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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行少报600万元收入 董事除罚款须缴100万元罚金

郭培贤 报道

phkerr@sph.com.sg

少报超过600万元的营业收入,二手车行逃缴所得税超过百万元,车行董事昨天被判罚款5000元,并且必须缴付一笔100万6122元的罚金。

今年49岁的被告刘顺龙(译音)是BW Automobile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负责公司所有的重大决策,包括设定买卖二手车的价格。

他面对三项协助公司逃缴所得税的控状,昨天承认其中一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一并考虑后被判刑。

根据案情,BW Automobiles共有两家分行,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买卖二手车、汽车保险及贷款佣金,以及手续费。

国内税务局发现,这家车行在2011年至2013年,只申报了124万元的收入,漏报601万1142元,等于少缴了101万7029元的所得税。

根据调查,该车行的税务都交由一名特许公共会计师处理,而被告负责检查会计师整理的财务报告,并且在申报单上签名。

被告接受调查时声称,他三年来没有履行职责检查财务报告,以致申报的税务有所出入。庭上揭露,被告日前已将少缴的所得税全数交付给税务局。

国内税务局提醒,逃税是严重罪行,该局将毫不犹豫地提控逃税者。如果有任何人发现自己或公司错报了税务,应该立刻通知税务局,该局会考虑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