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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控“大灰狼” :要正义也要保护受伤心灵

说法识法

魏瑜嶙 elynh@sph.com.sg 

  到夜店狂欢的女子醉得不省人事结果遭人强奸、狼父性侵女儿、未满16岁少女被男友搞大肚子、女教师与男学生发生关系……这类性罪案不时占据新闻版面,引发热议。

  从罪行相对较轻的非礼、偷拍,到最严重的强奸,当一个人以不正当的方式发泄性欲时,对受害者造成的不仅是肉体上的伤害,还有无法抹灭的心灵创伤。

  为了严惩性罪犯,国会去年修改刑事法典,加强了性犯罪的管制,让受害人无论男女都能获得更好的保护。总检察署刑事罪案司副高级政府律师万嘉顺和政府律师刘抒慧在这一期的《说法识法》,讲解性罪案的一些关键治罪因素,以及他们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面对的挑战。

■“大灰狼”未必是男性

谈到性罪案,人们脑海中率先浮现的画面,通常是男性加害女性,但事实上,干案者和受害人的性别是有可能对调的。

总检察署刑事罪案司副高级政府律师万嘉顺指出,几年前就曾发生过女教师因与男学生发生性关系而被控并定罪的案件。由此可见,无论是男性侵犯女性、女性侵犯男性,又或是男性和男性、女性和女性的情况,本地法令都足以将干案者绳之以法。

以刑事法典第376节条文为例,除了指出男性的罪行外,也明文规定“任何人”只要以身体的任何部位,或是任何物品侵犯受害人的私处或肛门,也同样属于犯法。

在一起判例中,以男人自居的女子朱妮卡在2012年至2013年间使用假阳具和手指性侵当时年仅13岁的女生。她面对20项性侵未成年少女,以及一项猥亵行为的罪状。

高庭原本裁定性侵控状只适用于男罪犯,因此判朱妮卡性侵罪名不成立,唯判她对女生做出猥亵行为监禁八个月。然而,最高法院上诉庭过后推翻原判,于2016年裁定性侵条文也能用于女罪犯,改判朱妮卡监禁10年。

事实上,修改后的刑事法典自今年1月生效后,强奸罪的定义涵盖范围更广。万嘉顺说,过去男性以阳具侵入女性的私处才能构成强奸,如今强迫受害人口交或是肛交也都算是强奸。

■罪责轻重 受害者年龄是关键

与其他罪行较不一样的是,干案者的罪状轻重,很多时候取决于受害人的年龄。遭侵犯者的年纪越小,刑罚就越重,而且罪犯不能以不知道被害人的年龄为辩护理由。

例如,根据刑事法典,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最长刑期为10年,但是若受害者未满14岁,监禁期最长可达20年。至于嫖妓这种商业性行为,与未满18岁者进行性交易都属犯法,可被判监禁最长七年。

政府律师刘抒慧解释,在法律眼中,受害人的年纪越小表示他们越脆弱,因此需要更严格的法律来保护他们。即使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只要受害人还未到法定年龄,仍然构成犯罪行为。

“在性犯罪这方面,我国的法令是属于‘家长式’。也就是说,即使该名未成年者觉得自己已经思想成熟,能决定是否要偷尝禁果,法律仍然不允许他那么做。”

除此之外,万嘉顺强调,根据刑事法典第377D节条文,除了绝少数例外,被告一般上是不能以不知道受害人的年龄为辩护理由,国会立法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保护处于弱势的未成年人。

■难以启齿的伤痛

“我很害怕,万一我的朋友或同事知道这件事,我要怎么活下去?”

2015年,一名女子到麦里芝蓄水池公园时被客工强奸,由于害怕身边的人知道这件事,她原先不肯报警。

事发后的三个月,受害人也几乎每晚在恶梦中惊醒。

女子的经历是许多受害人都须克服的心灵创伤,这也加剧了办案的复杂性。

有八年处理性罪案经验的万嘉顺说:“性案件本来就敏感,所以主控官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都会特别小心。除了要顾及受害人面对的伤害,也得确保证据能完整地在庭上呈现。”

控方在办案的过程中会尽力配合受害人的要求,以缓解他们的伤痛。刘抒慧举例,如果一名女受害者觉得她无法对男性主控官复述被侵犯的经过,那他们就会安排女主控官接手。

虽然控方几乎都会答应受害人这方面的要求,但是万嘉顺指出,他们也希望女性受害人能习惯在男性面前叙述事发经过,因为审案法官可能会是男性。

“正因为法律认可受害人承受的伤害,所以无论罪行多么严重,只要被告肯认罪免去受害人上庭供证的难堪,他们就能在刑罚上获得一些折扣。”

■引导受害人供证 主控官也煎熬

为了将干案者绳之以法,虽然明知受害人内心的创伤仍在隐隐作痛,主控官因职责所在无法避免揭人伤疤,他们在过程中也面对内心上的挣扎。

在2018年审结的一起强奸案中,一名父亲因强奸14岁亲生女儿被判坐牢26年和鞭打24下。

负责这起案件的万嘉顺坦言:“处理性罪案时,情感上很不容易,因为我们会对受害人感到抱歉。案发时,这名少女才14岁,但是我却须引导她在证人栏上重新把八次被强奸的经过说一遍。”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女童因为不愿意向两名负责案件的男主控官讲述被父亲强迫口交和非礼等的过程,所以最终得改由刘抒慧与女童面谈。女童案发时介于6岁至8岁。

刘抒慧说,即使面对女主控官,女童还是不太肯吐露详情,经过三四次的面谈,在双方建立了信任之后,女童才慢慢卸下心防。

“很多个小时,我们就这样坐着,她会告诉我有关课外活动发生的事和其他种种,但是只要一触及案发经过就会静下来。我花了很多时间哄她,让她信任我,并最终吐露事发经过。”

刘抒慧说:“我当时觉得很心疼,因为我知道要她回想性侵的经过会给她带来很大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