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触16项税务法令 2生意合伙人认罪

(新加坡4日讯)新加坡生产玻璃纤维混凝土及仓库出租公司5年间申报的净收入整整少了240万元(约720万令吉),公司的两名生意合伙人被控抵触新国5项所得税法令和11项抵触消费税法令,被告昨天认罪。

两名被告是77岁的许志成和62岁的杨素琴,许志成坐着轮椅上庭,承认上述16项罪状,被判罚款2万6000元(7万8000令吉),还须缴付104万4775元(313万4325令吉)的税金。杨素琴承认两项抵触所得税法令和4项抵触消费税法令的罪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案件展期至9月7日下判。

案情显示,被告两人是生意合伙人,经营生产和售卖玻璃纤维混凝土,以及仓库出租的公司。 

税务局昨天发文告指出,因少报公司净收入数额,许志成在2012年到2016年少缴43万9768元(131万9358令吉)的所得税,而杨素琴则少缴2万8157元(8万4471令吉)。两人也在2011年至2016年,为公司必须上缴的消费税数额少报了8万2620元(24万7860令吉)。

案情揭露,2017年2月15日,被告公司的一个仓库租户疑涉嫌逃税被税务局人员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从收据中发现被告公司没有向该租户收消费税,也发现公司收下的租金都没向当局申报。

得知租户被稽查,许志成于是让杨素琴通知税务局,公司曾在申报中省略掉租金收入及销项税。税务局于同年3月16日到被告公司进行调查。

调查发现,公司申报的资料中,并没有111万元(333万令吉)的仓库租金收入,2012年出口到斯里兰卡的销售额也少报75万6410元(226万9230令吉),而它在2012年到2016年的营运开销却多报了57万1366元(171万4098令吉)。

上述3个数据构成了公司申报数额中的落差,最终当局决定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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