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出门找朋友还在朋友家过夜,违反阻断措施被判坐牢

少妇和丈夫出了一些问题,不想留在家中,她在阻断措施期间不仅四次无故出门找朋友喝酒聊天,还到朋友家过夜,接获销案罚单也不缴付罚款。

少妇出门找朋友还在朋友家过夜,违反阻断措施被判坐牢

36岁被告Rajalakshmi d/o Sukomaran承认三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2020控状,另三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法官今天(1日)判她坐牢六周。

被告和丈夫与儿子住在宏茂桥组屋,今年4月19日到20日间,她离开住家,在一名女性朋友家过夜,觉得丈夫在她不在家时,会照顾儿子。

被告于4月20日在南洛街附近的店屋走动,因为没戴口罩,被三名警员发现,警员发现她把口罩放在口袋,不拿出来用。被告当时告诉警员,她在女性朋友家过夜。

警方过后查出被告于4月14日到19日之间,前后四次违反阻断措施,接获300元或1000元的销案罚单,但都没有缴付罚款。

案情显示,被告在这段期间无故出门,与多名朋友见面,喝酒聊天。她也到商店买啤酒或矿泉水,出门时都没戴口罩。

被告哭着求情说,年幼儿子离不开她,她也离不开儿子,她不能坐牢。她知道错了,求法官罚款。

但控方指,被告称儿子离不开她,但她却把儿子留在家里,到朋友家过夜。

控方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控方说,被告一再违反条例,出门和朋友见面,她根本没必要出门,而且出门不戴口罩,显然被告目无法纪,罪责严重。

来源:8视野。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