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出售项目 视个别情况延长截止日期

冠病疫情影响一些集体出售项目的招标过程,结果无法在期限内完成交易。政府第二次修订冠状病毒疾病(临时援助措施)法令,暂时赋予律政部长权力,视个别情况延长项目截止日期。

根据新条文,只要集体出售项目满足延长期限的条件,即使已过了截止日期,部长也能行使权力给予延长。

冠病(临时援助措施)(第二次修正)法案昨天(9月4日)在国会三读通过。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在提出法案二读时说,这项措施旨在回应一些集体出售委员会,希望能延长分层地契法令规定期限的反馈。

设定截止日期通常是为确保集体出售委员会及时完成交易,从而将业主在项目发展期间面对的不确定性降至最低。

唐振辉说,一些集体出售委员会反映,确实受到疫情的影响,无法及时完成交易。例如,由于旅游限制和病毒阻断措施,他们一直找不到买家。

他说,所有延长期限的申请都将经过仔细评估,只有真正受到疫情影响的集体出售委员会申请才会获得批准。附属法例将列明有关申请程序。

律政部前天配合法案一读发文告指出,本轮修订是为确保政府实施的法律干预,符合并顺应疫情带来的持续影响。律政部的目标是让有关修订条文和必要的附属法例修订,最迟9月底生效。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