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须慎防 外来势力干预选举

选举局提醒候选人,慎防成为外来势力干预选举的媒介或受害者。

当局昨天发出的文告指出,候选人应加强对外来干预威胁的了解,并留意任何可疑行为和隐藏的目的,确保他们的竞选活动不受外来势力干预。

“新加坡选举的结果应服务新加坡人,也应只由新加坡人决定。”

选举局说,只有新加坡公民能参与选举和竞选,非公民禁止参加任何选举活动。

任何有意进行线上或线下竞选活动的新加坡公民,必须先获得候选人或竞选代理的书面授权。

与此同时,选举局强调,候选人和他们的代表不应进行负面竞选,如对对手表示仇恨情绪或诋毁对方。

他们也不应作虚假陈述,比如无凭无据指责对方贪污或有犯罪行为,或作出可能引起族群或宗教间关系紧张,或影响社会和谐的言论。

选举局说:“候选人和他们授权的代表应以负责任、有尊严、符合选举程序严肃的方式竞选。”

选举局本月初修订国会选举法令的附属法例,要求候选人、其选举代理或经授权的第三方,在使用付费的网络广告作为竞选用途时,必须公开更多信息,包括在广告列明赞助方或付费方。

付费广告管制条例 适用于“反广告”

当局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也进一步指出,付费广告的管制条例也适用于“在选举时损害其他政党、候选人或候选人团队当选机会或民意”的反广告。

至于个别网络新闻平台对政党和政治人物的报道,选举局强调,它们应确保报道谨慎、准确,并在选举时继续担任传递新闻的中立平台。

“任何网络平台发表的内容如果构成竞选广告,就应遵守相关条例,包括付费广告须经过候选人或其选举代理的授权。”

只有候选人、其选举代理或经授权的第三方,可在竞选期间发布或资助付费的网络竞选广告。其他未经授权的新加坡公民则可以发布免费的网络竞选广告,但冷静日和投票日这两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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