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洛弃婴案生母料月底认罪

被告面对遗弃12岁以下儿童的罪名,控状指她在1月7日早上6时15分左右,从住家将孩子丢入垃圾槽。若罪成,她可面对最长七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勿洛北弃婴案,弃婴的26岁生母料于7月30日认罪。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一名清洁工今年1月7日清晨在勿洛北一座组屋底层清理垃圾时,听到垃圾槽传来婴儿的啼哭声,翻找后发现哭声是从一个打了结的白色塑料袋中传出,查看之下里面竟装着一个赤裸的男婴,身上有血迹还连着脐带,立刻报警处理。警方利用电眼画面锁定嫌犯身份,于2月13日将她逮捕,并于2月15日将她控上法庭。

为保护孩子的身份,法官下令媒体不得公开任何可能泄露孩子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被告面对遗弃12岁以下儿童的罪名,控状指她在1月7日早上6时15分左右,从住家将孩子丢入垃圾槽。若罪成,她可面对最长七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庭上曾揭露,被告在将孩子丢入垃圾槽后,若无其事地继续睡觉,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又曾萌生轻生念头,精神状况不好。

时任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毕丹星曾针对此事件在面簿贴文写道,当他收到市镇理事会主席发来的照片,说清洁工在垃圾槽内找到一个婴孩,脑中浮现许多想法。若清洁工人没有发现那孩子,孩子很可能被压碎。

针对男婴事发后的情况,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在今年2月回复媒体询问时说,男婴已交由寄养父母照顾,当局将密切关注孩子的未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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