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隆贸易的司法管理人普华永道上周五提呈的法庭文件显示,它除了向兴隆贸易创办人林恩强和两名孩子索偿相当于兴隆欠下的全部债务,也试图收回林家前几年从兴隆的伪造文件中所获得的9000万美元股息收益。
周文龙 报道
chewbl@sph.com.sg
本地“燃油大王”林恩强和他的两个孩子,被指进行欺诈性交易,遭索赔35亿美元(47.6亿新元)。
根据兴隆贸易(Hin Leong Trading)的司法管理人普华永道(PwC)上周五提呈的法庭文件显示,它除了向兴隆贸易创办人林恩强和两名孩子索偿相当于兴隆欠下的全部债务,也试图收回林家前几年从兴隆的伪造文件中所获得的9000万美元股息收益。
普华永道在索赔书中表示,林恩强和他的孩子蓄意隐瞒兴隆的损失,并在“呈现财务中产生巨大误导性”,以骗取银行借贷。
它还说:“他们通过欺诈性交易,包括伪造收益以掩盖贸易和其他活动中累积的损失、伪造文件,以及通过不正常方式输入会计资料以操纵公司账户,夸大公司库存情况,以及通过不当手段取得融资等。”
普华永道也认为,作为兴隆的执行董事,林恩强两名孩子违反了他们的委托义务。
它说:“鉴于人为捏造收益和伪造文件的规模和程度,两人理应知道这些造假掉期交易是为了掩盖兴隆的损失而创建的。”
林恩强被誉为本地的燃油大王,他于1963年创立兴隆贸易,公司拥有130艘大小不一的油轮,业务涉及石油贸易,码头和仓储、燃油供应和润滑油制造等,是全球燃油最大交易商之一。但因冠病疫情引起的油价暴跌和燃料需求骤降,兴隆财务状况急速恶化,累计拖欠23家银行约38.5亿美元,并于今年4月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上月中,林恩强因涉伪造文件意图欺骗,被控上法院。
根据警方文告,兴隆贸易创办人林恩强涉嫌教唆员工伪造文件,证明公司向中国航油(新加坡)提供气油,以便获得一家金融机构发出5600万元的贸易融资。
一旦罪成,每项教唆伪造文件欺骗罪名可被判最长10年监禁及罚款。案展9月25日过堂,林恩强目前以300万元保释在外。
目前,警方还在调查林恩强可能涉及的其他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