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伟康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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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个月26日起,本地所有人寿保险中的重病定义将更细致明确,一些较常见的重病定义将会收紧,另一些较罕见的则会放宽。
目前,人寿保险中的37种严重阶段重病(severe stage critical illness)定义是在2014年制定,只要在今年8月26日之前,保户仍然可以购买依照旧定义制定的保单,但那之后保险公司就只能售卖新定义的保单。现有保户则不受影响。
新加坡人寿保险协会(Life Insurance Association Singapore,简称LIA)已在去年8月发出文告提前通知。
文告中引述新加坡寿险协会会长许福成指出,这次的检讨会解决过去五年由于医学进步和健康趋势而引发的一些模糊情况。
他说:“特别是在本地人口迅速老龄化和慢性病发病率上升的背景下,定期审视重病的定义,将确保保险产品与时俱进,消费者也清楚受保范围。”
保险经纪:重病定义将收紧近几周买保险者增约两成
受访的保险经纪则认为,新的定义弊多过利,因为一些常见重病如癌症将会更难索偿,而且购买保单时也有更多不能受保的排除条款。
从事保险顾问工作大约四年的郭频艹莹(29岁)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透露,虽然一些重病将更难索偿,修改定义主要是让条款更清晰,避免任何索偿纠纷。她说:“因为较常见的重病定义收紧,我发觉不少人也非常关心自己是否受影响,在过去几个星期购买人寿保险的人,增长大约两成。”
郭频艹莹指出,她会依照保户的个人情况推荐是否应该在新定义生效前购买。她认为,目前较为宽松的重病定义应该比较适合大部分的人。
根据文告,我国有超过九成的保户都是因为患上主要癌症、心脏病、中风而导致永久性神经功能缺损、冠状动脉绕道手术(Coronary Artery Bypass Surgery)和末期肾衰竭,须要向保险公司索偿。
根据新定义,一名保户在为冠状动脉疾病索偿时,必须透过侵入性冠状动脉造影(invasive coronary angiography)确诊,才能索偿。心脏病的定义也从“血流阻塞”改为心肌缺血(ischemia),这是为了确保新定义涵盖第一型与第二型的心肌梗塞,也就是自发性心肌梗塞与血流供需失衡缺氧引起的心肌梗塞。
考虑到医学技术进步可能让失聪的人恢复部分听觉,“失聪”(loss of hearing)也更明确定义为“不可逆转的失聪”(irreversible loss of hearing)。
脑炎(encephalitis)则是索偿范围有所放宽的重病,从病毒性脑炎改为严重脑炎,纳入所有导致脑炎的病症。
这次的检讨会解决过去五年由于医学进步和健康趋势而引发的一些模糊情况。特别是在本地人口迅速老龄化和慢性病发病率上升的背景下,定期审视重病的定义,将确保保险产品与时俱进,消费者也清楚受保范围。
——新加坡寿险协会会长许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