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焚尸案 涉案三人再过堂

4岁女童焚尸案 涉案三人再过堂

(新加坡30日讯)涉及4岁女童焚尸惨案今日再度过堂,女童母亲和同居男友今早一起通过视频面控,哭红双眼的女童母亲转头要与男友对话,被警员制止,最终大哭被带走。

年仅4岁的江雨惠今年2月疑在基里玛路的公寓住家,疑遭亲生母亲符丽萍(25岁)及其男友王世祥(33岁)谋杀。

两人在3个月后被指联同蔡若诗(30岁),将女童的尸体运到乌美1道巴耶乌美工业园三楼的一个修车厂,放进铁桶内焚烧,试图毁尸灭迹。

江雨惠遇害5个月后,家人本月20日报案指女童失踪,警方介入调查后才揭发这起骇人谋杀案。符丽萍、王世祥和蔡若诗过后都被控上法庭。

符丽萍和王世祥各面对一项共谋谋杀罪和一项共谋弃尸罪,蔡若思则面对一项共谋弃尸罪。案件今早再度过堂,他们各有代表律师。

女童的亲戚和外婆各别找了两组律师为符丽萍辩护,律师将联系调查官看是否能特别安排与符丽萍见面,让她决定由哪位律师代表她。

符丽萍及王世祥今早通过视频一起面控,穿着红色囚衣的两人面色憔悴,符丽萍更是哭红双眼。

两人不时望向对方,他们的案件结束时,符丽萍试图与王世祥交谈,不过被一名警员制止。符丽萍随后突然大哭,接着被警员带走。

蔡若诗则独自通过视频面控,她看起来疲惫又紧张。

除了被控谋杀和弃尸罪,王世祥早前还面对另外7项控状,包括一项蓄意伤人罪和6项毒品相关罪行。

法官批准继续还押3人,以及将他们带出去协助调查的申请。案展下周四(8月6日)过堂。

谋杀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死刑。弃尸罪名的最高刑罚则可达7年监禁。(部分人名译音)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