰(40岁)、杨俊宏(31岁)、严顺财(35岁)和杨伟杰(40岁)。
事发地点在白沙乐怡度假村。(档案照)
案发时,叶俊杰和杨俊宏是明苑大厦一家酒廊的经理 ,严顺财是酒廊的收银员,被告和杨伟杰则是严顺财的友人。
案情显示,郑文发去年9月16日在白沙乐怡度假村订了两晚住宿,约了友人过夜。
隔天午夜,被告和杨伟杰在酒廊里喝酒,等严顺财和杨俊宏下班后,回度假村“续摊”。
早上7时夜店关门,四人一同回度假村 ,路上见到叶俊杰抱着醉得醉酒不省人事的女郎,便带女子一起回度假村。
眼看女郎已醉倒,郑文发在车上扯下女郎上衣,非礼她的胸部,而叶俊杰也参与。
抵达度假村之前,杨俊宏还问叶俊杰说:“免费性交,为何不要?”
众人到了度假村后,叶俊杰脱光女郎的衣服,涉嫌强奸她。
这时,被告拉下裤子,拿着女郎的手为他手淫,之后性侵她,女郎从头到尾都醉得不省人事且毫无反应。
隔天早上,叶俊杰在度假村帮女郎穿上衣服,送女郎回家,但女郎到家后仍不省人事,他于是带她到芽笼附近的酒店。
叶俊杰睡了一会儿醒来,发现女郎还熟睡,趁机袭胸非礼她。
女郎醒来后,惊悉睡在陌生男子身旁,非常震惊。
她发现自己的内裤穿反,而且也有被扯破的痕迹。
叶俊杰之后告诉女郎酒店费用是70元(210令吉),女郎付费后离开,到家后她感觉非常恶心,把内裤扔掉。
当晚女郎约友人到酒廊,询问当晚发生什么事,她看见叶俊杰,要求和对方谈话。
在女郎追问下,叶俊杰承认在度假村与女郎发生关系,但坚称自己带她到芽笼酒店时,什么也没做。
女郎获悉真相后,非常沮丧,回家后向母亲倾诉,母亲劝她报警。(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